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乐亭县教育局2009年招录教师简章 篇一
乐亭县教育局2009年招录教师简章
2009年,乐亭县教育局即将进行教师的招录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机会,对于那些热爱教育事业,并希望在乐亭县发展的教师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以下是对于该招录工作的简章,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录计划共有20个岗位,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师岗位。具体人数如下:
小学教师:10人
初中教师:5人
高中教师:5人
二、招录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4.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招录流程
1.报名
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
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步的考试环节。
3.笔试
笔试内容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4.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将主要考察教学能力、沟通能力以及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
5.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6.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聘用为乐亭县教育局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正式工作。
四、薪酬待遇
乐亭县教育局将根据国家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教师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2.请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3.招录过程中,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
希望各位符合条件的教师能够认真准备,并通过招录选拔,成为乐亭县教育事业的一员,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河北省乐亭县教育局2009年招录教师简章 篇二
乐亭县教育局2009年招录教师简章
尊敬的各位教育工作者:
乐亭县教育局将于2009年进行教师的招录工作,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我们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加入我们的队伍。以下是对于本次招录工作的简章,请大家认真阅读。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录计划共有20个岗位,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师岗位。具体人数如下:
小学教师:10人
初中教师:5人
高中教师:5人
二、招录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4.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招录流程
1.报名
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报名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
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步的考试环节。
3.笔试
笔试内容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4.面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将主要考察教学能力、沟通能力以及教师职业素养等方面。
5.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6.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聘用为乐亭县教育局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正式工作。
四、薪酬待遇
乐亭县教育局将根据国家规定和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教师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并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2.请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3.招录过程中,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
希望各位教育工作者能够认真准备,并通过招录选拔,为乐亭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努力,为学生的成长和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河北省乐亭县教育局2009年招录教师简章 篇三
河北省乐亭县教育局2009年招录教师简章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经县政府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农村小学、幼儿园招录教师。
一、招录名额
为农村小学、幼儿园定向招录教师130名(小学教师80名、音乐教师10名、美术教师10名、体育教师15名、学前教师15名)。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在我县教育局报到登记、未安置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在我县人才市场报到登记的二本以上学历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以上招录条件的2006年全县公开招聘上岗的“三支一扶”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青县幼儿师范毕业生(入学前为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或代课教师)年龄不限。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热情和信念。
3、遵纪守法,本人无参与“*”等邪教组织经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以及有碍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和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