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生产设备管理是企业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良好的设备管理制度能够保证企业生产的高效性和质量稳定性。以下是一份针对生产设备管理的制度,旨在帮助企业实现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设备管理责任
1. 确定设备管理的责任人,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设备管理培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技能和意识。
二、设备购置
1. 设备购置前必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设备评估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生产需求。
2. 设备购置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并及时更新。
三、设备维修与保养
1. 设备维修和保养应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2. 设备维修和保养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和保养的质量。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修和保养记录,记录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设备更新与淘汰
1. 设备更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态进行,及时更新老化和落后的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 设备淘汰应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设备报废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保。
五、设备安全与保护
1.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保护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
2.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并处理设备的安全隐患。
六、设备管理评估与改进
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设备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分享设备管理的经验和技巧。
以上是一份针对生产设备管理的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遵守设备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稳定性,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生产设备在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设备管理制度。下面是一份关于生产设备管理的制度,旨在帮助企业提高设备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一、设备管理责任
1.明确设备管理的责任人,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设备管理培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技能和意识。
二、设备购置
1.设备购置前必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设备评估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生产需求。
2.设备购置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并及时更新。
三、设备维修与保养
1.设备维修和保养应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2.设备维修和保养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和保养的质量。
3.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修和保养记录,记录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设备更新与淘汰
1.设备更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态进行,及时更新老化和落后的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设备淘汰应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设备报废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保。
五、设备安全与保护
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保护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
2.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并处理设备的安全隐患。
六、设备管理评估与改进
1.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设备管理经验交流会议,分享设备管理的经验和技巧。
通过建立和遵守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稳定性,降低设备故障率和维修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设备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将有助于企业实现设备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篇四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篇五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篇六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