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因发生交通事故,特向贵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将事故经过及相关证据陈述如下:
一、事故经过
1. 时间:XX年XX月XX日,下午X点X分。
2. 地点:事故发生在XXX路与XXX路交叉口。
3. 事故车辆:我方驾驶的车辆为XXXX,对方驾驶的车辆为XXXX。
4. 事故原因:事故是由对方驾驶过失引起的。当时我方车辆行驶在自己车道上,遵守交通规则,突然对方车辆从右侧超车,违规变道并与我方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车辆损坏及人身受伤。
二、相关证据
1. 交通事故认定书:附上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对方负全责。
2. 车辆损坏照片:附上事故现场的车辆损坏照片,证明我方车辆受到了损害。
3. 医院诊断证明:附上我方在事故后前往医院检查的诊断证明,证明我的身体受到了伤害。
4. 目击证人证言:附上两位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对方违规超车并与我方车辆发生碰撞。
三、损失及请求
1. 车辆损失:根据维修店出具的维修费用清单,我方车辆共计损失XXXX元,请求对方赔偿该金额。
2. 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清单,我方共计花费XXXX元,请求对方赔偿该金额。
3. 精神损失及赔偿金:由于事故给我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请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及赔偿金XXXX元。
4. 其他损失:由于事故造成我方工作时间的损失,请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XXXX元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我作为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对方赔偿我方上述损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请求。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常用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因发生交通事故,特向贵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将事故经过及相关证据陈述如下:
一、事故经过
1. 时间:XX年XX月XX日,下午X点X分。
2. 地点:事故发生在XXX路与XXX路交叉口。
3. 事故车辆:我方驾驶的车辆为XXXX,对方驾驶的车辆为XXXX。
4. 事故原因:事故是由我方驾驶疏忽引起的。当时我方车辆行驶在自己车道上,由于注意力分散,未能及时注意到对方车辆变道,导致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损坏及人身受伤。
二、相关证据
1. 交通事故认定书:附上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我方负全责。
2. 车辆损坏照片:附上事故现场的车辆损坏照片,证明对方车辆受到了损害。
3. 医院诊断证明:附上对方在事故后前往医院检查的诊断证明,证明对方的身体受到了伤害。
三、损失及请求
1. 车辆损失:根据维修店出具的维修费用清单,对方车辆共计损失XXXX元,我愿意承担该金额的赔偿责任。
2. 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清单,对方共计花费XXXX元,我愿意承担该金额的赔偿责任。
3. 精神损失及赔偿金:由于事故给对方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我愿意支付精神损失及赔偿金XXXX元。
4. 其他损失:由于事故造成对方工作时间的损失,我愿意赔偿因此造成的XXXX元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我作为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我方承担上述损失的赔偿责任,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请求。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常用交通事故起诉状 篇三
精选常用交通事故起诉状2017
导语:这世界上有聪明和笨、强和弱的人,太不公平了,如果能把所有的人变得跟我一样世界就公平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上诉状范文,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
交通事故起诉状【篇1】
被告何XX,男,郴州市北湖区人,住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XX村5组,系湘LXX号肇事车辆车主。联系电话:186XXXX。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住所地:郴州市飞虹路18号。联系电话:2883601。
法定代表人徐郴范,系该公司总经理。
案 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何XX、何XX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法医鉴定费、辅助器具评估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康复费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20000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何XX、何XX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0年7月8日15时许,被告何XX驾驶被告何XX所有的湘LXXX号重型自卸货车沿S322线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开发区工业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横路的原告(行人)廖XX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九八医院住院治疗,后因伤情严重转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原告前后共住院68天,共花医疗费45497元,出院诊断为:1、右足毁损伤;2、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3、头皮
挫裂伤。经司法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陆级伤残。2010年7月19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对该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认字(2010)第A08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何XX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何XX为其所有的湘LXXX号货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保险限额为12.2万元,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期限内。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告何XX、何XX应对原告的各项损失(详见附后清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但至今,被告仅支付医疗费45000元,余款拒不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请求判如诉请。
交通事故起诉状【篇2】
原告: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住XX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告一:XXXXX有限公司,住址:XXXXXXX,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被告二: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住XXXXXX,联系方式:XXXXX。
被告三:XXXX有限公司,住址:XXXXXXX,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
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赔偿给原告后期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XXXX元。
2、 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 请求判令被告三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4、 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及理由:
XXX年X月XXX日,原告驾驶自行车至XXXXXX,被被告一的员工被告二驾驶的车牌号为XXXXXX的出租车撞伤。经XXXXXX交通大队认定,被告二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于事故当日被送入XXXXXXX医院就医,于XXXX年X月X日出院,被诊断为急性颅脑损伤、胸部闭合性损伤、左耳外伤以及多发软组织损伤。XXXXXXX司法鉴定中心于2015年11月22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原告不构成伤残等级,后续医疗费2000元,误工60日,护理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员工,因其在从事出租车业务中致使原告受伤,故损害后果应由被告一承担。同时,因为被告二不按规定让行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本案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当与被告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一在被告三处为涉案的XXXX出租车投了保单号为XXXXXXXX的商业保险,因此被告三应在保险赔付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一为原告支付了医疗费用,但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原告多次要三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因此成讼。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提起民事诉讼,敬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X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