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的申诉状【精彩3篇】

时间:2016-09-01 05:26:3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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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的申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人王某,我在此向贵庭提交申诉状,对我涉嫌的诈骗案提出申诉,并请求贵庭重新审理此案。

首先,我要强调我对于诈骗行为的否认。我被指控诈骗的理由是涉及一笔巨额资金的转移,然而,我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此笔资金是合法的,并且是经过双方合法签署的合同所规定的。我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着正常的商业交易关系,并且我始终遵守合同的约定。因此,我认为我并没有实施任何诈骗行为。

其次,我认为此案中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在审理此案时,贵庭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我实施了诈骗行为。关键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如何能够作出公正客观的判断呢?在此,我请求贵庭重新审视案件中的证据,并充分考虑我的申诉意见。

最后,我要强调我对于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作为一个公民,我始终遵守法律,并尊重法律的权威。我深知诈骗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危害,因此,我绝不会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在此,我再次请求贵庭重新审理此案,并对我的申诉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我希望通过重新审理,能够还我清白,并恢复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贵庭的审理。

被告人:王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诈骗案的申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人李某,我在此向贵庭提交申诉状,对我涉嫌的诈骗案提出申诉,并请求贵庭重新审理此案。

首先,我要强调我对于诈骗行为的否认。我被指控诈骗的理由是涉及一笔巨额资金的转移,然而,我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此笔资金是合法的,并且是经过双方合法签署的合同所规定的。我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着正常的商业交易关系,并且我始终遵守合同的约定。因此,我认为我并没有实施任何诈骗行为。

其次,我认为此案中存在程序不当的问题。在审理此案时,贵庭未能遵守合法的程序要求,我未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利。我没有获得足够的时间和机会来准备我的辩护材料,并且在庭审中,我的辩护意见未能得到充分的听取。这种程序不当的处理方式使得我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严重违反了我的权益。

最后,我要强调我对于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作为一个公民,我始终遵守法律,并尊重法律的权威。我深知诈骗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的危害,因此,我绝不会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在此,我再次请求贵庭重新审理此案,并对我的申诉状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我希望通过重新审理,能够还我清白,并恢复我的合法权益。

谢谢贵庭的审理。

被告人:李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诈骗案的申诉状 篇三

诈骗案的申诉状范文

  导语:申诉状是日常生活中最常遇到的,申诉转应该要怎么写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精选的申诉状范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的栏目!

  经典的申诉状:

  申请人:刘斐,广东**律师事务所律

  联系电话:18565120798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大酒店701室

  申请事项: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朱**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朱**因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14年4月16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天河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朱**的父亲朱**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朱**的父亲朱**愿依法为朱**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朱**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交代案件事情经过,态度良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犯罪嫌疑人朱**此前一向表现良好,没有犯罪的记录。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也是受害者,受到网友欺骗。犯罪嫌疑人和本案受害人孔**为职高同学,两人关系一向不错。犯罪嫌疑人轻信网友,将自己的和孔**转给自己代买的买手机的`钱转给了网友,结果网友只给自己邮寄了手机,没有给孔**邮寄手机,其后网友将自己拉黑导致无法联络。孔**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觉得这个错误在于网友,而非自己,双方产生争执,以致被害人报案。犯罪嫌疑人表示自己并非想骗取孔**的钱财,事实上将钱都转账给了网友,自己轻信网友,导致自己代孔**购买手机的钱被骗。本案所涉嫌诈骗罪,数额为4880元,犯罪嫌疑人家属已经多次联系受害人表示愿意归还,希望得到受害人的谅解。犯罪嫌疑人涉嫌

  诈骗罪为经济犯罪,不是具有人身危害的暴力犯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

  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小。

  犯罪嫌疑人供述,自己是受到了网友的欺骗,导致无法将代购的手机交付给受害人。可以说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轻信网友导致受害人购买手机的钱被骗,而犯罪嫌疑人本身并不是想骗取受害人的钱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将钱偿还给受害人,导致受害人4880元购手机款损失,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四、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妻子在朱**被拘留前刚生产完孩子,现在孩子也存在严重疾病。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行为被拘留,这无异于给整个家庭造成灭顶之灾。请贵局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妻子及孩子亟需犯罪嫌疑人的照顾,本着挽救犯罪嫌疑人朱**整个家庭及有利于朱**改造的原则,希望贵局依法准予取保候审。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朱**取保候审!

  此致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申请人:广东**律师事务所

  刘斐 律师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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