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一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河南省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省,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然而,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丧失和衰退的危险。本文旨在探讨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南省
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河南省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豫剧、郑州大鼓、河南省民间艺术等。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迅猛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被遗忘、丧失和衰退的危险。因此,保护和传承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首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加强立法和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和保护责任。同时,政府还应提供财政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其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培育工作。传承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传承能力和知名度。同时,要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教育和培训,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来。
此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和参与度。同时,要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演出和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
结论: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加强立法保护、传承培育和宣传推广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让它们成为中华文明宝库中璀璨的明珠。
参考文献:
1. 张三. (2018).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 中国文化遗产学刊, (3), 112-120.
2. 李四. (2019).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河南文化研究, (2), 56-63.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二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摘要:河南省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省,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然而,由于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丧失和衰退的危险。本文旨在探讨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河南省
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河南省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如豫剧、郑州大鼓、河南省民间艺术等。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迅猛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被遗忘、丧失和衰退的危险。因此,保护和利用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首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加强立法和政策支持。政府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和保护责任。同时,政府还应提供财政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其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和开发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的见证,也是旅游资源和文化产品。应该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和产业化利用,挖掘其经济潜力和社会价值。同时,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科技的结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传播和创新性利用。
此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培育工作。传承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应该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传承能力和知名度。同时,要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教育和培训,培养更多的传承人才。
结论: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加强立法保护、利用开发和传承培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将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让它们为河南省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三. (2018).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 中国文化遗产学刊, (3), 112-120.
2. 李四. (2019).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河南文化研究, (2), 56-63.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三
摘要: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诗经》中就有”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之类的有关核桃雕花的留传。
而核桃雕花兴盛于明清时代,通过一个个小小的核桃来展现人们的信仰和文化,所以核桃雕花工艺不仅是一件精美的民间艺术品,还展示出人们在历史中对宗教的信仰和当地的风土人情。
由于每个地域,每个时代人们所使用的材料和雕刻的内容不同,因此又分成各个流派的核桃雕花工艺。
而在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河中,东岸核桃雕花工艺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
关键词:
核桃雕花;民间工艺;艺术价值
一、起源
在豫北大地的河南驻马店,出现了许多及具有当地民间艺术特色的民间美术,包括打铁花和重阳节等一大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东岸核桃雕花工艺名列其中,此民间工艺兴盛于明清时期,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了,然而此工艺是怎么兴起于驻马店,并逐渐焕发自己的光彩呢?这与他的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密不可分的。
首先,自古以来,在我国民间,人们都认为“桃”有驱鬼辟邪的作用,用与“桃”有关的材料制成的挂件,摆设和家具等都被人们了赋予了更具有深层次的内涵,特别是在古代因为战乱纷争而动荡不安的时代中,人们对美好安定的生活的向往都会寄托在一个个小小的桃核中,因此我们会发现随着时代的变迁留传下来的民间艺术都会有极高的人文价值。
所以人们会寻找一些能寄托他们美好愿望的物美价廉的物件,而美观又便宜的核桃雕花就落入了人们的眼中。
在驻马店许多山里都会种植桃树,人们发现桃树上的桃核木质十分坚韧,没有年轮,不易破碎,成本低廉,桃核几百年不会损坏,核雕品更是把玩得越久越漂亮,但桃核硬度极大,所以带给手工艺人的雕刻难度很大,要想雕刻出一件精美的核雕作品,需要很长时间的功夫才能雕成一个。
而且,不是什么时候的桃核都能进行雕刻,只有到秋天的野生山桃核才适合做雕刻。
其次,1核桃雕花工艺集中在驻马店的上蔡县的几个乡镇,以上蔡县东岸乡的柴庄、大苏庄、小苏庄和小袁庄为盛,这几个乡镇是历史上周边县市周口至汝宁大道上的一个重要交通要塞,因此当地的人员流通密集,经济繁荣,对东岸核桃雕花工艺的发展和对外流通传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
东岸核桃雕花工艺的发展状态可以用波荡起伏来形容。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核桃雕刻也随之变化,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他的发展过程:
①此传统民间手工艺兴起于明清时期,在当时的手工艺品还停留在以昂贵的金银等材料时,大部分普通百姓无法消费,因此他们找到了以野生核桃为原料,在此上面雕刻出十二生肖、古钱、蜂窝、猴头、盘丝、寿星老等图案,作为饰品来佩戴,在当时十分盛行②到了上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因为东岸核桃雕花工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在上蔡县已经出现了许多核桃雕刻专业村,在柴庄村最为兴盛,几乎家家户户从事这个极具特色的民间手工艺,在这个时期核桃雕花在这里最为繁荣。
也涌现出一批批工艺精湛的艺人,逐渐分成多个流派。
东岸核桃雕花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刘海龙记得他的祖父曾经只用一把雕刀就能雕刻出精美的图案。
③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追求美,可选择的方式逐渐变多,虽然有许多人开始重新关注核桃雕花工艺,但更多的来自西方工艺品及饰品的冲击,核桃雕花并没有完全发展。
④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民间手工艺的重视,艺人对内容和形式的不断创新,使得东岸核桃雕花工艺枯木逢春,从无人问津到络绎不绝,其中不乏来自世界各地的爱好者前来购买,使东岸核桃雕花工艺焕发新的生机。
三、现状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不再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会购买一些饰品等奢饰品来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因此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工艺品可供我们选择。
但是经过我们的走访和调查问卷发现虽然人们越来越重视民间的手工艺品,但是现代流行手工艺品仍是主流,特别是在年轻群体中大多数消费者还是会购买现代流行饰品。
因此,我们针对此问题来调查发现有以下几点影响着目前的市场:
①首先是目前的市场的量决定了消费群体的购买方向,在商及及店铺中发现民间手工艺依旧很少,这就影响着人们对他的关注度。
②核桃雕花工艺本身的工艺现在也影响着他的市场,此工艺目前已有500多年的历史,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核桃雕刻,也要经过20多道工序才能完成,每道工序都凝集了艺人的心血。
但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雕刻出精细的图案,大多艺人制作粗狂,所以这让一部分粗狂的作品无法在市场中立足,也就得不到人们的重视。
③民间手工艺品虽然另有新发明和引进的电进钻、打磨电机等制作机器,其刻画雕凿工艺主要仍有手工操作完成。
所以有时无法满足市场的需要,这也与现代工艺品形成一定的差异,但这同样这也是手工艺的优势,每一件作品都包含着艺人的思想和情感,具有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独一无二。
四、结语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人类智慧的结晶,一个个构成了各个民族,各个地域特有的文化,而这个文化并不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他得以支撑这个地域的信仰。
东岸核桃雕花工艺就是这样的,其中不仅蕴含了人们对审美的表达,还在一个个小小的核桃中寄托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所以在这个方面,他不单单是一件民间工艺,更是一个载体,而这个载体影响而形成人们的精神支柱。
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重视民间手工艺,艺人也在努力的将手工艺的艺术美,生活美,劳动美相互结合起来,手法和内容上也在大胆创新,但是一味的追求技术而忽略了艺术也是不行的,有的一味追求“小”和创新而忽略他的本质和艺术价值,要有思想,所以,我们在民间工艺品中依旧要努力追寻他的本质。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四
【内容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互联网无处不在的时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发展,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介绍了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经验,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先进做法,从互联网背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计划、少年儿童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海外传播四个方面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策略。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互联网;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作为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一直与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等融为一体,是一种无形的文化记忆。
近些年来,“非遗”一直是个热词,非遗的保护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传统村庄减少、农耕方式替代的时代背景下,非遗的保护和传承也要与时俱进,创造出具有时代意义的、符合当代人审美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非遗,使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走进大众的日常生活。
一、非遗活态传承的意义
非遗的活态传承是指非遗的产生、发展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中进行传承与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保护非遗。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活态呈现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血脉和情感的主要体现。
非遗不是文物,不是凝固的。非遗历经千百年的文化流变,是动态的、可变化的,在历史发展演变过程中,各时代的传承人群在与历史、自然等环境的互动中不断对非遗进行再创造。
一方面,非遗项目需要在创新和传承相结合的良性互动中,为当代人理解和认同,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另一方面,非遗的活态传承也要杜绝过度商业化的倾向。
例如,在一些旅游景点,“泼水节”“火把节”天天上演,那只是“表演”,而非“过节”;带有恶搞甚至低俗性质的婚庆习俗强拉游客参与,目的就是让游客为名目繁多的消费项目买单,早已失去了展示非遗项目、让游客了解认识非遗的初衷。
这种纯粹为了赚钱、改变非遗性质的所谓创新,实则是对非遗的严重破坏,在非遗的活态传承中是要坚决摒弃的。尊重非遗,保护和传承非遗,核心是保护传承人,尊重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保护传承人群获得收益的权利,在保护和传承中实现非遗的创新性发展。
二、日本非遗活态传承的经验
日本是世界上文化遗产保护走在前列的国家,重视非遗的活态保护,他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借鉴和学习。
(一)创新求变的
传承之路。
以传统手工技艺为例,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的传统金属工艺、漆艺和陶艺制作时使用天然材料和传统技法,对器物形制、色泽、纹样进行改良创新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和人们审美取向的改变。
1974年日本颁布了《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1992年国会进一步修正该法律,加大了扶持力度。日本的传统手工艺坚持创新求变,因此多年来发展良好。
(二)“人间国宝”的认定和保护。
非遗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是“活”的动态文化,其声音、形象和技艺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性”的核心因素。
日本在非遗的保护中非常重视传承主体,强调对传统文化持有人的保护。非遗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日本将那些具有高超技能,能够传承某项文化的“身怀绝技者”,称为“人间国宝”.日本的这些“人间国宝”对所传承的技艺予以记录、保存并公开。
日本政府每年给这些“人间国宝”200万日元补助金,用来培养和传承继承人。因此,政府监督该笔款项的使用情况,“人间国宝”每年要向政府报告该笔款项的用途。日本对“人间国宝”的认定和扶持有力推动了日本非遗的传承发展,“能乐”、“歌舞伎”、“狂言”这些日本传统的艺术表演由此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三)非遗保护中的儿童意识。
非遗的活态传承不仅是少数核心传承人的保护,还关系着培养传承群体,特别是传承群体中的少年儿童。日本非常重视对传承群体中少年儿童的培养,为中小学生提供体验传统艺能的机会。
例如“歌舞伎”,2001年开始举办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歌舞伎讲习会”,从2002年起,“歌舞伎讲习会”拓展到小学生,并且每年都予以实施。日本中小学在课程设置上也非常重视日本传统文化的学习,设立了传统工艺品课程,加深中小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培养他们从小对传统文化的喜爱和亲近之情。
三、我国非遗活态传承的策略
(一)互联网背景下非遗活态传承。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借助互联网技术,让非遗走进现代生活,更加贴近年轻人、更加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被当代人特别是年轻一代接受与选择,拓展其生长空间,以真正实现非遗的价值。
微信推送、淘宝开店、视频课程,是许多非遗项目都在尝试的互联网背景下活态传承的新途径。以桐乡竹编的传承之路为例,竹编传承人钱利淮和他的团队开创了竹芸工坊,让竹编从小众作坊走向大众传承。
他们根据受众的年龄和基础编写了生动直观的竹编网络课件,开设竹编私房课的网络直播教学,并在“竹芸”微店上推出竹编DIY商品。钱利淮开创的“互联网+竹编”的传承形式受到了人们的欢迎。普通大众可以根据需要在网上选购竹编材料,按照网络课程自己在家学习竹编。
浙江桐乡推出了非遗项目专题传习班的微信公众平台,包括剪纸、桃核雕刻、蓝印花布印染技艺、木雕、麦秆画,最大程度地满足公众对非遗以及传统文化的需求。
非遗项目通过互联网汇聚人气,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人到非遗项目实体店;通过非遗项目实体店的展览、展示,创造一种审美的情感体验,以及对于传统、对于历史的敬畏,形成互联网与实体店的良性互动发展。社交媒体公众账号、移动终端应用程序这些途径让非遗越来越进入普通公众的视野。
例如,浙江象山的非遗订阅号“象山非遗”,信息发布频率很高,阐释质朴而到位,策划很接地气。
中央美术学院发布的《中国古典家具》APP大受欢迎,这个APP运用游戏的手法,实现明代榫卯家具的完成过程,在带给人们娱乐游戏的同时,使人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木作的“灵魂”---榫卯的技艺。这个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明代榫卯家具APP,是数字化背景下将现代新技术与非遗中的传统文化元素相结合的成功典范。这个明代榫卯家具APP,使用户短时间内能够直观的认知榫卯家具的结构和组合,让非遗真正走进现代生活,实现了非遗的活态传承。此外,通过开发非遗游戏软件来扩大非遗在儿童、青年人中的传播。
例如:南通蓝印花布的游戏软件收录了近千种蓝印布典型图案,该软件还可用在苏绣、云锦等非遗项目中。
(二)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的支持和培训计划。
人是非物质文化的载体,传承人是确保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问题。除建立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之外,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9条规定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目前,文化部已命名了4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自2008年起,补助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2016年起提高为每人每年2万元。
非遗的传承仅靠为数不多的代表性传承人作用甚微,还需要积极培养非遗持有者、从业者等非遗传承人群,通过非遗传承人群来推动非遗的活态传承。2015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正式启动,该研培计划是文化部联合教育部专门针对非遗保护发起的。
研培计划有助于提高非遗传承人群的技艺能力,有助于非遗传承人群深入领会传承项目的文化内涵,从而增强非遗活态传承的持久动力。
(三)非遗走进少年儿童。
非遗的活态传承要在少年儿童中扎根。聘请民间艺术家走进课堂为中小学生常年授课,教授传统手工艺课程,为学校里的少年儿童讲好民族文化的每一课。
在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建立传统文化基地,将非遗烙印在少年儿童心中,鼓励中小学生从小就树立保护传承非遗的意识。充分利用民俗、节日,让少年儿童在非遗实践环节参与技艺体验,在体验中培养少年儿童对非遗的兴趣爱好。建立非遗博物馆,展示非遗项目的图文及实物,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展演互动活动,点燃少年儿童非遗教育的火种。通过深入认知和参与非遗项目,使少年儿童成为非遗活态传承的后备力量。
(四)非遗的海外传播。
将中国的非遗向世界传播推广,是进行国际间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以非遗项目剪纸为例,剪纸在中国多地广泛存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也有剪纸。以剪纸为媒介,可以很好地起到文化交流沟通的作用。
在中国剪纸推向世界的过程中,中央美术学院通过剪纸与世界进行沟通交流,十多年间与不同国家进行以剪纸非遗为主题的创作合作,将剪纸作为国际间交流共有的文化背景。
这既推动了中国剪纸走出去在海外的传承,也促进了世界对中国剪纸艺术的认同与接纳。从营销策略来看,将非遗产品上传到网络平台,除供应国内市场外,还远销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为非遗的传播提供了极为宽广的领域。
【参考文献】
[1]王英杰。浅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2013(4):67
[2]陈又林。从日本经验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J].神州民俗(学术版),2012(3):10~12
[3]徐继宏,薛帅,郑蕾。“走进非遗第一线”振兴传统工艺浙江行纪实[N].中国文化报,2017-06-08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五
【内容摘要】
在“非遗”赖以生存的原生态环境被外界介入之后,原汁原味的非遗传承变得愈加困难和不切实际。文章以非遗本身的相对稳定性和活态流动性特征为基础,总结了两条非遗传承发展的共生之路,即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汁原味的传承之路和适度地创新发展之路。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
与城市文化相比较而言,“非遗”一般来自于文化相对封闭、落后,经济发展滞缓的地区。值得思考的是,从非遗概念提出之时,就预示着其赖以生存的原汁原味的生态土壤已被人为地介入和干涉,即对非遗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行政措施和商业驱动等。由此,人们必须正视非遗传承因人为的介入性保护所带来的双重后果。一方面,非遗因介入性保护得到了发展;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使非遗传承的原生性遭到无意识的改变和破坏。
一、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汁原味的传承之路
(一)原汁原味的非遗生存环境消失
只有在具备生存环境和活态族群这两个先决条件下,才能称为原汁原味的非遗传承,才能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下,按照历史流变的规律以其该有的姿态延续文脉。因此,满足非遗传承原汁原味的先决条件是维持其赖以生存的农耕经济的纯粹性和封闭的村寨环境的独立性,以确保非遗传承土壤不会在城市文化的冲击下,成为现代信息和大众传媒的接收地和交流场所。然而,伴随着非遗传承保护的不断深入,任何形式的中介作用,包括政府行为、调查者和研究者行为、商业行为等,都作为一种人为介入的形式不断渗透到原生态的封闭环境中。非遗赖以生存的环境、族群、个人因外界信息的不断渗入而受到干扰,从而或多或少地影响和改变着其原生性。国家发起非遗保护的初衷源自于其濒临灭绝的困境,是一种保护、抢救手段。同时,介入性的保护措施势必造成对非遗原生性的干涉,政府强力的行政主导和商业利益的驱动在一定程度上使非遗母体的纯粹性变得模糊和难以界定。因此,非遗传承保护似乎陷入了一个悖论循环圈,即各种形式的介入性保护措施,同时也是对其纯粹性进行消解的过程。纯粹的原汁原味的传承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因此,笔者提出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汁原味的传承之路这一概念,是对这一矛盾的正视,也是对非遗保护中传承与发展这一目的的强调,更是对非遗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的积极回应。
(二)保持非遗原汁原味的传承方法
第一,要提高公众对非遗的保护意识,特别是培养当地百姓的自觉和自信,使其积极参与到非遗的日常生活应用中,从而建立起具有高度责任感和自觉意识的可持续发展的非遗传承群体。同时,加大对传承人群的保护和培养力度,给予传承人必要的生活保障,改善其生活状态,以保障传承人尽快走出生存与坚守之间的困境。非遗项目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如说唱艺术“莲花落”被认为是门“要饭”的技艺,传承这样的艺术形式被当做“不务正业”,普通群众瞧不起,传承人也不愿意学,造成了这种寓教于乐、淳化民风的方言说唱艺术濒临灭绝。鉴于此,政府可以给予传承人一定的社会名誉,这样既能鼓励身怀绝技的传承人全心全意地投入到非遗的传承之中,又能激励和促进非遗的多样性发展。当然,在鼓励政策和保障机制的推行过程中,难免有部分传承人受利益驱使或商业影响,在传承过程中有粗制滥造、应付公事等消极行为。因此,适时、适度地推出相关监督管理政策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行政手段。2016年,为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鼓励传承人群积极参与当代文化的学习和交流,增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由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启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即是一个覆盖面广泛的培训模式和范例。第二,专家的介入和倡导也是最大限度保持非遗原汁原味的方法。在偏远落后的农耕社会和村寨环境中,老艺人、老工匠虽有精妙技艺,但由于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加之语言差异,导致非遗传承的障碍和局限。专家的介入可以弥补非遗因口传心授而无完备文字资料记载的缺陷,可通过充分搜集和整理非遗技艺最核心的文化资源,为其建立详实可靠的档案,从而将非遗传承落实到具体、科学的方式、方法上。同时,专家介入还可以在最大程度保留民俗精华的基础上,对非遗传承的工艺、工具进行科学分析和改良,赋予其新的形式和时代内涵,以此更加有效地保持技艺的本真性,从而达到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的目的。
二、适度地创新发展之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和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提倡保护非遗的同时,强调在文化传承过程中要保持创造力和活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要求传承人群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阐述了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工作,提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针。因此,把握处理好传承和创新的关系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从事物客观发展规律和历史发展流程来看,如果一味地注重对非遗本身稳定性的延续,以及对非遗样式一成不变地保存,而忽略唯物辩证法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就会割断非遗传承的文脉,使非遗传承偏离其宗。因此,要正视非遗的历史流变性,正视其在不同阶段的传承和变化。那么,今天的非遗传承如何既不辱其传承使命,又能保有文化和经济的双重价值?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贾京生提出:“要分清传承与创新的界限,要创新就不能叫非遗,而只能叫‘非遗创新’。因此,非遗的保护与发展应‘两条腿走路’,传承和创新都要重视,但不能彼此混淆,否则就乱了。”
(一)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创新发展之路
传统技艺类的非遗项目本身就是一种世代相传的“生产力”,有着明确的生产目的和实用性。传统技艺只有在动态的生产过程中才能得以继承和保存。非遗作为人类创造力的载体来自于生活,有着强大的使用价值和明显的功利性特征。因此,在尊重传统、立足当下的基础上,为了让非遗重新走进生活,可以通过适当的创新手段将传统技艺导入现代生活中,采用“生产性保护”的手段,继续发挥其经世致用的生产能力,使之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实践活动中得到有效的传承和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副会长马文辉曾提出:“我们要对非遗进行生产性保护,非遗传承人要在继承传统技艺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生活进行创意提升,然后再进入市场。”生产性保护要求以服务日常生活为切入点,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对传统技艺进行适当的转换和创新。在实践中,为防止生产性保护质变为产业化开发,应提倡手工制作式的重复生产,反对以数量、规模化取胜,要求以“为日常生活需要而生产”取代“为赢利目的而生产”。因此,这种生产方式规模较小且比较灵活,无需高精尖的技术投资,只需利用当地天然的原材料和本土的生产技艺进行生产制作。这种小规模、物美价廉的生产方式,不仅可以聚集当地松散的劳动生产力,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地人口的就业问题,并且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发展。在生产过程中要明确生产目标,针对现代社会的消费人群从原有的生产目标中转化出来,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以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要;要确保手工技艺真正融入当代物质财富的创造中,从而使非遗项目达到生产性自救的目的。非遗只有服务于日常生活,才能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才能真正实现活起来、传下去。
(二)非遗设计文化的创新发展之路
非遗设计文化创新并不是对传统文化的肤浅理解,而是将非遗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入其中,正视非遗存在的时代语境以体现其时代特征。通过对非遗文化精髓的提炼,从审美内容、象征寓意、文脉传承、教化意义等层面进行适当的创新设计,既可以是观念上的创新,也可以是形式上的创新。通过提炼产品的民族文化特色来体现非遗的历史性、地域性和民族性特征,凸显其丰富性和多样性,再现传统文化底蕴,满足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精神或物质需要,以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教化公众的目的,从而使非遗无形的文化价值得以在现代社会中得到良好的保留和传承。在非遗设计文化的创新上,如刺绣、云锦、髹饰、雕镌、织染、烧造等,较多采用生硬的“拿来主义”,忽视了非遗的人文取向和人文内涵,为获得短期经济利益而肢解民俗、迎合市场。在艺术形式的创造上,随意嫁接大量传统的、流行的、外来的元素,进行生硬的删减和随意的拼凑,丧失了非遗的文化价值和艺术魅力,消解了能够体现非遗核心技艺和文化内涵的艺术元素。因此,设计师必须在考虑当代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从艺术、技术、使用等层面创造性地展开设计,使民族文化特色和现代设计手段相融合。在艺术上,注重多层次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和文化需求,强化产品的民族文化特色和民间艺术情趣;在技术上,将现代科学知识融入非遗的研究开发,以严谨的科学数据弥补一般经验传承上存在的不足;在非遗使用上,既要培养本土消费市场,又要扩大使用人群,开拓海外市场。
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其传承和发展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农耕社会快速消亡、封闭的村寨环境遭到破坏的今天,追求原汁原味的非遗传承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因此,在农耕经济向现代社会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唯有通过非遗传承与创新的协调发展,通过对传统与现代的有效整合,才能回应时代的需求和挑战,才能保障非遗在当代社会得以活态保存和常态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其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贾京生.中国现代民间手工蜡染工艺文化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2]吕品田主讲——《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专题[EB/OL].
[3]王逍.人类学视野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式保护[A].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第一辑)[C].北京:学苑出版社,2008.
[4]马知遥.非遗保护中的悖论和解决之道[J].山东社会科学,2010(3).
[5]《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六
摘 要
:世界上最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的国家是日本。日本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为无形文化财产。在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俄罗斯已经出台了一些保护传统节日,阻止其消亡的政策。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我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被各群体、团体, 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业品和文化场所。”它可以分成两类: 一类是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如民俗活动、表现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 另一类是文化空间, 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具体包括(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口传心授、口耳相传、世代传承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 它鲜活地扎根生存于民族民间, 主要表现为人民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 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 是人类创造力、想象力、智慧和劳动的结晶,是文化多样性的生动展示。
一、日本:国家财政力量作为保护支柱
世界上最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的国家是日本。日本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命名为无形文化财产。
日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的提出者, 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第一个实施者。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 日本就颁发了《文化财保护法》并实施“人间国宝”制度, 赋予那些在传统艺术表现领域具有突出的表演才能、精湛的表演技艺, 并愿意将自己的这些技艺传诸后人的杰出民间艺术家和工业制作领域身怀绝技并愿意通过带徒方式将自己的技艺传诸后人的著名匠人以“人间国宝”称号, 并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在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框架里,最高设有文部科学省,下设文化厅,主要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国立美术馆、国立博物馆、文化财研究所等机构。文化厅依法设立有专家和官员组成的文化审议会,凡是涉及重大立法、法律修订、申报国家级文化遗产的决议等,要经过文化审议会的审议通过,然后再由厅长盖章生效。
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日本陆续出台了多个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1966年,日本制定了《关于古都内历史风土保存的特别措施法》(简称《古都保存法》),是为了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切实保护京都、奈良、镰仓等古都的“历史风土地区”。1975年,日本修改《文化财保护法》,创设“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开始保护一般城镇的历史聚落、传统街区和特色地区。1996年,再次修改《文化财保护法》,引入“文化财登录制度”,将历史保护运动从单一、僵硬的模式推向柔软、综合、更为广泛的领域。2004年6月制定的《景观法》,是适合所有城镇和乡村的国家法律,以促进城乡良好景观的形成,以实现保护美好的国土景观、创造丰富的生活环境以及富有个性与活力的地域社会为基本目标。
其中,《古都保存法》并不是保护整个古都,而是保护古都里寺庙、园林、文物古迹周边的环境,包括山水、森林等更大的范围。该范围内的土地无论是私人所有,还是企业所有,都可以划进保护区进行保护,因此称之为“特别保护法”。如果私人认为划进保护区会影响开发建设和经济效益,可依据市场价申请将土地卖给地方政府。由于日本的土地很贵,地方政府需依据《古都保存法》向中央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将土地买下来,从而进行合理的保护控制。例如京都古城的周边,按照《古都保存法》严格规划管理,大片的山体、森林,几乎没有被开发建设过,如此良好生态环境的形成,很重要的一点是依靠国家相应的财政支持。
日本文物部门具有很强的原则性,自制定遗产保护相关政策的调查初始,国家会给予相应的经济支持,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进行定期的跟踪调查,保证调查数据和调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总之,日本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进步,国家财政力量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法国:遗产保护区起到突出作用
在法国,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历史遗产的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也日趋成熟。法国政府有着漫长的中央集权制历史和传统,一直通过强有力的全国性政策,推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截至2005年,在法国受到国家保护的纪念建筑有4.2万处,也就是说至少有300多万公顷的土地被划入文物建筑周围保护区,这个面积占法国国土面积的6%。
法国早在1943年就通过的《纪念物周边环境法》明确规定:一旦一座建筑根据《历史纪念物法》列级或登录保护,对其周边范围的保护规定即刻生效,即在其半径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都将受到一定的制约。这一规定反映了在历史保护区制度诞生之前,对文物建筑周边环境控制的严厉和保护优先的基本准则,这一办法的确定,对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国遗产保护工作由文化部统一管理,文化部下设遗产司,遗产司下设高级考古研究部、遗产调查总部和历史纪念物、纪念地资金公共管理部等部门。在法国有200个具有文物建筑工程资质的国家建筑规划师,专门代表国家部门负责管理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工程和处理相关事务。法国的国家建筑规划师制度,使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与城市发展规划融为一体。
1962年颁布的《马尔罗法》(Malraux Act)开始划定国家的历史“保护区”。该法的主要目标为保护与利用历史遗产,将文物建筑与周边环境一起保护,同时促进对历史保护区的保护与利用,为保护区焕发生机提供多种途径。以法国港口城市巴约纳为例,老城区300米半径范围内,城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对于宽度超过6米的街巷,会作为消防通道保留;对于年代久远的老房子,政府不是直接让居民搬走,而是邀请专家前来考察、评估、制定保护解决方案,同时给予资金支持,以鼓励对老房子进行保护性修缮,从而使得老城区的格局得以完整保存。
由于有了政府的财政支持,老城区的修缮比较全面,或改造密度过大的部分;或扩大一些公共空间,增添新的户型来保证采光、通风良好及消防安全;或建立公共场所设施,为城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为解决老城区的交通问题,在老城区安排免费公共巴士,并对利用自驾车外来进城人员提供免费乘坐公交的通行证,保证老城交通顺畅的同时,也使城区生活更加低碳环保。
三、俄罗斯对传统节日的保护
在苏联解体后,农村的这些传统节日也受到新政治体制和经济形势的影响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俄罗斯的传统节日正在逐渐消失。人们越来越不知道该如何过节,特别是代表着现代俄罗斯的年轻人。且撇开那些古老的节日不提,根据社会学家的调查显示:有超过半数的俄罗斯公民(51%)不知道11月4日(星期五)俄罗斯将度过人民统一纪念日。只有8%的被访者知道节日的具体名称。有三分之一(33%)的俄罗斯居民认为11月4日为俄罗斯协商和解日。有5%的俄罗斯居民认为11月4日为波兰立陶宛武装冲突自由日。其他3%的俄罗斯居民的回答更是五花八门。和谐和解日,曾经也是俄罗斯的重要节日之一。但是由于,俄政府的变迁,这个节日也是几经沉浮。先是俄罗斯首任总统叶利钦为与过去时代划清界限,将“十月革命日”改为“和谐和解日”,后来普京又将“和谐和解日”改为“莫斯科红场军事阅兵
日”为的就是让人们忘记这个曾经特殊的日子。
俄罗斯出台了一些保护传统节日,阻止其消亡的政策,比如说,把谢肉节作为莫斯科的城市节日,努力向世人展示一个原汁原味的谢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