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论文范文 篇一
标题: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促进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程进行综述,分析了其对中国的启示,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等方面。同时,本文也探讨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发展;中国
引言: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创造的独特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本文旨在通过对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程进行综述,探讨其对中国的启示,以促进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程
1.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立及其对知识产权法发展的推动
1.2 欧美国家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与变革
1.3 亚洲国家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与挑战
二、现代知识产权法对中国的启示
2.1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性
2.2 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培养
2.3 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创新模式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1 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3.2 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3.3 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的问题
3.4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建议
结论:
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中国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创新模式,同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以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法学学术论文范文 篇二
标题:网络环境下的网络侵权行为及法律应对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给人们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本文通过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定义和分类进行分析,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的法律应对措施,包括刑事追究、民事赔偿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同时,本文也提出了对网络侵权行为打击的建议,以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网络侵权;法律应对;保护权益
引言:
网络侵权行为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网络盗版、网络诽谤、网络侵犯隐私等。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给人们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定义和分类进行分析,探讨网络环境下的法律应对措施,以及提出对网络侵权行为打击的建议,以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定义和分类
1.1 网络侵权行为的定义
1.2 网络侵权行为的分类
二、网络环境下的法律应对措施
2.1 刑事追究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依据
2.2 民事赔偿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途径
2.3 行政处罚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手段
三、对网络侵权行为打击的建议
3.1 加强网络侵权行为的监管与打击力度
3.2 完善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
3.3 增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结论:
网络侵权行为在互联网时代给人们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必须加强法律的监管与打击力度。应该完善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以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学学术论文范文 篇三
(一)扩大受害人范围
我国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致道路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乘客的伤害排除在外。理论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专门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维护而设立的,其着眼点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够取得及时有效的补偿, 在法院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车上乘客或正在上车或下车的人视为第三者。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受害人的范围扩大至含有本车上的乘客,这能更好的转嫁车主或驾驶员的风险,提高他们的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保障。
(二)提高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大幅度提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可以实现对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最充分的救济,符合《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下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和法制理念。虽然我国交强险把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从6万元提高至12万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额在40万左右,加上医疗费用也飞速增涨,我国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而且我国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实行分项原则,死亡限额为11万医疗费用限额为1万,降低了保障程度,而且责任限额是对每一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赔偿限额,若事故中涉及多个受害人则各受害人要对本来就低的限额分摊,使得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更低,因此笔者认为应进一步提高人身伤害赔偿限额,或者考虑取消分项限额制度,改变目前交强险在多车事故、多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障不足的局面。
(三)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索赔权
目前,除英国外,各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都已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我国交强险应借鉴国外交强险做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请求权,从而可以简化法律关系,节省诉讼成本,强化受害人的权利,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如果受害人不得直接请求保险人给付,仅向被保险人请求损害赔偿,被保险人赔偿后,再向保险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在此情形下,受害人的求偿辗转费时,经常遭到被保险人的故意推托,特别是被保险人被判刑服刑时,即使有赔偿能力,也不愿再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对受害人极为不利,不利于实现交强险的初衷。在交通事故人身索赔纠纷案件中,保险人大都是作为共同被告,而不是第三人,可见法院认可受害人对保险人享有直接索赔权,为了避免保险人的不满,益在交强险条例中直接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享有直接索赔权。
(四)实行费率厘定自由化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实践表明它仅不能降低交强险费率,反而使保险费率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这对投保人意味着保险费的提高(如果考虑到保险责任的减少,则保险费将显得更高),对受害人(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中的受害人)意味着交强险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保障,对保险公司意味着没有利润可以分配,对保险监管部门来说意味着疲于监管。因此有必要修改交强险不盈不亏的费率厘定模式。笔者建议可以引入英国交强险费率厘定的自由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使交强险费率合理化。竞争性的交强险费率不仅可以降低费率减轻投保人负担,而且因为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会降低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保障程度,保险公司也可以获得合理的经营利润,同时保险监管机构也会避免疲于监管交强险的行为。
(五)完善相关法律,保证交强险的顺利实施
由于法律适用性的不明确、各方利益出发点的不同以及对条款理解的差异等,交强险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争议。如保险公司认为该赔法院却判决不赔的;公司认为该拒赔,法院判决赔付的;一审判赔或不赔,二审改判的;不同法院对同类情况作出不同判决的(鉴定费与出租车的份儿钱等各法院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超限额判赔的(不顾交强险限额分项和针对的是每一事故)等等。各法院判决的不统一对于保险人和事故当事人来说都是极其不合理的。有的判决中法院认为道交法的法律位阶高于交强险条例,且现行法律并未对两者的适用规则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优先适用道交法。但笔者认为交强险条例和条款的出台晚于道交法,是对我国立法体系的完善,且其规定也更全面、更细化、更专业。因此,我国亟待出台相关法律,完善交强险的法律,明确道交法与交强险条例的适用规则。对于交强险条款中一些界定模糊的问题(垫付与追偿情形是否适用),保险业应尽力和司法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的见解,以维护交强险执行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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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论文范文 篇四
委托代理与委托合同
摘要:在委托合同中,当受托人受托为委托人为一定法律行为时,必与第三方产生种种关系,与基于委托合同授权产生的三方代理关系容易混淆。往往分不清受托人是在履行委托合同还是三方已形成代理关系。本文试图分析二者之间产生混淆的原因,来达到找出区分标准的目的。
Abstract:In the entrust contract, when the trustee entrusted to entrust artificial certain laws behavior, will produce various relations with a third party, and based on the entrustment contracts authorized agent relations generated tripartite easily confused. Often confuse the trustee is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entrust contract or has already formed the agency relationship tripartite.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reasons between confusion,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distinguish standard out.
法学学术论文范文 篇五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会对相关主体产生极大的影响,经过2年多的实施,仅仅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中的受益,而交强险的实施却无法在其它主体上产生同样的效果。甚至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未受益。
(一)受害人问题总结
我国交强险实行的是每一事故责任限额制,死亡伤残的责任限额低,并不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对每一限额分项,进一步降低了受害人的保障程度。由于交强险针对的是每一起交通事故,而不是事故中的每一个受害人,在多人多车的交通事故中,所有受害人在责任限额中分摊,使得受害人的保障程度进一步降低。我国交强险的制度设计是其不足部分由投保人购买商业三者险为补充,但是很多的因车主或汽车驾驶人,一方面因为缺乏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因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商业三者险,使得发生交通事故时,并没有经济赔偿能力使受害人得到充分赔偿。
(二)被保险人的问题总结
被保险人普遍反映相对于交强险提供的保障,交强险的保费过高,即车主或驾驶人承担了较高保费,而得到了低保障,被保险人的风险并没有全部转移。从交强险的实施情况看,目前交强险限额低引发的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受害人的实际索赔额与交强险限额的差额由谁负担?高收入者自身有经济赔偿能力、风险意识较高,一般通过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而低收入者,如摩托车,二手车所有者,他们自身经济赔偿能力低,更需要买商业三者险转移自己的风险,但因为自身风险意识不高加上承担不起高保费,使得这些人中买商业三者险的比例并不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就可能得不到赔偿。
(三)保险监管机构的问题总结
《交强险条例》确定了交强险费率不盈利不亏损的费率厘定模式和交强险业务的独立核算模式,xxx主要对这两方面实施监管。xxx规定保险公司支付代理人的交强险的手续费不超过4%,但因保险公司左手做交强险右手做商业车险使得xxx难于分清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这就决定了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监管费率的厘定,监督交强险业务经营成本和利益是否与其他保险业务混同。xxx疲于监管但效果不佳。
(四)保险公司的问题总结
保险公司可以从交强险经营中获益。如保险公司可以获得现金流,保证资金链的平稳运转,可以吸引投保交强险的客户继续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或其它车险,扩大市场份额,并借以盈利。但是不盈不亏原则使得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去创新。经营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计算机系统更新,财务方面单独核算等,要投入大量成本。同时各保险公司还面临经营交强险的法律环境恶劣,保险责任被法院随意扩大,保险公司经营三者险的风险加大等问题。
(五)法院的问题总结
法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交强险诉讼案件多,判决执行难。法院大多是保障受害人的利益,减少保险公司的豁免权,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都将诉讼费用,出租车司机的承包金、误工费等间接费用,受害人伤残鉴定费等也判由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四种垫付情形,但实际判决中很多法院也将四种情形下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损失,判由保险人承担的。而保险人根据《交强险条例》并不想承担上述费用,一方面使得法院的判决执行难,另一方面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不满。受车主赔偿能力限制,很多时候由于加害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或者加害人在受到刑罚时不愿进行经济赔偿使得受害人的损害得不到补偿,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法学学术论文范文 篇六
【摘要】论文写作能力是每一个法学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但目前论文写作能力现状不容乐观,文章从教学方式、考核方式、课下作业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提高法学专业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的建议。
【关键词】法学专业 论文写作能力 培养
一、法学专业学生论文写作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论文是指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所谓讨论是针对某一问题交换意见或进行辩论,研究则指探求事物的真相与规律。法学专业论文写作一般包括课程论文、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形式的写作训练,其目的在于检验学生学习基础知识的效果,培养和考察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提高学生调查研究、搜集整理资料,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论文写作是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然也有学者主张取消毕业论文这一实践环节,如《中国青年报》记者周凯曾撰写的题为《本科毕业论文掺水严重能否取消》的文章就引起了高教界的大讨论。[1]笔者对此并不赞成。在法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法律职业竞争日趋激烈,对法学专业人才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富有创造性、能站在法学专业知识发展前沿的人才将在新世纪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在这种形势下,负有培养高水平研究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职责的本科教育将会倍受社会关注。而论文写作能力作为专门对某一学问进行系统的哲理或理论研究的能力,对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创造性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学专业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现状
从笔者多年担任学生论文写作指导工作及对学生、同事的走访、座谈情况来看,法学专业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在论文选题方面失当,即选题欠新意与选题或大或小;文献的收集与整理方面,有的同学持应付心理,仅凭一两篇论文或一两本参考书就想完成论文的写作;有的同学收集了较丰富的参考资料,却不会整理利用,不懂取舍,造成材料堆砌、文不对题,甚至引用了错误的观点和理论;语言表达方面口语化现象严重,有的同学对概念界定不清,造成相关法律制度适用条件方面的混乱,甚至得出错误的结论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论文的质量。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传统的“灌输式”课堂教学模式限制了法学专业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因此,应当予以改革。
三、提高法学专业学生论文写作能力的建议
在课堂教学中应当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着力推动基于问题、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和发现创新的精神,使学生形成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具体而言:
(一)通过课堂教学方式改革培养学生发现与提出问题的能力
首先,教师应针对授课内容不断提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所提问题难易要适度,问题要具有启发性,激发学生固有的好奇心,培养兴趣,增强求知欲,同时要创设融洽的课堂环境即营造民主、宽松、和谐的课堂氛围,以引发学生积极的探索与大胆的回答。其次,培养学生树立问题意识。问题是思维的起点。引导学生不断进行自我提问或者生生之间互问、互辩,由问题生成更多的新问题。第三,使学生掌握一些发现和提出问题的思考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掌握了方法,也就形成了能力或者说促进了能力的形成。比如提倡学生提出质疑,敢于持批判的态度,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看法。再如针对理论争议,应展现出教师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及理论依据,与学生展开探讨,鼓励学生归纳出自己的观点。
(二)针对课堂教学中的问题锻炼学生文献的收集与整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