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的起诉状精版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XXX,特此向贵庭提起本案的探视权起诉状。我对被告XXX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并请求贵庭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XXX与被告XXX是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现年五岁。在婚姻关系破裂后,我与被告离婚,并由法院判决我获得了儿子的抚养权。然而,自离婚后,被告一直拒绝我与儿子的探视权,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1. 被告以无理由拒绝探视权:自离婚后的三年时间里,被告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我与儿子的见面,包括对我的人身威胁、恶意中伤等。这种举动完全违反了我作为儿子的合法监护人的权益,对我的情感交流和亲子关系造成了严重伤害。
2. 被告过度干涉我的家庭事务:除了拒绝我与儿子的探视权,被告还经常干涉我的家庭事务,包括非法进入我的住所,擅自改变儿子的生活环境等。这种过度干涉不仅侵犯了我的家庭隐私权,也对儿子的成长和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
3. 被告对儿子的教育和抚养存在问题:据我了解,被告在我不在场时,对儿子进行了不当的教育和抚养方式。他对儿子的约束不严格,经常纵容其玩乐、追求刺激,对儿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作为儿子的合法监护人,有责任和权利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和抚养。
三、请求法院的判决
1. 要求被告尊重我的探视权:我作为儿子的合法监护人,有权与其保持亲子关系。因此,我请求贵庭判令被告必须尊重我的探视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允许我与儿子见面和交流。
2. 要求被告停止对我的干涉:我要求贵庭判令被告停止对我的家庭事务的干涉,包括不得擅自进入我的住所、改变儿子的生活环境等行为。我希望能够在一个稳定和和谐的环境中抚养儿子。
3. 要求被告改正对儿子的教育和抚养方式:我请求贵庭判令被告在我不在场时,对儿子的教育和抚养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管理。被告应该对儿子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负起责任,避免对儿子产生不良影响。
四、附录证据材料
1. 婚姻状况证明
2. 离婚判决书和抚养权判决书
3. 见面请求书和被告的拒绝函
4. 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
以上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庭依法判决,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贵庭的审理。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探视权的起诉状精版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XXX,特此向贵庭提起本案的探视权起诉状。我对被告XXX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并请求贵庭依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XXX与被告XXX是父子关系,现年儿子已经成年。然而,自离婚后,被告一直拒绝我与儿子的见面,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事实和理由
1. 被告以无理由拒绝探视权:自离婚后的一段时间里,被告一直以各种借口拒绝我与儿子的见面,包括对我的人身威胁、恶意中伤等。这种举动完全违反了我作为父亲的合法权益,对我的情感交流和亲子关系造成了严重伤害。
2. 被告对儿子的教育和成长存在问题:据我了解,被告在我不在场时,对儿子进行了不当的教育和抚养方式。他对儿子缺乏正确的引导和关爱,经常纵容其不良行为,对儿子的学习和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作为父亲,有责任和权利对其进行正确的教育和抚养。
三、请求法院的判决
1. 要求被告尊重我的探视权:我作为儿子的合法监护人,有权与其保持亲子关系。因此,我请求贵庭判令被告必须尊重我的探视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允许我与儿子见面和交流。
2. 要求被告改正对儿子的教育和抚养方式:我请求贵庭判令被告在我不在场时,对儿子的教育和抚养进行正确的引导和管理。被告应该对儿子的学习和成长负起责任,避免对儿子产生不良影响。
四、附录证据材料
1. 离婚判决书和抚养权判决书
2. 见面请求书和被告的拒绝函
3. 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
以上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庭依法判决,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贵庭的审理。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探视权的起诉状精版 篇三
原告:王某,男,1981年1月8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咸阳市人,现住咸阳市秦都区**路**号内1号楼3单元***号。
被告:刘某,女,198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咸阳市人,现住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某小区1号楼3单元***号。
案由:探望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
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并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具体方案为:每周探望孩子一次,每周六上午十点原告从被告处接孩子回原告处,每周日上午十点送回被告处);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8月18日,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贵院,要求与被告离婚。2011年9月30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王某某由被告抚养,原告自2011年10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原告每月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原告每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被告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剥夺了原告与儿子相处及儿子享有父爱的权利,损害了亲权,对儿子身心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虽然原被告已经离婚,但原告希望并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儿子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父爱关怀与教育,使孩子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秦都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探视权的起诉状精版 篇四
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周小×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女儿周小×由被告抚养。但对于原告的探望权未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周小×的父女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法院
具状人:周××
×年×月×日
探视权的起诉状精版 篇五
原 告:*** 男 汉族 无职业,住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23号1-3-1。 身份证 电 话
被 告:孙春艳 女 汉族 生,无职业,住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23号1-3-1。 身份证*** 电 话***
诉 讼 请 求 1、依法判决原告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时间为一天,地点双方协 商当庭确定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1月7月1日在沙河口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女儿 (张熙晨)随母亲居住,对于探视权的问题双方只在口头上约定, 调解书上并未体现,但离婚后,被告以种种借口,阻止原告探视女 儿(张熙晨),给原告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也给孩子的 成长留下了隐患,对婚姻看法 。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 双方的子女。”及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 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 益诉至贵院,判如所请!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民事调解书复印件二份;
此致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附:起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