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现就最新经济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公正审理,并依法判决。
一、案由
本案系一起经济纠纷,涉及合同违约及损失赔偿问题。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一批货物,并支付相应款项。然而,被告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致使原告无法按时履行相关业务,导致经济损失。
首先,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按时交付货物。然而,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来之前,被告未能履行约定,严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其次,由于被告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原告无法按时向客户交付货物,导致原告失去了交易机会,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案中,原告请求贵院判决如下:
1. 裁定被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货物,以履行合同义务;
2. 裁定被告赔偿原告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差价、原告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额外费用以及未能达成的交易利润等;
3. 裁定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证据
原告将会提供以下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
1. 合同书及相关附件:证明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交付时间和数量;
2. 交往记录:证明双方曾就交付时间和数量进行过沟通;
3. 财务记录:证明原告因被告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本案中,原告委托本人为其代理人,特此声明。如有需要,贵院可与本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XXX
联系电话:XXX
地址:XXX
六、陈述事项
本案中,原告还需要陈述以下事项:
1. 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数量;
2. 被告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相关事实;
3. 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申请判决程序
本案中,原告请求贵院依法公正审理,并依法判决。
敬请贵院受理并依法处理。
原告:XXX
日期:XXX
最新经济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篇三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 地址:× ×市× × ×路×号。
法定代表人:× × ×,院长。
委托代理人:×××,本院开发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 ×市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市××制药厂。 地址:× ×市××区××路× ×号。
法定代表人:×××,厂长。
请求事项:
1.被告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原告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
2.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3.被告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 ×市× ×工业研究院与被告××市× ×制药厂于l9× ×年×月就“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成果转让达成协议,并于同年×月×日在××市正式签订科技转让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市× ×制药厂)应向甲方(××市××工业研究院)支付实验室技术转让费用30万元。合同生效后,乙方先付甲方5万元。小试验开始时支付甲方5万元,试验结束后再支付给甲方5万元。之后,每个月支付5万元,3个月内付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依照合同规定先支付了5万元;原告也按规定,交给被告技术资料和丁胺那霉素实验室技术。后来被告来原告处进行小实验复核,按合同规定应支付5万元,但被告未交付。当时原告虑及双方的友好关系,未再当面提出先交钱后实验的'要求。被告派人进入实验室,连续进行了3次小试验验收工作。可是被告在实验开始时未付钱,实验结束后按规定应付的5万元也未交付。被告甚至在实验时还提出了一些合同上未曾列入的要求,原告稍有异议,被告便指责原告未履行合同。实际上,被告如此行事,正是为自己不履行合同在寻找借口。后来,为了妥善解决问题,原告特派有关处、室负责人赴京与被告磋商,希望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不要因此而受到伤害,要求被告按照合同办事,结果却未能得到解决。此后,原告又曾委托××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人员前来上海协商解决,而被告仍无诚意,竞采取拖延搪塞的办法,至今未作回应。为此,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尚欠原告的实验技术转让费用25万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判决。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市× ×工业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院长(签字)
20××年×月×日
最新经济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篇四
原告人:××市××区××公司 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人:××市××区××商店 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案由:追索货款,赔偿损失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 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诉讼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05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据和证据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 本状副本1份;
2. 书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