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篇一
在北京丰台区,学生转学是一个常见的情况。无论是因为家庭搬迁、学校调整还是其他原因,学生转学都需要按照一定的办理办法来进行。下面将介绍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具体办理办法。
首先,学生转学的申请需要由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家长需要到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者学校领导办公室提交转学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的转学申请书、户口迁移证明(如果是因为家庭搬迁)、学生的学籍证明、转学的原因说明等。
接下来,学校会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校会对学生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查,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和转学的原因。如果学生的转学原因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学校会同意学生的转学申请。
在学校同意学生转学后,学校会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份转学通知书。转学通知书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原学校和新学校的名称和地址、转学的时间等。学生和家长需要凭借这份转学通知书办理转学手续。
最后,学生和家长需要到原学校和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在原学校,学生和家长需要到教务处或者学校领导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办理离校手续时,学生需要交回学校的学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在新学校,学生和家长需要到教务处或者学校领导办公室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入学手续时,学生需要提交转学通知书和其他相关证件。
总的来说,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办理办法相对简单和明确。学生和家长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转学手续,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转学并继续接受教育。
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篇二
在北京丰台区,学生转学是一项重要的教育管理工作。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和顺利完成转学手续,丰台区教育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办法。下面将介绍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具体办理办法。
首先,学生转学的申请需要提前进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要提前到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者学校领导办公室提交转学申请。学校会根据申请的时间和转学的原因进行审核,并及时向家长反馈审核结果。
其次,学生转学的原因需要合理和充分。学生转学的原因包括家庭搬迁、学校调整等。家庭搬迁的情况下,家长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学校调整的情况下,学校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在审核转学申请时,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转学的原因。
接下来,学校会根据审核结果和转学的原因为学生安排相应的转学方案。如果学生的转学申请获得批准,学校会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一份转学通知书。转学通知书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原学校和新学校的名称和地址、转学的时间等。学生和家长需要凭借这份转学通知书办理转学手续。
最后,学生和家长需要按照转学通知书的要求到原学校和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在原学校,学生和家长需要办理离校手续,包括交回学校的学籍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在新学校,学生和家长需要办理入学手续,包括提交转学通知书和其他相关证件。学校会根据学生的情况和转学通知书的要求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总的来说,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的办理办法相对简单和规范。学生和家长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转学手续,以确保学生能够顺利转学并继续接受教育。
北京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篇三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含民办校)、各相关科室: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4〕4号)的要求,经区教委主任办公会批准,现将《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试行)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基二〔2014〕4号)的要求,结合丰台区实际,制定《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试行)》。
第一部分 转入
一、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跨省转入
1.本市户籍学生
条件:学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以下相同)在丰台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就读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学籍证明的材料。
2.非本市户籍学生
条件: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教委复核,符合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丰台区就读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标准。
材料: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及其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原就读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学籍证明的材料。
(二)本市跨区县转入
1.本市户籍学生
条件: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学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变更到丰台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就读学校由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
2.非本市户籍学生
条件: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实际居住地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变更到丰台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就读学校由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
(三)本区跨片区转入
1.本市户籍学生
条件: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学生户籍或实际居住地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内迁移,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所属片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就读学校由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2.非本市户籍学生
条件:学生在拟转出校就读后,实际居住地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内迁移,现实际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所属片区的。
材料: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就读学校由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
(四)本区同一片区内原则上不允许转入。
二、受理时间及部门
(一)本市户籍学生,市、区内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于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的前2个工作日,向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
(二)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于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受理申请前一周,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就读申请。
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于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的前2个工作日,向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提出转入申请。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本市户籍学生,市、区内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第一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审核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步:区教委相关科室(中教科、小教科、民办教育科、国际交流办,以下相同)在接到学生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计划管理部门会商,安排转入学校。
第四步:拟转入学校接到学生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将入户调查情况反馈给区教委相关科室。同时,对入户调查通过的学生,在云平台中完成转入申请操作;入户调查未通过的学生材料退回到区教委相关科室。
第五步:区教委相关科室在学校反馈入户调查情况后1个工作日内,将入户调查情况及未通过学生材料移交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六步: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对入户调查通过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批操作;入户调查未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七步: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到校就读。
(二)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第一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在丰台区就读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复审,在复审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步:区教委相关科室在接到学生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计划管理部门会商,安排转入学校。
第五步:拟转入学校接到学生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将入户调查情况反馈给区教委相关科室。同时,对入户调查通过的学生,在云平台中完成转入申请操作;入户调查未通过的学生材料退回到区教委相关科室。
第六步:区教委相关科室在学校反馈入户调查情况后1个工作日内,将入户调查情况及未通过学生材料移交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第七步: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对入户调查通过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批操作;入户调查未通过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八步: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到校就读。
第二部分 转出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第三部分 附则
1.外籍、港澳台学生转学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2.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材料,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
3.本办法自2015年8月20日实施。
4.本办法由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