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刑事上诉状 篇一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上诉程序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为了确保上诉状的合法有效,下面将介绍一份最简单的刑事上诉状范本,供当事人参考。
上诉人:XXX(申请人的姓名)
被上诉人:XXX(被告人的姓名)
案号:XXX(一审判决的案号)
现将上诉理由和请求列明如下:
一、上诉理由:
(在此处详细陈述上诉人对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意之处,包括事实和法律观点,要确保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二、请求:
(在此处明确列出上诉人希望上级法院做出的裁决,可以包括判决结果的变更、撤销或重新审理等。)
三、证据:
(在此处列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清单,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四、法律依据:
(在此处列举适用的法律法规,支持上诉人的观点和请求。)
五、附录:
(在此处附上一审判决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供上级法院审查。)
六、上诉人:
(在此处填写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方便法院与上诉人联系。)
上述为本人对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意及上诉请求的真实陈述,希望上级法院能依法审理本案,并做出公正、合法的判决。
上诉人签名: 日期:
联系方式:XXX
最简单的刑事上诉状 篇二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状是上诉程序的起点,它是上诉人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的书面申请。为了确保上诉状的简洁明了,下面将给出一份最简单的刑事上诉状范本,供当事人参考。
上诉人:XXX(申请人的姓名)
被上诉人:XXX(被告人的姓名)
案号:XXX(一审判决的案号)
上诉理由:
(在此处简要陈述上诉人对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意之处,包括事实和法律观点,要简洁明了,以便法院能够快速理解。)
请求:
(在此处明确列出上诉人希望上级法院做出的裁决,可以包括判决结果的变更、撤销或重新审理等。)
证据:
(在此处简要列出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在此处简要列举适用的法律法规,支持上诉人的观点和请求。)
附录:
(在此处简要说明附上一审判决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供上级法院审查。)
上诉人:
(在此处填写上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以方便法院与上诉人联系。)
以上为本人对一审判决结果的不满意及上诉请求的真实陈述,希望上级法院能依法审理本案,并做出公正、合法的判决。
上诉人签名: 日期:
联系方式:XXX
以上是两份最简单的刑事上诉状范本,希望能对当事人在上诉过程中提供一些参考。当然,上诉状的具体内容还需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最简单的刑事上诉状 篇三
导语: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
刑事上诉状【范文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XX,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 ,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 街 号院 号楼 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xx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xx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xx的一个司机,后被丁xx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 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 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xx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 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 本人或汇到了丁 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 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刑事上诉状【范文二】
上诉人:钱某,男,24岁,汉族,XX市人,XX市XX工厂工人,住XX市XX路X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因钱某、黄XX盗窃、销赃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5年X月X日X字第X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人钱某为钱某、黄XX盗窃、销赃案中的第一被告。本案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以X字第X号判决,判处钱某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上诉人)钱某认为本案判决在认定犯罪方面是正确的,但是在量刑方面偏重,适用法律不当。理由为:
(一)本案第一被告钱某犯盗窃罪、销赃罪,原判决引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共判刑七年。上诉人认为第一被告钱某盗窃作案数额虽属较大,但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回,并且主动坦白认罪,以这个情节衡量,无论如何总不该顶格判刑(徒刑五年)。而本案第一被告的销赃罪行,原判决亦认定“钱某系帮助黄XX销赃”的,意即黄XX是本案销赃罪的主犯,钱某是销赃罪的从犯。原判决对黄XX的销赃罪判处徒刑二年。那么,作为销赃罪帮助犯的钱某总不该令其负二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因此,根据上述理由,上诉人认为原判决对本案第一被告钱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是畸重的。
(二)本案第一被告钱某既犯有盗窃、销赃两罪,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百七十二条,是属于
“数罪并罚”。原判决没有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关于“数罪并罚”规定,对数罪分别作出判决,再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这是不合《刑法》规定的。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判决对本案第一被告钱某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量刑太重,刑罪不当,要求重新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本案第一被告)钱某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