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优质3篇)

时间:2014-03-01 07:25:14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 篇一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是指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国家组织形式。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根本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多党合作的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在政治上发挥重要作用。党派之间通过政治协商和合作,共同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这种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证了不同政治力量的参与和表达,促进了各方面的协作和共识。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国家制度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结合的制度,确保了人民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了人民的利益,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

最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根本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了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使得各民族都享有自主管理、自治发展的权利,保护了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权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总之,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治体系,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些根本国家制度,才能确保我国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 篇二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是指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国家组织形式。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根本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党的领导、多党合作的特点。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在政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党派通过政治协商和合作,共同推动国家的发展和进步。这种制度保障了不同政治力量的参与和表达,促进了各方面的协作和共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国家制度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结合的制度。这一制度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确保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得以充分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了人民的利益,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根本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了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制度使得各民族都享有自主管理、自治发展的权利,保护了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权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治体系,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只有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些根本国家制度,才能确保我国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 篇三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是什么?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下面就是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相关文章!

  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后香港、澳门回归,因历史原因,实行“一国两制”,即在中国大陆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台湾由于内战原因未能统一,现为资本主义制度,回归后也适应“一国两制”,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由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性质所决定的。

  人民民主专政从根本上规定了中国政党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制度要素,从而形成了与西方政党制度相区别的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

  它适应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政体的要求,是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人民民主专政是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使用的一个词汇,由 毛泽东提出,毛泽东说,「 人民民主专政」即「 人民民主独裁」。

  这个词汇是不把「 专政」当作贬义词使用的片语,中国的政府视之为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政治架构形式。

  按照列宁的说法,专政是「 不受限制的、凭藉暴力而不是凭藉法律的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 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暗含在人民民主专政这个词汇背後的含义是,专政统治手段有时是必须的,如果没有专政,政府可能会面临瓦解并造成比专政还更坏的情况。

  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

  中国在 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民主和对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的 国家政权。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但无产阶级专政采取什么形式,只能根据各国的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而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中国是帝国主义支持的 封建地主阶级和 官僚资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无产阶级人数很少, 产业工人只有 200 万 ,但它很集中 ;农民众多 ,占全国人口的80%以上; 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分散落后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占国民经济的90%以上。

  这种国情决定了 中国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斗争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进行 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进行 社会主义革命。

  中国的工人阶级必须与广大农民联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

  在长期革命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关于中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体系。

  在党的许多文件和 毛泽东的许多著作如《 新民主主义论》、《 论联合政府》、《 将革命进行到底》、《 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中都明确地提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主张。

  《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把专政同民主联系在一起,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最本质的概括。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共产党在广大农村建立的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政权,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雏形。

  1949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就正式建立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人民民主专政同过渡时期的情况和任务相适应,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 ,进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在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组成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工人阶级人数增长了许多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更大;广大农民经过了社会主义改造,工农联盟更加巩固 ;知识分子总体上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存在,原来剥削阶级的成员,绝大多数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国家政权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但阶级斗争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 ,有时还会表现得相当尖锐和激烈,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仍不能削弱。

我国的根本国家制度(优质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