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上诉状【优质3篇】

时间:2013-08-05 01:15: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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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上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人,因刑事案件一案不服原判,特向贵院提起上诉,并附带民事纠纷的请求。现将案情陈述如下:

一、基本案情

本案发生在2020年5月1日,当天我与原告王某在某酒吧发生争执,最终导致王某受伤。事后,我被警方依法逮捕,经过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二、不服原判的理由

1.证据不足:原判依据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是直接造成王某受伤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事实上,当时酒吧内人员众多,各种声音、动作交织在一起,无法准确辨别出是我所为。

2.法律适用错误:原判认定我犯下了故意伤害罪,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具备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而我并没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受伤的主观故意。

3.量刑过重:即便原判认定我犯有故意伤害罪,但对我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的刑期过重。考虑到我是首次犯罪,且案发时并未使用任何凶器,判处如此重的刑期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附带民事纠纷的请求

根据我与原告之间的争执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本人请求法院判决如下:

1.要求原告赔偿本人因此案件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要求原告对本人的名誉进行恢复,公开道歉;

3.要求原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为本人上诉的理由和请求,请贵院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上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告人,因刑事案件一案不服原判,特向贵院提起上诉,并附带民事纠纷的请求。现将案情陈述如下:

一、基本案情

本案发生在2020年6月15日,当天我与原告张某在某小区内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张某受伤。事后,我被警方依法逮捕,经过审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二、不服原判的理由

1.证据不足:原判依据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是直接造成张某受伤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言,当时发生争执时的人群混乱,张某也有可能是在人群中受到他人的伤害。

2.法律适用错误:原判认定我犯下了故意伤害罪,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具备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而我并没有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受伤的主观故意。

3.量刑过重:即便原判认定我犯有故意伤害罪,但对我判处的有期徒刑两年的刑期过重。考虑到我是首次犯罪,且案发时并未使用任何凶器,判处如此重的刑期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三、附带民事纠纷的请求

根据我与原告之间的争执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本人请求法院判决如下:

1.要求原告赔偿本人因此案件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15万元;

2.要求原告对本人的名誉进行恢复,公开道歉;

3.要求原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以上为本人上诉的理由和请求,请贵院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被告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上诉状 篇三

  导语: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篇一】

  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云文超,男,汉族,48岁,住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瓦店镇云庄村,电话:×××××××× 。

  被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胡万林,男,汉族,65岁,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联合村人,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羁押于 ×××看守所。

  被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吕伟,男,汉族,50岁,××省××市××县××地人,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羁押于×××看守所。

  被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唐孟君,女,汉族,68岁,××省××市××县××地人,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羁押于×××看守所。

  被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贺桂芝,女,汉族,44岁,××省××市××县××地人,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羁押于×××看守所。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非法行医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洛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依法改判(20xx)洛刑初字第××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四名被上诉人共同赔偿上诉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1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没有全部支持上诉人请求的经济赔偿,依法应予改判。四名被上诉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漠视他人生命,对于其犯罪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及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一审判决没有全部支持上诉人的经济赔偿请求,实属于法不合。

  综上所述,故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以抚慰受害者家属,以平息民愤,以警示世人,以正法纪,以昭天理!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云文超 20xx年11月21日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篇二】

  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某某,男,汉族,61岁,住某某村,电话: 。

  被上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李某,男,汉族,32岁,某村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羁押于 看守所。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非法侵入住宅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不服 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20xx)范刑初字第128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改判(20xx)范刑初字第128 号判决书第一项,对被上诉人依法从重判决;

  2、依法改判(20xx)范刑初字第128 号判决书第二项,判决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3840元。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法院判决对被上诉人量刑过轻,依法应予从重判处; 20xx年7月22日晚20时许, 被上诉人 李某某、 李某(在逃)二人,手持凶器强闯民宅,无故闯进上诉人家中闹事,对上诉人拳打脚踢,致上诉人门牙被打脱,手臂上挨了一刀,血流如注。而二人看上诉人无法动弹,居然扬长而去。在当地派出所民警还没有赶到时,被上诉人又二次返回,又将老人二次毒打。民警赶到后,马上派人把上诉人送到范县中医院治疗,仅手臂伤口就缝合了近20针,20xx年

  7月25日范县公安局法医门诊给上诉人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 被上诉人先后两次闯入老人家中,气焰嚣张,无法无天,且在致老人受伤住院后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也没有向老人道歉的意思表示,实在令人愤慨。被上诉人在非法侵入住宅后没有悔罪表现,在有经济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未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也没有进行任何精神上的抚慰。老人受伤后,其家属未得到被上诉人及其家人的任何歉意表示和相应赔偿,且另一

加害人至今在逃,给上诉人带来人身安全上的潜在威胁,而被上诉人本人态度更是一直很强硬,在法庭上仍然拒不认罪,没有任何悔罪之意,使上诉人感到恐惧,旁听者愤慨。

  被上诉人的残暴行为使上诉人身心备受摧残,至今仍然感到头晕目眩。法律依法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被上诉人不但强闯民宅,还把上诉人砍伤,已造成严重后果,且属于共同犯罪,手段凶狠,社会影响恶劣,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虽然一审公诉机关没有对被上诉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也没有对被上诉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进行量刑,但被上诉人实施故意伤害的.行为客观存在,并造成上诉人轻伤的严重后果,难道上诉人在被上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当晚就遭受轻伤仅仅是巧合或者自伤自残?如果不能对犯罪分子从严惩处,就不能平息民愤,就不能完全保护守法人的合法权益免遭非法侵害。被上诉人的犯罪行为完全臵道德与法律于不顾,其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是在向人的尊严和法律挑衅,不从严惩处就不

  能捍卫他人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对犯罪恶行的容忍就会有更多的犯罪恶行以效法。

  故请求二审法院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对被上诉人加重处罚,以体现罪刑相应的刑法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上诉人请求的经济赔偿,依法应予改判。 被上诉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漠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强闯民宅,持刀伤人,对于其犯罪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及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一审判决没有支持上诉人的经济赔偿请求,实属于法不合。

  综上所述,故请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以抚慰受害者,以平息民愤,以警示世人,以正法纪,以昭天理!

  此致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1月31日

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上诉状【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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