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篇一:合法借贷关系存在,无违约责任
尊敬的法官:
我系被告,对于原告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特此提出应诉答辩状,请求法庭依法判决。
一、关于借贷事实的确认
原告与我作为被告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根据相关证据,我于XXXX年X月X日向原告借款XXXX元,约定利息为X%每月。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我在合同签订之前已明确告知原告借款用途,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因此,我认为借贷事实应予确认。
二、关于合同的有效性
借贷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我与原告签订的借贷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件,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中约定了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因此,我认为合同的有效性应得到确认。
三、关于还款情况的说明
我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我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将应还款项在约定的还款日前支付给了原告,确保了借款合同的履行。我在还款过程中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并与原告协商解决了可能出现的还款问题。因此,我认为我已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不存在违约责任。
四、关于利息的合法性
原告在借贷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息为X%每月,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我与原告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借款金额、利息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并经过了双方的认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利息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我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因此,我认为利息的合法性应得到确认。
综上所述,根据我与原告之间的借贷事实、合同有效性、还款情况以及利息合法性等方面的情况,我请求法庭依法判决:认定我已按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无违约责任;认定借贷合同的有效性,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认定利息的合法性,保障合同权利的实现。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XXX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篇二:无借贷事实存在,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尊敬的法官:
我系被告,对于原告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特此提出应诉答辩状,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关于借贷事实的否认
我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借贷关系。原告提供的借贷合同及相关证据均不属实。我对原告提出的借贷事实予以否认,并要求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在此之前,我并未与原告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也未与其签订任何借贷合同。因此,我认为原告所称的借贷事实并不存在。
二、关于合同的无效性
原告所提供的借贷合同及其相关证据均无法证明该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合同中约定的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均缺乏真实的证据支持。我对原告所提供的合同进行了仔细审查,发现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因此,我认为该合同无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关于还款情况的澄清
由于我与原告并不存在借贷关系,因此也不存在还款义务。原告所称的还款事实完全与事实不符。我从未向原告借款,也未与其发生过任何还款行为。因此,我请求法庭澄清还款情况的真相,驳回原告关于还款的诉讼请求。
四、关于利息的合法性
在原告所提供的借贷合同中,约定了利息为X%每月。然而,由于该合同的无效性,其中的利息约定也失去了法律效力。我坚决反对原告以无效合同为依据,要求支付利息。我认为原告所要求的利息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应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我对借贷事实的否认、合同的无效性、还款情况的澄清以及利息的合法性的辩解,我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我作为被告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公平地审理本案,并作出正确的判决。
被告:XXX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篇三
xxx:
本院受理原告xx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与你离婚。
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XX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篇四
被告XX,被告XX:
本院对XX诉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4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XX人民法院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篇五
答辩人:陈某,男,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镇号。
被答辩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所称答辩人因家庭生活用钱向被答辩人借款人民币三万元这一说法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
事实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工资款,且被答辩人至今尚欠答辩人工资款人民币四万元。
20xx年4月,答辩人经李某介绍,承包由被答辩人王某等3人(以下简称工程甲方)转承包的位于 的部分工程,具体负责4号楼的土工工程施工。
工程甲方承诺于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答辩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万元。
工程于20xx年x月xx日完工后,工程甲方仅支付工资款三万元,尚欠答辩人四万元工资款未支付。
此后答辩人多次催促被答辩人等工程甲方对工程予以结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终不予理睬。
20xx年x月xx日,答辩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对工程给予结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
工程甲方称,如答辩人要取得剩余工程款,必须签订相应协议,要求答辩人承担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全部责任及业主托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责任。
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胁迫下,答辩人迫于无奈,与工程甲方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协议书。
此后,被答辩人王某手写借条,要求答辩人将其从被答辩人处已领取的三万元工款描述为欠款,并要求答辩人签字,口头称工资款正式结算要等验收后。
综上,被答辩人在诉讼中所称借款根本不存在,三万元应当为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的工资款。
现被答辩人恶意歪曲事实,利用答辩人急于取回剩余工资款的急迫心情,胁迫答辩人签下显示公平的协议书及颠倒黑白的借据。
对于答辩人这一极不诚信的行为,请法官予以明察。
恳请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 年x 月 xx日
附:证据材料 份。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 篇六
(企业)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