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现状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学前教育逐渐被重视起来。然而,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儿童的学前教育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困境。本文将从师资力量、教育资源和家庭环境等方面,探讨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的现状。
首先,师资力量是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很难吸引到优秀的教师前往这些地方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而即使有一些教师愿意前往,但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也往往无法满足学前教育的要求。因此,贫困地区农村儿童的学前教育水平往往较低,无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其次,教育资源的匮乏也是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的一大问题。由于贫困地区的经济条件较差,很难为学前教育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如教具、教材等。这不仅限制了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也使得学前教育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此外,贫困地区的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也相对较少,很多农村儿童无法接受到规范的学前教育。
再者,家庭环境也是影响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许多家庭无法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和家庭教育环境。很多农村儿童缺乏家庭的关爱和教育指导,这使得他们在学前教育中面临更大的困难。
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现状,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改善。首先,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教师前往这些地方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同时,要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其次,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设施,保障农村儿童能够接受到规范的学前教育。此外,还应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家庭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总之,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存在着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资源匮乏和家庭环境差等问题。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设施,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为贫困地区的农村儿童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贫困地区农村儿童学前教育现状 篇三
[摘要]出于让孩子接受教育、看管孩子等目的,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家庭想送孩子到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前贫困地区农村儿童还无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家庭经济因素、居住地位置和学前教育资源稀缺是导致儿童无法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主要原因。
当前,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学前儿童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儿童;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安置形式;受教育机会;平等
近年来,随着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村贫困问题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不断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不仅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渐消除农村贫困现象,也有助于整个社会劳动力水平的提高。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在农村城镇化过程中,贫困地区农村儿童是否获得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影响其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直面的问题。
一、研究对象
根据美国城市地理学家纳塞姆对农业社会的定义,我们以2005年我国29个省、市、自治区1%人口的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选择其中符合农业社会定义的A省作为研究选点范围。
根据现场考察,我们最终选择A省B县C镇作为研究区域。
C镇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农业人口占全镇人口的97.1%,少数民族人口占全镇人口的53%,具有财力薄弱、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等贫困地区农村共有的一些特点。
同时,C镇存在多种学前教育安置形式,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农村学前教育的整体状况。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C镇203名刚刚升入小学的儿童的养育者以及数名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
本研究主要采用半结构访谈的方式。
对家长的访谈旨在了解儿童的文化背景资料,包括家庭养育环境、养育者受教育状况、儿童学前教育经历等。
访谈内容主要包括:(1)儿童的学前教育经历如何?几岁开始接受学前教育?进入哪一类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的时间有几年?未能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原因是什么?(2)家庭基本情况如何?家庭成员有哪几位?是否为留守儿童?家庭收入情况如何?家庭成员的受教育情况如何?(3)家长为什么希望孩子进入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如何?学费是否合适?如果学费上涨,是否还会送孩子进入学前教育机构?选择这所学前教育机构的原因是什么?
学前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包括各级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和当地学前教育机构的负责人。
访谈内容主要包括:(1)当地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是什么?管理体制如何?(2)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3)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何?经费来源是什么?(4)开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过程中存在什么困难?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1.不同学前教育安置形式
在实地调研中笔者发现,尽管C镇居民都将小学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称为学前班,但实际上小学附属学前教育机构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学前儿童为招生对象,教室上挂着学前班的名称,使用学前班教材;另一种是以小学一年级学生和学前儿童为招生对象,教室上挂着一年级的名称,使用一年级教材。
与当地教师将这两种学前教育机构统称为学前班不同,笔者认为后一种不宜被称为学前班。
有学者曾经分析过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并且将这一教学组织形式称为“幼小复式”或“幼-复式”,但笔者认为这两种称谓都有不妥之处。
“复式教学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年级的儿童合编在一个班级里,采用直接教学和布置、完成作业轮流交替的方式,在同一节课内由同一位教师对不同年级学生进行教学的组织形式”,复式教学的核心在于不同年级儿童进行的是不同内容的学习,而C镇的这种班级组织形式是“不同年级儿童在同一时间内进行同一内容的学习”,不具备复式教学的特点,因此不应该被称为复式班。
基于C镇的这种班级组织形式是将“学前儿童混合在一年级学生中进行跟读”,笔者将这种学前教育机构命名为“一年级混读班”(简称“混读班”)。
通过实地调查,本研究确定了C镇现有的三类学前教育安置形式为幼儿园、小学附属学前班(简称“学前班”)和混读班。
在接受调查的203名儿童中,接受过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儿童共有173人,其中具有幼儿园教育经历的儿童有59人,具有学前班教育经历的儿童有71人,具有混读班教育经历的儿童有43人,其余30人没有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过学前教育。
统计结果显示,性别差异与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不存在显著相关,但是民族差异与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存在显著相关(入幼儿园就读的儿童中大部分为汉族儿童,苗族儿童很少有机会进入幼儿园),留守与否与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也存在显著相关。
2.选择不同学前教育安置形式
的原因
调查发现,在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30名儿童中,有64.5%的儿童养育者是因为居所附近没有学前教育机构而没有将孩子送入学前教育机构,12.9%的儿童养育者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将孩子送入学前教育机构。
这一发现与已有的相关研究结果是一致的:导致学前儿童未能接受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最主要原因是“无机构或机构位置远”和“家庭经济问题”。
为了进一步分析家庭经济因素与儿童是否接受学前教育机构教育之间的关系,本研究采用经济学研究中的“教育支出负担率与人均收入之间的相关”的研究框架,考虑到C镇农村家庭在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支出主要是学费支出,所以重点考察家庭人均年收入与学费之间的相关,特别是不同人均年收入水平家庭在“对于目前学费的接受程度”和“学费上涨多少比率后就不送孩子进学前教育机构”上的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儿童入园(班)率随着儿童家庭人均年收入的提高而提高,但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与儿童入园(班)率之间未达到显著性相关;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与“对于目前学费的接受程度”之间存在显著性相关(人均年收入水平越高,家庭对于学费的承受能力越强)。
但与“学费上涨多少比率后就不送孩子进学前教育机构”之间没有显著性相关。
这一调查结果说明,家庭收入水平与对学费的承受能力之间存在相关,学费上涨会给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但是儿童的养育者不一定会因此放弃让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至于家长送儿童进入学前教育机构的原因,调查结果显示,72.8%的养育者是为了“让孩子接受教育”,28.3%的养育者是因为“家中无人照顾孩子”,21.4%的养育者认为“学前教育机构地点方便”,很少有养育者是因为“学前教育机构保教质量高…‘孩子能得到足够营养”而将儿童送入学前
教育机构。
在阐述选择不同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原因时,89.5%的养育者考虑的是“离家近”,19.1%的养育者是为了让孩子“学到更多的知识”,很少有家长会考虑学前教育机构的等级高(0%)、保教质量好(5.8%)、将来可以上好的学校(4.6%)等原因。
三、分析与讨论
1.贫困地区农村家庭对学前教育机构教育需求迫切
作为一个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乡镇,劳务输出已经成为C镇重要的收入来源。
由于大批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的激增给在家留守的老人增加了育儿压力。
老人们自己必须劳动以维持生计,尤其是在农忙季节,早出晚归的生活方式使他们很难尽到照顾孩子的责任。
只要孩子会跑了,老人就想着送他去学前教育机构。
如果附近没有学前班,老人也会想办法将孩子送到小学一年级混读。
因此尽管农村学前教育机构需要收取一些学杂费,但是总体费用十分低廉,所以在C镇将年幼孩子交给学校看管的需求十分强烈。
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不仅带来了家庭经济收入的增长。
而且增强了农民对城市以及现代城市文明的认同,随之产生了强烈的教育需求,他们迫切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从小开始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学前教育在农村日益受到重视。
此外,独生子女政策、外出务工等因素也大大提升了农村家庭对学前教育的消费能力。
2.贫困地区农村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存在一定差异
C镇现有的学前教育机构无法满足农村家庭对学前教育的迫切需要,许多学前儿童没有机会进入学前教育机构。
在三类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学前班、混读班)中,在政府开办的幼儿园接受教育的幼儿人数不到全镇幼儿总数的1/3;大多数幼儿是在小学附属学前班中接受教育,这些学前班全部实行混龄编班,实施统一的课程,这就意味着进入学前班后儿童要重复学习直至到龄进入小学;还有相当一部分幼儿进入小学一年级跟读,他们同样要在一年级中重复跟读直到自己升入一年级。
性别差异没有显著影响到家长对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这说明由于性别差异导致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现在已经发生了明显改变,独生子女政策、家庭收入增长以及农村家庭关系的改变等因素正在逐渐改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
家长对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与儿童是否留守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原因可能是外出务工导致对学前教育机构教育的需求上升,也可能是家庭收入增长所致。
家长对学前教育安置形式的选择与民族差异之间存在显著相关,这可能跟汉族、布依族和苗族之间不同的生活环境、民族特点以及居住地有关:汉族人和布依族人大多居住在平原上,这些区域由于人口集中而设有小学和幼儿园,学前教育机构离家比较近;苗族人大多居住在深山里,居住比较分散,由于地处偏远,住所附近往往只有小学教学点而很少有学前教育机构,邻近村寨的学前教育机构离家非常远。
3.家庭经济因素、居住地和学前教育资源稀缺是影响儿童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的主要因素
我们必须承认,尽管家庭收入有所提高,但是贫困地区农村家长对于学前教育的支付能力依然有限,家庭经济因素仍然是影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重要因素。
虽然C镇学前教育机构依然按照A省物价部门2000年确定的相关标准在收费,费用一直保持在极低水平(15元/人月),但是即使这样,一些贫困家庭的学前儿童依然会因为支付不起学杂费而失去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同样,居住地也是影响家长选择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因素,这一研究结论与国外相关研究结果一致。
位于镇上的幼儿园主要招收居住在镇上的儿童,其家长大多从事非农业劳动或者是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收入较高且稳定,以汉族和布依族为主;而小学附属学前班和混读班儿童的家长大多从事农业劳动,收入较低,以布依族和苗族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C镇一些农村家庭因为不满原居住地的学前教育状况而从农村(自然村)迁到镇上,没有能力举家迁到镇上的一些家庭则想办法将孩子寄养在镇上的亲戚家中,以便让孩子能够上镇上的幼儿园。
一些居住在镇上的家庭则开始在县城购房,以便让孩子能够在县城接受更好的教育。
这种移民现象折射出贫困地区农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迫切需求。
和这些有实力举家外迁的家庭相比,大量农村家庭必须接受并且向居住地早期教育资源稀缺的现实妥协。
全镇唯一的幼儿园位于镇上,几个学前班均分布在行政村中心位置,偏远山区没有任何学前教育机构。
地理位置偏僻造成的入学不便,使许多居住在山区的孩子没有机会进入学前教育机构,或者只能勉强进入小学一年级混读。
正是因为农村家庭对于学前教育机构的迫切需求和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现状,混读班在贫困地区农村受到了家长的欢迎。
4.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政策思考
C镇儿童令人堪忧的学前教育现状是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的缩影。
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现象看似是财政问题。
其实质是政策问题。
在城市优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政策背景下,农村学前教育处于双重弱势状态。
长期以来,农村学前教育处于既缺乏政策支持,又缺乏政府财政投入的状态,发展缓慢,学前教育机构总量不足。
与此同时,现有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使得有限的政府资源投入过于集中,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资源匮乏。
在C镇众多的学前教育机构中,唯一能够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学前教育机构就是镇幼儿园,在镇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往往来自全镇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
对于那些没有任何财政预算支持的学前教育机构来说,学杂费是它们的唯一经济来源,而在这些机构就读的恰恰是那些家庭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家庭的孩子。
事实上,许多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落后地区学前教育资源稀缺问题。
近年来,澳大利亚、美国等国家利用不同政策解决这一问题的经验,如积极提高入园率、积极改善农村学前教育质量等,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贫困地区农村家长对学前教育的强烈需求以及其具备的基本消费能力使农村学前教育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义务教育基本普及的现实也使政府将教育资源更多地投向学前教育成为可能;与此同时,我国提出的公共服务均衡化政策突出强调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等落后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这为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在这大好形势下,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因地制宜进行政策创新,有效解决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匮乏、农村学前儿童受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
农村幼儿也需要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2】
【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每位儿童都享有受教育权,农村幼儿理应享有与城市幼儿同等的受教育权。
浙江安吉县在发展农村幼教、促进幼教公平方面探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安吉县政府为发展农村幼教事业采取了给予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凝聚教师力量、提升教师素养等重大举措,从而大大推动了农村幼儿教育的协调、优质发展。
他们的具体做法为其他地区农村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关键词】农村幼儿教育;优质教育;教育公平
2004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是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教育资源配置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向城市倾斜。
以学前教育为例,有研究证明(蔡迎旗,2005),我国城市与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差距较为显著,政府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幼儿教育,对农村等薄弱地区幼儿教育的投入明显不足。
正如《儿童权利公约》所言,每位儿童均享有受教育权,这个权利包括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公正评价权三个方面。
〔1〕农村幼儿理应享有与城市幼儿同等的受教育权。
浙江省安吉县在发展农村幼教,促进幼教公平方面探索出了一条可行之路。
一、浙江省农村幼教的奇葩
安吉县位于浙江省西北部,地处长江三角洲,面向沪宁杭,是一个生态环境优越的山区县。
10年前的安吉在浙江省是一个不温不火的地方,而今,安吉人探寻到了自己的发展模式――利用丰富的生态资源、优越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安吉经济社会多方面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吉农村幼儿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也非常引人注目。
1999年之前的安吉幼儿教育存在不少问题:幼儿园(班)规模小、教育条件差、质量低。
面对这样的严峻现实,安吉县政府提高了对幼儿教育的认识,加大了对幼儿教育的支持。
从1999年开始,安吉县政府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把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上了重要的工作日程。
在全面改革和发展的几年中,安吉县政府逐渐形成“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的幼儿教育发展思路。
2005年县政府根据本县80%的幼儿生活在农村的实际情况,发布了《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指出,要用三年时间,在全县新建31个教学点和改建31个教学点,以确保全县幼儿能接受良好的幼儿教育。
《意见》还制定了县级资金补助标准: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按“以奖代补”形式给教学点以办学经费补助。
凡列入该县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布点规划的公办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新建点每班奖励两万元,改建点每班奖励一万元。
〔2〕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建成后,由村委会联同镇中心幼儿园向县教育局申请验收,县、镇(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专项经费奖励。
每三年对相关工作复查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安吉县政府不仅制定了相关的教育政策,更把政策转化为切切实实的惠民行动。
据安吉县教育局统计,至2008年止,全县有幼儿园2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3所,公办园中乡镇中心幼儿园20所(辐射108个村教学点),民办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12221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06%。
山区未入园散居儿童受教育率100%,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
历经11年幼教改革,安吉县幼儿教育已成为浙江幼教界一道靓丽的风景。
这个经济发达省份并不发达的县,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
二、安吉农村幼教发展带给我们的启示
1.政府尽“应有之责”,是农村幼教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目前,我国的幼儿教育事业尚处于低级发展阶段,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
因此,幼儿教育的整体发展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持,幼儿教育公平的实现更不可能只依靠市场来解决,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
政府应担当起规范和管理幼儿教育的责任,应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第一责任人”,换言之,推进教育公平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和最核心的教育管理职能。
“让更多的孩子上幼儿园”,“让农村的孩子也接受一些幼儿教育”一直是我国制订幼教政策的根本出发点。
安吉县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关于当前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农村地区的幼儿教育,让优质的幼儿教育惠及弱势群体,他们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2.增加财政投入,是农村幼教发展的重要条件
(1)设置专项资金
幼儿教育是一项投资民生、投资未来的重大公益性事业。
〔3〕有了教育机会的均等,有了教育过程的公平,有了教育资源的共享,社会弱势群体才有与其他群体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可能,才有通过知识改善生存、改变命运的机会,社会各阶层才有正常流动、公平竞争的平台。
〔4〕因此,政府不仅应成为促进幼儿教育公平的倡导者,还应成为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投资人。
〔5〕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投入仅占全国教育总投入的1.28%,幼教预算内拨款仅占全国财政支出的0.17%,〔6〕但安吉县1999年县财政投入幼儿教育就达77.3万元,占全县教育总投入的0.89%。
此后安吉县政府更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资金投入是幼儿教育发展的关键,于是决定每年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投入,至2007年止,县财政投入已增加到1019万元,占全县教育总投入的4.59%。
资金投入不仅确保了每位农村幼儿有学上,更提升了农村幼儿所受教育的品质。
(2)鼓励多层次投入
现阶段,我国的幼儿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如果国家能设立幼儿教育专项资金,可向省、地市、县和乡镇幼教机构直接拨付。
然而,即便中央政府有所投入也肯定有限,一个地区的教育发展更需要当地政府的重视,政府要引导当地各类组织、群体和居民树立重视教育、重视孩子发展的意识。
在这一点上,安吉县政府做得比较到位。
安吉县政府建立了县、乡、村、幼儿园四个层级的投入机制,鼓励幼儿园借贷或利用民间资金办让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多元资金的有力支持,使安吉县初步实现了教育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最大程度地促进了幼儿教育的公平。
(3)实施以奖代补政策
安吉县政府并没有直接给每所幼儿园发放发展资金,而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一步激发各个乡镇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的内在动力。
首先,奖励中心幼儿园。
县政府规定了县、乡两级对升格到不同级别幼儿园能获得的奖励金额。
其次,奖励农村幼儿教育教学点。
农村幼儿教育教学点办学经费由村委会筹措,乡镇政府给予补助,县政府给予奖励。
再次,奖励县、乡镇、村各级领导。
每两年表彰一次心系幼教、鼎力支持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
领导是政策制定的主体,是大力推广政策的责任人,对领导行为的激励可以强化其继续为农村幼教事业尽心尽力。
最后,奖励中心幼儿园园长与教师。
每两年评比一次十佳中心幼儿园园长,并给予在编教师一定数额的奖励,奖励分为县、乡两级。
以奖代补的方式,不是简单地给予幼儿园发展资金,而是奖励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农村幼儿教育所作的贡献,激励他们积极探索发展农村优质幼儿教育的思路。
3.发挥优质幼教资源功能,是提高农村幼教质量的有效策略
(1)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示范作用
国务院2003年发布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加强幼儿教育管理,要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其对乡(镇)幼儿教育的指导作用,乡(镇)幼儿保育、教育的业务指导由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负责。”《意见》明确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功能――在行政上管理乡镇区域内的幼儿园,在业务上指导其他幼儿园。
安吉县用政策保障了所有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他乡镇、村幼儿园在办园设施、办园质量、经费投入、教师调配、教师考核方面的高度一致性,充分发挥了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与指导作用。
同时,政府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好“桥梁”作用,即省市级示范园要派骨干教师到乡镇中心幼儿园送教,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要到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取经,共同的目标是把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优质适宜的课程带给每所乡镇、村幼儿园。
(2)把优质幼儿教育资源送进山村
安吉县山区面积大,少数儿童散居于偏远深山,无法接受正规学前教育。
为进一步促进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从2002年起,安吉县幼教管理培训中心开展了“幼儿教育大篷车”活动。
该活动以乡镇、村为依托,将“幼儿教育大篷车”开进了山村,开展定时、定点的一日幼儿园和不定点入户指导等非正规教育活动。
〔7〕实践证明,这种送优质教育资源下乡的形式,有利于丰富幼儿的经验,启迪幼儿的智慧,促进幼儿的成长与发展。
4.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养,是农村幼教发展的活力之源
(1)保障教师的应有权利
幼儿园教师的教育理念、课程意识决定了他会设计怎样的课程活动,更直接关系到幼儿的发展。
因此,建设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升农村幼儿教育质量的前提。
在全国许多地方逐年缩减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情况下,安吉县认真核定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为农村幼儿园分配正式在编教师,并逐年增加名额;根据相关考核标准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各项社会保障机制,解除教师的后顾之忧,这些举措在使幼儿园教师感受到职业安定的同时,拥有了不断进取、自我完善与专业成长的动力。
(2)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
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幼儿园课程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
提升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城乡幼教协调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个好园长能引领一支优秀的团队追求卓越,安吉县政府意识到园长的引领作用至关重要,将对园长素养的提升作为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突破口。
县教育局不但为园长的进修学习提供机会,还积极推动园长的吸收、审思、践行,幼儿园教师则通过园长的培训、教学观摩与研讨活动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010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的教育政策,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
农村幼儿与城市幼儿一样有追寻幸福、体味成长的权利,安吉县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教育公平在操作层面上的意义,切实促进了当地的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杨成铭.受教育权的促进和保护〔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安吉县人民的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关于安吉县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S〕.安吉县人民的政府办公室,2005.
〔3〕第44任美国总统.构建美国全面而有竞争力的教育体系〔J〕.周红霞,译.全球教育展望,2009,(4).
〔4〕涂艳国.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和谐社会:新世纪中国教育政策的重要转向〔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8,(4).
〔5〕曾晓东.转型期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体制问题〔J〕.幼儿教育,2005,279(3):4-6.
〔6〕蔡迎旗.幼儿教育财政投入与政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