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 篇一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村自治和民主建设,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以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方式,解决村庄内部事务和户内事宜的制度。
第三条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农村地区的村庄和农户。
第二章 联村议事制度
第四条 联村议事制度由村级代表大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村级代表大会由全体村民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 村民可以通过书面提议、口头提议或代表提议的方式,向村级代表大会提出议题。
第七条 村级代表大会在召开前,应向村民公布议题和议程,并接受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村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多数票通过,并作为村庄内部事务的决策依据。
第三章 联户议事制度
第九条 联户议事制度由户级议事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户级议事会由该户所有成员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一条 户级议事会的议题包括家庭经济、生活安排、子女教育等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相关的事务。
第十二条 户级议事会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并作为家庭事务的决策依据。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三条 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的决议应当公布于众,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地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自治和民主建设,提高村庄内部事务和家庭事宜的决策透明度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方式,解决村庄内部事务和户内事宜的制度。
第三条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农村地区的村庄和农户。
第二章 联村议事制度
第四条 联村议事制度的核心是村级代表大会,由全体村民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五条 村级代表大会的议题包括村庄建设、公共事务、资源利用等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
第六条 村级代表大会通过集体讨论、表决的方式决策,确保决议的公正性和民意的表达。
第三章 联户议事制度
第七条 联户议事制度的核心是户级议事会,由该户所有成员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 户级议事会的议题包括家庭经济、生活安排、子女教育等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相关的事务。
第九条 户级议事会通过集体讨论、一致通过的方式决策,确保决议的公正性和家庭成员的参与。
第四章 监督与评估
第十条 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一条 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的决议应当公布于众,并接受村民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 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村级代表大会和户级议事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地区人民政府所有。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 篇三
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今年2月22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省委、市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会议精神,科学谋划今后工作。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联村联户议事制度(全文),仅供大家参考。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之后,全市 5393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活动,共走访贫困户763人次,考察调研帮扶项目110个,捐款捐物403万元,实现了“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良好开局,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了深入开展好此项活动,推动全省“双联”行动和我市联扶工作向纵深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级人大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是贯彻省委“双联”行动和市委联扶工作要求的有效措施,是创新人大工作的有效载体,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平台。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把“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各级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工作的领导主抓此项活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和代表工作部门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督察考评、经验推广、资料汇总等工作。为了便于分类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活动,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市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乡(镇)人大组织乡(镇)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二、明确任务,全面推进
各级人大组织要根据省委“双联”行动和市委联扶工作的“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固本强基、推广典型”等六项任务和“八个全履盖”、“五件实事”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和人大代表的自身特点,进一步明确活动的任务和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活动中的作用:
一是发挥好政策宣传员的作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
署的贯彻落实做出努力。二是发挥好民意信息员的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愿和诉求,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群众意见建议,反映群众的各种呼声,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是发挥好发展促进员的作用。帮助贫困村社和贫困户分析贫困原因,制定小康建设规划和脱贫致富计划,找路子、培产业、选项目、输劳务;围绕产业发展,培技能、推技术;帮助解决水、电、路、房等民生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看病、子女上学、养老等突出问题。
四是发挥好情绪疏导员的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调查研究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协助当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探索畅通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五是发挥好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员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指导、协助基层加强党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帮助村“两委”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致富带富能力和维护稳定能力。
六是发挥好典型推广员的作用。及时发现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以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创新载体,务求实效
各级人大组织要围绕活动的任务和目标,找准人大代表参与活动的切入点,在提供信息资料、组织学习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为人大代表搭建参与活动的各种平台,切实解决好人大代表在活动中“帮什么”和“怎样帮”的问题,使每个人大代表都能在活动中有所作为。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岗位的人大代表提出不同的要求。党政干部中的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等知识面宽、信息渠道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带头努力完成双联工作“六项任务”。特别是在明确思路、完善规划、引进项目、筹措资金等方面主动作为,为推进联扶工作出实招、办实事,起到引领示范、带动群众的作用。科教文卫等工作战线的人大代表,要主动开展智力帮扶、健康帮扶、文化帮扶等工作,帮助基层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农业战线的人大代表,要带头致富,典型引路,推动邻里互帮,为联系帮扶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企业家代表,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帮助基层和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增收、就医、就学、吃水、行路等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先富带动后富。经济条件较好地方的人大代表要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主动同贫困地区人大代表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支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人大代表也要按照部队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联扶工作。
二要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在人大代表中开展以联系一户贫困户、进行一次调研活动、提出一条增收建议、为村社和贫困户办一件实事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
活动和以送政策、送法律、送科技、送文化、送医疗为主要内容的“五送”活动。以这些活动为载体,通过学习宣传、调研座谈、联动互动,推进落实“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任务和目标,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面貌得到
较大转变。
三要把推进人大的立法、监督等工作与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民生民计、和谐稳定上求实效。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一些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与当前农村发展和农民致富不适应的问题,加强立法调研,制定立法计划,适时进行立法,为农村发展稳定、农民脱贫致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为民富民、政策惠民上求实效。要针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农业补贴、新农合和农村社保政策不够落实等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公开、公平执行政策,把政策落实到村社,
普惠于群众。要围绕经济转型跨越、强农惠农富农、新兴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实施专项监督,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落实事关农村发展的重大事项。三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联系帮扶、服务基层上求实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把监督工作的重心向扶贫解困中的重大问题倾斜,督促各级联系帮扶单位形成合力,重点做好项目和资金的落实工作,逐步解决一批贫困村、社区、企业和贫困户的实际困难。通过监督问责、跟踪问效,推动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
四、统筹协调,积极引导
全市各级人大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结合各自的联扶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加强引导,总结典型、推广经验,创新方法、讲求实效,紧紧围绕活动的任务和目标,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逐步实现由单纯找钱找物向全面落实“六项任务”的转变,由短期资助向长期帮扶的转变,由“输血型”帮扶向“造血型”帮扶的转变,多办让贫困群众普遍受益的好事,多办贫困群众一家一户无法办到的实事,使活动由全面推开转入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努力把这一活动打造成人大代表工作的“品牌”。
一要统筹协调推进,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各级人大代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推动全省和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功立业。要加强协调,做到科学统筹、分类组织、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实现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的全覆盖,使活动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把“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作为人大代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开展此次活动的任务、目标、方法,吃透精神,摸透情况,有的放矢,增强实效。要通过编发活动简讯、设立宣传栏、在人大刊物开辟专栏以及利用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要注重树立典型,及时发现和树立一批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办好实事、为民富民的先进典型,努力在人大代表中形成深入基层办实事、转变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要采取经验交流会、现场推广会等多种形式,总结交流典型事迹和工作经验,现场观摩人大代表办实事的项目,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要逐步形成切实可行的评比奖励机制,把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人大代表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将及时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和表彰大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四要做好基础工作,健全活动资料档案,注意收集掌握活动的动态情况,及时向上级人大组织汇总反映。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将印制统一的活动情况汇总表,由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每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报送,并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汇总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
五要强化指导检查,定期对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把人大代表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走访村社和贫困户、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情况,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主动争取党委对活动的指导,并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及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协调,支持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对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督察,定期通报活动情况,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