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公司考勤制度成为了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管理员工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现代企业中,考勤制度既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种规范行为的重要工具。因此,一个合理、公正、科学的考勤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积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司考勤制度对于确保员工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一个高效的考勤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员工的出勤情况,避免因员工缺勤导致的生产延误和工作效率下降。通过考勤制度的有效实施,企业可以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生产和经营的正常进行。
其次,公司考勤制度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也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考勤制度,员工需要按时按点打卡上下班,这种规范的行为要求能够培养员工的时间观念和责任感。同时,考勤制度还可以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对于那些经常迟到早退的员工,考勤制度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他们改正不良工作习惯。
另外,公司考勤制度对于维护企业的公平公正也非常重要。一个公正透明的考勤制度可以避免员工之间的偏私和不公现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考勤制度,企业可以确保员工的工资和福利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发放,避免了因个别员工的工作态度不端正而对其他员工造成的不公平现象。这样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综上所述,公司考勤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合理、公正、科学的考勤制度,企业可以有效掌握员工的出勤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维护企业的公平公正。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并完善考勤制度,为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二
近年来,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和竞争的加剧,公司考勤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愈发凸显。一个完善的考勤制度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数据支持,便于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措施的落实。
首先,公司考勤制度可以帮助企业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考勤制度,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按时准时上下班,避免迟到早退的现象发生。这样可以有效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考勤制度还可以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加班和工作时间浪费的情况。这样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公司考勤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数据支持,便于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措施的落实。通过考勤制度,企业可以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长。这些数据可以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帮助企业判断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措施的落实。同时,考勤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员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
另外,公司考勤制度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和员工的工作安全。通过考勤制度,企业可以实时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了解员工是否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工作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安全性。同时,考勤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监控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避免员工过度劳累和工作压力过大,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综上所述,公司考勤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数据支持,便于进行绩效评估和奖惩措施的落实,提高企业的管理效能和员工的工作安全。因此,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并完善考勤制度,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提供坚实的支持。
公司考勤制度 篇三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信息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务必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光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状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光: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贴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状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齐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光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光: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状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光。
2、上班时光
09:00—18:00(午餐时光: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
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光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贴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潜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光。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状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光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状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状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考勤制度 篇四
一、 日常作息时间
业务部门人员(销售、实施)和研发部门人员是单双周工作制制度。XX年10月24日不上班,XX年10月31日上班,以此类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8:3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其中:8:40-9:00为固定的碰头会时间,介绍上一工作日的工作进展和当天的工作计划,或分享情报和心得,活跃公司气氛,没有外出的人员都参加。
周六上班时间:上午:09:00 ~ 11:45;下午:13:30 ~ 17:30
后勤部门是五天工作制度。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08:30 ~ 12:00;下午:13:30 ~ 17:30
周六如果需要参加培训或讨论,提前通知。
本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要求放假和调休,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对假期安排做调整。
二 、上班时间工作规范
1. 遵守集团的上班工作规范;
2. 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如果确有需要,一次通话的时间尽量控制在5分钟以内。私人电话请用个人的通讯工具拨打;
3. 不要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新闻、资讯;
4. 大家共同维护好网络畅通,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特别是不要轻易查看附件,以免电脑中毒;
5. 以下事项是公司禁止的:
影响公司正常办公的行为;玩游戏;上非法网站;拨打声讯台或来路不明的特殊电话号码,通过公司电话进行充值等,如有违反,相关的电话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通告批评;在办公场所吸烟等;
以上行为屡教不改的,公司将通报批评,并影响个人的职位升迁。
三 、考勤的核定
考勤方式:在未启用专用的考勤设备前,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手工登记;如启用考勤设备,则以考勤记录为准;
迟到:上午正式上班时间后10分中之内(即8:40前)到公司不为迟到,8:40 ~9:10为迟到。
上午缺勤:9:10~ 11:45 到公司的为上午缺勤。
早退: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早退。
下午缺勤:下午16:30之前离开公司为下午缺勤。
全勤:一个月之中没有请假、迟到和早退记录的,为全勤。
业务部门(销售,实施)外出登记:
如果上午外出是直接从家到客户处上门服务,,但需要提前一天在火凤凰crm软件中填写《待办事项》并主送提醒总经理批复,回公司后在crm软件中填写《执行报告》;
如果下午到客户处上门服务,出发前填写《待办事项》并主送提醒总经理批复,回公司后填写《执行报告》。
外出人员应保证外出时间、外出事件、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被公司发现虚假填报,将作旷工一天处理。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五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三、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2、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2:00之间任选时段)。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3、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4、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5、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
6、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9:15—9:30到,即迟到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31—9:45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46—10:00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7、旷工
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8、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考勤制度 篇六
一、考勤目的:
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又能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考勤作用:
作为计算当月薪金的依据;
考核员工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奖罚的依据;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的一项依据:员工试用期间累计事假达3天(含);累计病假达5天(含);旷工,则被证明为不符合公司录用或延期转正条件之一。
三、考勤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人员。
四、工作时间:
公司在内工作上班时间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时间为07:30-17:00
因季节变化或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综合行政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
1、项目公司现场办公人员,各部门应指派一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工作;次月2日前将本部门上月员工考勤表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的请假单报行政部(遇节假日提前)。
2、总部办公楼人员(董事会、总裁办人员除外)实行上、下班打卡制。
[1]员工应于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后在前台门卫处打卡。
[2]严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对双方当事人分别给予罚款100元/人/次,并通报批评。
[3]遗忘打卡,应由部门经理证明当日出勤情况,并给予20元/次的罚款。
[4]门禁卡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及遗失。如卡丢失,请及时到前台登记当日考勤情况并通报网管员。办理新卡应交纳工本费10元。
3、各部门应严格据实记录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综合行政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虚假考勤,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分。
5.4、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迟到:
[1] 由于个人原因而延误上班时间;
[2] 没有得到部门主管领导的许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误上班时间;
[3]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早退:
[1] 因私事于规定的工作时间中途离开公司的;
[2]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款20元;
[2]迟到、早退在10分钟(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迟到或者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三次(指15分钟以上)的,罚款100元。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2]逾期未经续假又无正当理由;
[3]谎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经分配工作,无故延期不到;
[5]因违法乱纪,被有关部门拘留或传讯等影响上班;
[6] 属于类似上述情况的。
旷工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罚标准:
旷工1日,扣除工资200元。
当月无故旷工2日,全年累计旷工4日,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休假种类、请假规定及批准权限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
6.1、每周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6.2、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每年的具体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由行政部统一通知。
6.3、婚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依国家婚姻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且初婚的条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节假日)。婚假应在结婚注册日后1年内一次休完,过期不予补休。
6.4、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4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旁系亲属(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
6.5、计划生育假:包括产假、哺乳假。
产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申请产假须有医院的产检或分娩证明,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休产假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综合行政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产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按国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险津贴,不享受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工作补助。
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须出据有效证明),给予半天/次的产检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病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哺乳假:女员工自生育后享有哺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哺乳假;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午餐时间)。超时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累计计算;未事前请假的,记为旷工。
员工违反婚姻法、计划生育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不享受本假。
6.6、带薪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按员工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时间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申请年休假的员工,应提供自参加工作以来,本单位或主管上级单位出示的连续不间断的工作证明;
因行业特点,年休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在春节或特定时间段安排休假。 当年年休假应在本年度内休完。
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请病假累计1个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年休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6.7、病假:
[1]员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医疗证明,在部门经理批准后休假,无医疗证明一律视为事假;
[2]病假期间,不得借故外出(如旅游或从事其他活动),一旦发现,均按旷工处理;
[3]连续超过一个月至长期病休者,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参照进入公司时间长短分别给予1-6个月的医疗期。(进入公司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最长至六个月止)。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愿意接受其他职位的,将按公司劳动合同有关办法执行;
[4]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其工伤、医疗期间待遇按照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因违反社会治安,在公司内、外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酒后驾车等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病,按旷工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3天(含)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3天以上,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工作补助。
6.8、事假:
[1]员工因个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坚持工作,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2]若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假;如无特殊原因,事后一天内不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3]事假为无薪假、无工作补助,事假扣款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4]一年内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15天;
[5]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3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终奖金的分
配。
[6]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6.9、出差、因公外出:
[1]员工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见附表),并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2]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应在部门填写《外出公务登记表》,并经部门领导签字。
[3]员工出差期间必须抓紧时间,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迟差期外,不得随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长差期,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未填写《员工外出公务登记表》或未被批准,将按缺勤或旷工处理。
[5]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底将本部门员工外出公务登记情况报综合行政部。
6.10、请假手续: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本人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休假。
[2]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遇有特殊情况,应事后及时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3]员工不允许以短时间的间隔或连续性的.请假为由,骗取长时间的休假;同时,经审查员工出具的医院证明不真实,本人假期按旷工处理。
6.11、批假权限:
[1]部门副经理以下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项目公司总经理、中心总经理批准;
[2]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3]总裁、董事长请假由董事会批准。
6.12、销假、续假:
[1]员工请假或休假期满后,应准时到部门报到上班。
[2]需继续请假的,应于假期期满前三天,按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办理续假手续。如未办理续假或未获批准不按时到岗,除确因生病或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视为旷工行为。
[3]特殊情况规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权变更和缩短员工的假期。当员工接到通
知后,必须按要求到公司报到,逾期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统筹、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减少加班工作,确保员工得到充分休息。
7.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与员工协商后自行安排,或填写《加班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行政部备案。
7.2、因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统一组织。
7.3、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务而没有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八、本制度经行政人力中心审核,综合行政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中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如今后本办法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的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规及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