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通用5篇】

时间:2015-06-05 09:32:27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的工作进展,提高沟通效率,我们决定举行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以下是会议的具体安排,请各位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按时参加会议。

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周一)上午9:00-11:00

会议方式: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议程:

1. 公司年度总结和工作展望(时间:9:00-9:30)

-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和挑战

- 展望未来一年的发展目标和计划

2. 各部门工作汇报(时间:9:30-10:30)

- 各部门领导按顺序汇报本部门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

3. 公司战略调整和重点项目介绍(时间:10:30-11:00)

- 公司针对市场变化进行战略调整的原因和目标

- 重点项目的背景、意义和规划

会议要求:

1. 各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会议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会议期间的网络连接稳定。

2. 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和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设备,专心参与讨论。

3. 会议期间请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跟进。

4. 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提前准备并在会议中积极发言。

希望各位能够充分认识到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准时参加并做好相关准备。通过这次会议,我们将共同回顾过去的工作,展望未来的发展,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制定出更加明确的战略规划和目标。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同事:

大家好!为了更好地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举行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以下是会议的具体安排,请各位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按时参加会议。

会议时间:2022年1月15日(周六)下午2:00-4:00

会议方式: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议程:

1. 部门工作进展汇报(时间:2:00-3:00)

- 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 分享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

2. 跨部门合作交流(时间:3:00-4:00)

- 各部门负责人分享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经验和困难

- 探讨解决方案,提出改进意见

会议要求:

1. 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提前准备好会议需要的相关资料,并保证会议期间的网络连接稳定。

2. 各部门负责人要提前与本部门成员商议,确保对本部门工作的全面汇报。

3. 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和其他与会议无关的设备,专心参与讨论。

4. 会议期间请做好会议记录,重要问题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跟进。

5. 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提前准备并在会议中积极发言。

希望各位能够充分认识到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准时参加并做好相关准备。通过这次会议,我们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篇三

  所谓的电话会议,通俗地说就是利用电话机作为工具,利用电话线作为载体来开会的新型会议模式。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范文,欢迎参考。

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篇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xx年农村公路工作,部决定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冯正霖副部长作工作报告,通报20xx年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和当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现状。

  (二)山东、吉林、四川省交通厅、云南省临沧市交通局分别在分会场介绍农村公路发展经验。

  (三)李盛霖部长讲话,分析当前农村公路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20xx年农村公路工作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于20xx年2月15日(正月初九)15:00-16:40举行。

  会议主会场设在部机关五楼视频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部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邀请中农办、国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出席会议。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公路局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负责同志等。其他参会人员由各省份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分会场制作“全国农村公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会标和主要参会人员桌签,在明显位置放置本单位的标牌。

  (二)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会议期间不要随意走动,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三)请各单位提前与部通信中心联系,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的视频系统调试准备工作,保证线路畅通。系统联调时间为2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四个发言单位要重点做好交流材料演示文稿的调试工作,保证演示效果。

  部公路司联系人:

  部通信中心联系人:

  二○XX年一月二十一日

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 篇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于2016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北京联通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二层多功能厅(地址:复兴门南大街6号,中央音乐学院南侧)。

  除北京市外,其他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县(市)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教育部、公安部负责同志,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2.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负责同志。

  3.北京市及各区县教委相关负责同志,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由北京市教委负责组织参会)。

  (二)省级分会场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厅长(主任)、主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厅长(副主任)、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负责同志1人。

  (三)地(市)、县(市)分会场

  各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

  三、会议组织工作

  (一)请北京市教委和在京各直属高校将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教育部督导局。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省级分会场组织工作,指导各地(市)、县(市)做好会场组织工作,并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以及省级分会场与会负责同志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报教育部督导局。

  (三)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公安机关参会通知由公安部印发,请各地教育部门做好有关接洽工作。

  (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安排。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

点击展开全文,剩余51%未阅读
最新电视电话会议通知【通用5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