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民事二审上诉状【推荐3篇】

时间:2016-03-06 09:39: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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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民事二审上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XXX公司的一名前员工,因与该公司发生劳动争议,于XXXX年X月X日向贵院提起了一审诉讼。经过一审法院的审理,判决如下:XXX公司支付我XXXX元的经济补偿金。然而,我对该判决结果表示不满,特向贵院提起二审上诉,并请贵院依法审理。

一、案件事实与理由

我在XXX公司工作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我的劳动义务,但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我不得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然而,一审法院判决仅仅给予了我XXXX元的经济补偿金,未能完全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雇主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每日工资支付数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而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劳动法规定,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明显远超过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因此,我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予以纠正。

二、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请求贵院:

1. 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判决XXX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要求XXX公司支付我因劳动争议一审诉讼期间的合理支出;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法权益。

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等。

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特此上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并请求对我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特此上诉。

上诉人(原告):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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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民事二审上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XXX公司的一名前员工,与该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过一审法院的审理,判决如下:XXX公司支付我XXXX元的经济补偿金。然而,我对该判决结果表示不满,特向贵院提起二审上诉,并请贵院依法审理。

一、案件事实与理由

我在XXX公司工作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我的劳动义务,但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我不得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然而,一审法院判决仅仅给予了我XXXX元的经济补偿金,未能完全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雇主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每日工资支付数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而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劳动法规定,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明显远超过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因此,我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予以纠正。

二、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请求贵院:

1. 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判决XXX公司支付我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要求XXX公司支付我因劳动争议一审诉讼期间的合理支出;

3.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合法权益。

附: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等。

上述事实和理由,我特此上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并请求对我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特此上诉。

上诉人(原告):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

劳动争议民事二审上诉状 篇三

2016劳动争议民事二审上诉状范文

  导语:除要求法官应具备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外,还应具备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精通法律专业,善于审判经验,严格依法办案,在这个基础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争议上诉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z学习网!

  劳动争议上诉状范文【篇一】

  上诉人:

  被上诉人:

  劳动争议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上诉人:

  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住址:

  上诉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第XX号判决,依法向贵院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__________人民法院第____号判决。

  2、请求法院判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请求法院判令被上诉人来承担全部仲裁、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认为,__________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即第 __________号判决书,判令 __________不符合事实与法律。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争议上诉状范文【篇二】

  上诉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刘**,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

  上诉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年**月***日做出的(*******)广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按责任程度承担。

  上诉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故意偏袒被上诉人一方。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工伤争议纠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审查,做出了**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后经*****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了(******)**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上诉人认为这一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服该判决。

  1、对于**劳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均表示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各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一审法院认为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原告、一个案号,以我方起诉时间晚于被上诉人为由,让我方撤诉,并讲到工伤案件不分原被告,我方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然而判决结果完全不顾我方所述事实和理由,不但提高了上诉人赔偿数额,还留了尾巴,使这一纠纷没有一次解决,给上诉人带来更重的经济负担。

  2、一审法院没有采纳上诉人在开庭时提出的对被上诉人五级伤残形成原因进行鉴定的意见,造成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五级伤残结果的形成上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虽然工伤损害赔偿采用无过错赔偿原则,上诉人认为:这指的是工伤损害赔偿的原则,但是在形成残疾等级的责任还是要划分的。伤害发生后,被上诉人先是到***市医院就医,医生准备实施截肢术,考虑到要给与被上诉人最好的治疗效果,最大程度的保留其患肢功能,上诉人主动将其转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并于当日急诊进行了手术治疗,手术非常成功,并承担了住院期间所有的费用。上诉人已经做到了应尽的义务。可是被上诉人在治疗期间不能遵医嘱,术后恢复期因害怕疼痛不能遵医嘱进行康复训练,放任患手手功能减退。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患者进行固定手术时保持功能位是医学诊疗常规,就是说被上诉人手术成功后,其伤手是处于功能位的,换句话说即使不进行康复训练,被上诉人的手也应僵直在功能位,绝非目前非功能位僵直(评为五级伤残的依据),所以对五级伤残的形成被上诉人也是有责任的,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3、一审法院在判决中“对于被上诉人主张的二次手术费带实际发生后,可另行主张”的判决更是于法无据。

  上诉人认为司法的目的之一就是使不确定的法律关系明确化,法律的目的在于定纷止争,并且根据法律的公平原则要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案中被上诉人经工伤鉴定被评定为五级伤残,应该根据《工伤处理条例》的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有治疗的需要被上诉人应在医疗期终结后重新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待新的评定结果出来后按新评定的.伤残等级主张权利。因为被上诉人经过二次手术残疾程度减轻,上诉人承担了医疗费用,就不应按五级伤残的后果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既

然被上诉人已经按五级伤残主张了权力,一审法院也按这一诉讼请求做出了判决,就不应再支持二次手术的费用。这一判决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4、一审法院在计算伙食补助费的过程中存在认定事实不清。

  被上诉人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实际住院天数为29天,其在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包括饮食、营养品等生活支出都是由上诉人事先支付的,上诉人已经尽到了义务,而一审法院不顾之一客观事实的存在,故意偏袒被上诉人,判决上诉人重复支出该项费用。

  5、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支付交通费300元于法无据。

  被上诉人北京就医时起都是由上诉人开车接送的,不可能再发生额外的交通费用,上诉人已经尽到了义务,另外被上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并没有提交任何因陪护人员因就医发生交通费用的证据。而是一审法院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按法官的意志判决的,判决缺乏证据、结果显示公平。

  6、一审法院在上一关于交通费的判决中提到“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发生的费用确定为300元”。判决中使用了“受害人”一词用词错误,受害人指在民事诉讼中因侵权行为而遭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人。显然在审理过程中审判庭将工伤案件当做了侵权案件來审理,从而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

  6、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于法无据。

  (1)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400.00元和一次性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0800.00元没有事实依据。

  根据**劳(工伤)鉴(再)字(****)****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通知书:被上诉人最终鉴定为五级伤残,停工留薪期6个月,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工作期间工资为每月1600元,其停工留薪工资为:1600*6=9600元。

  按照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本人工资。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处,月工资为1600元,应计算为:1600*18=28800(元)。

  (2)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9542元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2494元没有事实依据。

  按照2012年*****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为44个月社平工资。据*****统计局统计2011年全省职工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1729元。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为:21729/12*44=79673(元)。

  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照2012年****省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为22个月社平工资。据*****统计局统计2011年全省职工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1729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1729/12*22=39836.5(元)。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实体判决不公,法律丧失公信力,希望二审法院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劳动争议民事二审上诉状【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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