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状的撰写 篇一
刑事申诉状是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向上级法院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请求对原判决进行复核或改判。撰写一份刑事申诉状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本文将介绍刑事申诉状的撰写要点,帮助读者了解如何正确地撰写一份刑事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该具备以下要点:
1.明确的标题:刑事申诉状的标题应该简明扼要地概括申诉的内容,以便法院能够迅速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
2.申诉的理由:刑事申诉状中应当列明申诉的理由,即对原判决存在的错误、不当或不合法之处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申诉理由应当与法律事实和证据充分对应,且要具有说服力。
3.证据的提供:刑事申诉状中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申诉的理由。证据可以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充分性。
4.法律依据:刑事申诉状中应当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来支持申诉的理由和要求。同时,还应当引用相关法律案例,以增强申诉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5.请求的表达:刑事申诉状中应当明确表达申诉人的请求,即要求法院对原判决进行复核或改判,并说明申诉人的诉请依据。
6.附加材料:刑事申诉状中可以附加一些相关的材料,如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以进一步支持申诉的理由。
总之,撰写一份刑事申诉状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以及充分的论证和证据支持。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准确、清晰、有条理,以便法院能够迅速理解申诉的内容和要求。同时,申诉人还应当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以增加申诉的成功率。希望本文对读者在撰写刑事申诉状时有所帮助。
刑事申诉状的撰写 篇二
刑事申诉状是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向上级法院提出的一种法律文书,用于请求对原判决进行复核或改判。撰写一份刑事申诉状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本文将介绍刑事申诉状的撰写要点,帮助读者了解如何正确地撰写一份刑事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准确性:刑事申诉状中所列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应当准确无误,以避免给法院造成困惑和误导。
2.逻辑性:刑事申诉状的内容应当具备一定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使法院能够明确理解申诉的理由和要求。
3.简明扼要: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简明扼要,不应当过于冗长和啰嗦,以便法院能够迅速理解案件的核心问题。
4.合法合规: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5.客观公正: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客观公正,不应当夸大或歪曲事实和证据,以保证申诉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在撰写刑事申诉状时,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研读原判决:在撰写刑事申诉状之前,应当仔细研读原判决的内容,了解其中的错误、不当或不合法之处,为申诉提供依据。
2.充分准备证据:在撰写刑事申诉状时,应当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以支持申诉的理由和要求。
3.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刑事申诉状的撰写不太熟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申诉状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撰写一份刑事申诉状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以及充分的论证和证据支持。刑事申诉状的撰写应当准确、清晰、有条理,以便法院能够迅速理解申诉的内容和要求。同时,申诉人还应当保持客观、理性的态度,以增加申诉的成功率。希望本文对读者在撰写刑事申诉状时有所帮助。
刑事申诉状的撰写 篇三
申诉人:程某某。
委托代理人:xxx。
申诉人因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强奸一案,对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宜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宜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
2、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认定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犯强奸罪,轮奸受害人张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和邵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张某某,轮奸之说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某、邵某某在被羁押期间,被公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供情况具体确定,该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应予排除。
三、邵某某涉嫌犯罪时不满18周岁,提起公诉审判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判时刚刚过了18岁生日3天,审判时无法定代理人和指定辩护人在场,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程某某
20xx年x月x日
刑事申诉状的.撰写范文(二)
申诉人:刘XX(被害人死者刘X平之兄),男,31岁,汉族,XX市人
案由: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刑终字第XX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XX 在定 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
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1.判决书定彭XX为伤害致死人命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彭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因为刘X 平 并未对彭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彭XX没有必要用三棱刮刀来主持“正义”。他如果 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刘X平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 以采取劝阻和以理服人的方法。为什么要选择最要害的部位——心脏,并一刀剌死刘X平呢 ?
2.判决书认定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修建队书记要去医院看病,刘X平进行拦截和挑衅, 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XX镇修建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遭修建队队长袁 XX毒打。为此,我母亲找到XX区委和XX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修建队书 记。X月XX日我母亲找到书记杨XX后,又遭到书记的打骂。然后书记要坐卡车上医院,我 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有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 走了。我和我母亲也走路去了医院。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弟刘X平根本不在场,何来的“拦 截”和“挑衅”呢?到了中午餐12点,刘X平找我母亲回家吃饭,彭XX从仓库里拿出三棱刮刀,一刀剌中刘X平的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怎么会跟他们“挑衅”?彭X X剌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书以刑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判处彭XX有斯徒刑七年,实属定性不当,适用法律错误,判刑太轻。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 罪,应按我国刑法第XXX条惩处。为此,申诉人请求法院对此案重 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杀人犯彭XX从严惩处,替我弟弟刘X平伸冤,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 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致此
XXXXXX法院
申诉人:刘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