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优秀3篇)

时间:2018-01-06 01:23:5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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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篇一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第三条 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 学生的基本权益

第四条 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应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

第五条 学生有自由选择专业的权利,学校应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帮助学生做出合适的选择。

第六条 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学校应设立学生代表机构,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学生的行为规范

第七条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不得侮辱、歧视他人。

第八条 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课堂上妨碍教学秩序。

第九条 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 学生的奖惩措施

第十条 学生在学习和行为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

第十二条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和修订,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有学生管理规定中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条款。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随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人数的增加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复杂化,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规定,以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校园秩序的维护。以下是我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本章主要对规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原则进行了说明。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用范围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学生的基本权益

本章主要对学生的受教育权利、选择专业权利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进行了规定。学校应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学校应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帮助学生做出合适的选择;学校应设立学生代表机构,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学生的行为规范

本章主要对学生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规定。学生应遵守校规校纪,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不得侮辱、歧视他人;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课堂上妨碍教学秩序;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 学生的奖惩措施

本章主要对学生的奖惩措施进行了规定。学生在学习和行为方面表现突出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本章主要对规定的评估和修订进行了规定。学校将定期对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评估和修订,保障规定的有效实施。同时废止原有学生管理规定中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条款。

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学生,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将有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的良好发展。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篇三

  导语:为了稳妥做好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一、各高校要根据新《规定》,及时认真修订、重订或新订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细则,报市教委备案。同时要做好9月1日起实行新《规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衔接工作,做到顺利起步,平稳过渡,逐步完善。

  二、各高校自9月1日起,要严格遵照新《规定

》的内容和精神实施学生管理工作,凡与新《规定》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校内“规定”,须予废止。

  三、各高校要抓住实施新《规定》之机,大力改革学生管理工作,突出学校育人功能,努力探索依法自主、民主参与、权利义务相结合的学生管理新模式。学校在建设完善育人环境的同时,既要督促学生履行自己的义务,也要切实维护保障学生的权利;特别是在对学生作出处理和处分时,要严格依法,务必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同时要切实维护保障学生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

  四、新《规定》对于高校与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作出较多调整,旨在进一步推进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实施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高校一方面要细致做好相关方案,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自主权力;另一方面要规范校内学生管理程序,做好与市教委的管理工作接口,并要求在“接口”之前,要做到“三完”,即校内程序完成、校内环节完备、校内操作完善。

  五、市教委将根据新《规定》精神,自9月1日起,对各高校修订、重订或新订的学生管理细则以及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提出相应指导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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