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一
合同台账是指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记录和管理的工作台账。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合同管理基础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企业的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合同台账的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合同台账的管理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建立合同台账,企业能够清晰地记录和掌握各类合同的信息,包括合同的名称、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履约情况等,有助于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合同台账能够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合同的履约情况和风险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台账建立的原则和要求,包括合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等。其次是台账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台账的有效管理。第三是台账的使用和查询方式,包括如何查询台账信息、如何使用台账信息进行合同管理等。最后是台账的维护和更新要求,包括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台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最后,实施合同台账管理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制定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台账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其次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第三是建立合同台账管理系统,包括建立合同台账数据库、制定数据录入和查询的规范等。最后是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台账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应该重视合同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进行执行,以确保合同台账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二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从合同台账的作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制度执行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合同台账的作用不可忽视。合同台账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基础,通过对合同进行记录和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实时了解合同的签订情况、履约情况和风险情况。合同台账的建立和管理能够提高企业对合同的掌控能力,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合同管理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合同台账管理制度应包括台账建立的原则和要求、台账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台账的使用和查询方式以及台账的维护和更新要求等内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够统一规范合同台账的管理,确保合同台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
最后,制度执行是合同台账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制度执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方式。制度执行需要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合同信息的录入、台账信息的查询和使用、台账的维护和更新等。企业应该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合同台账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综上所述,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应该重视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制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以确保合同台账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只有做好合同台账管理,才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三
台账管理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关法务部备案。
第三条 合同管理人员为签订合同的联系人和法务联络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 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 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
二、 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 合同档案实行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 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非经总经办允许不得作承办人。
三、 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 合同文档以部门名称结合签署日期年月份进行分类编号。
2、 合同编号规则:承办部门名称首字母-合同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示例:TGB-201102-001(推广部20xx年2月份第1号合同)
3、 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审查会签相结合的制度,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主管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总经办和审查会签部门对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各相关部门和总经办依其职能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监察、审计。
5、 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6、 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财务部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影印件。
7、 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财务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8、 财务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9、 各部门员工可在财务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进行登记,方可在财务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10、 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11、 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2、 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3、 已签署的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并交予财务部及时催款。
四、 合同文档的移交
1、 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周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财务部存档。
2、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3、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及项目工程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各法人单位,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分管副总裁同意(非危险物品采购合同除外)。未经审批与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洽谈人和审批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形式
1、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订单、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3、各法人单位在经营范围内应当以各法人单位的名义
订立各类合同。
第五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六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在约定争议解决管辖地时,原则上约定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
第八条订立合同应遵循洽谈、审查、批准的分权制约原则。公司合同实行谁洽谈、订立,谁履行的原则。
第九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在合同签订前应由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先行论证,确认后的论证资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报审;无论证资料的合同洽谈部门有权拒绝签批。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下列合同由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审批、签发:
1、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在职责权限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各直属中心或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技术中心分管的采购合同,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在20万元以下的,可由副总裁授权采购部负责人审批、签发。
3、项目工程合同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洽谈(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工程部邀请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人员共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提请各使用单位所属中心分管副总裁或各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订。
二、下列合同由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1、有给付内容的合同,标的额为100-500万元的;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20——50万元的;
3、非标设备采购,标的超过5万元的;
4、年度合同;
三、下列合同由总裁审批:
1、给付金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合同;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50万元以上的;
四、下列合同由执行董事审批:
1、山松、热电、牧业、医院洽谈的合同达到总裁审批标准的报执行董事审批。
2、合资经营合同;租赁厂区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作、转让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五、涉及重大、复杂事项的合同订立前,洽谈单位应通过专业审查部门,组织法律审查部门、批准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合同洽谈审查会,对合同原本进行会审。
第十二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法务室审核。
2、审核。对送审的合同,法务室应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最后作出:可签发、不可签发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3、批准。法务室审核后,签批人在合同签约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批的意见办理。
4、采用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可不报法务室审核;合同文本有修改、采用对方合同文本或约定有定金、预付款的合同,一律报法务室审核。
5、审核批准时间
(1)较为简单的合同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2)较为重大的、复杂的合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3)重大、复杂的合同,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审查工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十四条各中心或法人单位应根据合同编号建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合同签约批准人汇报并通知法务室。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应将合同原本一份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合同签约批准人审核通过方可。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一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洽谈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处理。洽谈人和使用单位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部几个单位的,应在内部协调好,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可成立一个由各单位代表组成的纠纷处理小组,由洽谈单位为主负责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十三条需要法律帮助的合同纠纷,可提请公司法务室协助解决,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配合。
第二十四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一级:公司由总裁总负责,分管副总裁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归口管理部门为法务室。
二级:公司下属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各相关部门和法人单位。
第二十八条法律事务室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
3、负责对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4、负责考评公司下属各部门、法人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处理合同纠纷;主持或参与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活动;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8、管理公司合同章、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1、洽谈、起草合同,论证合同的可行性。
2、建立合同档案。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合同档案。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单位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标的额、对方单位、履行过程、交接情况、验收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4、负责审查本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有关机关审批、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6、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7、应由专门(或兼职)人员统一管理合同及合同类函件,并将管理合同的部门及负责人或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公司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条洽谈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或委派专人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公司及各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损失或纠纷的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公司总部所有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及驻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室保管;驻外分厂法人单位原财务部门保管的合同专用章仍由其保管。第三十二条奖励与处罚
1、与合同洽谈、订立、履行、审查相关的公司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关职责,未按相关制度履行的,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2、公司合同法律审查部门、专业审查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对合同业务活动行使监督权。对合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错误行为有纠正的权利和职责。
3、公司合同业务的具体工作人员在从事合同业务活动中,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时主张合同权利而不超过时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职责。在合同业务活动中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应酌情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在报批合同时,应将项目立项申请书随同合同一并报批。
第三十四条公司涉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的合同管理,由公司有关部门另行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法务室负责解释。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五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是信誉及资
三、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四、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八、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4、及时督促业务员回收款项,年内回款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六
一、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四、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情况,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六、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八、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九、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十、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住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绝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二、经济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十
三、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