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篇一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学生卡已成为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工具。为了规范学生卡的管理,提高学生卡的使用效率,北京市制定了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本文将从准备工作、发放与使用、遗失与补办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准备工作是学生卡管理的基础。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卡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系统。此外,学校还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让家长了解学生卡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学生卡的正常使用。
其次,发放与使用是学生卡管理的核心环节。学生卡应在学校正式入学时统一发放。学生卡上应有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照片,以确保学生卡的唯一性和安全性。学生卡可以用于图书借阅、餐饮消费、校园门禁等多个方面。学校应制定相应的消费规定,明确学生卡的使用范围和限制,防止学生滥用学生卡。
最后,遗失与补办是学生卡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旦学生卡遗失,学生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学校应及时注销挂失学生卡,并为学生办理补办手续。在办理补办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学生卡补办后,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并加强对学生卡的安全保管。
总之,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为学生卡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学校应加强学生卡管理的准备工作,确保学生卡的正常使用。同时,学校还要加强对学生卡的发放与使用的监督,避免学生滥用学生卡。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遗失与补办机制,提供方便快捷的补办服务。通过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学生卡将更好地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篇二
学生卡作为中小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工具,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学生卡的管理,提高学生卡的使用效率,北京市制定了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本文将从学生卡管理的意义、制定暂行办法的背景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首先,学生卡管理的意义不可忽视。学生卡的管理涉及学生的个人信息、消费和门禁等多个方面,关系到学生个人的权益和学校的管理效率。通过规范学生卡的管理,可以提高学生卡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学生卡遗失和滥用的情况。学生卡的管理还能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其次,制定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是为了解决学生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过去的实践中,学生卡管理存在着信息不完善、消费混乱、补办不便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北京市制定了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学生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后,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发放与使用、遗失与补办等方面。学校应建立学生卡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系统。学生卡应在学校正式入学时统一发放,并用于图书借阅、餐饮消费、校园门禁等多个方面。一旦学生卡遗失,学生应及时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学校应及时注销挂失学生卡并为学生办理补办手续。
总之,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生卡的管理,提高学生卡的使用效率。通过制定具体的管理原则和要求,可以解决学生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管理效率。学校和学生应共同努力,加强学生卡的管理和使用,使学生卡更好地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篇三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导语:学生卡是学生身份的证明,为了规范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办法。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一、学生卡的组成
(一)学生卡由证件卡和学籍卡两张卡片组成,共同封装在透明卡夹内,不得单独使用。
(二)证件卡是常规的学生身份证明。印有校名、姓名、照片、性别、学籍号(含条形码)和有效期限。证件卡背景色为蓝、绿、黄三种,分别对应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
(三)学籍卡是电子化的学生身份证明。卡内封装有集成电路芯片,具有包括电子学籍管理在内的多种教育应用功能,另兼有市政交通一卡通功能。
(四)随学生卡下发三个附件:一是透明卡夹,用于保护证件卡和学籍卡;二是使用说明书;三是挂带。其中一是必备附件,每次发(补)证件卡时需一同发放,二、三则视应用情况发放。
二、学生卡发放对象和使用权益
(一)学生卡的发放对象为在市教委和各区县教委正式注册的实施基础教育的中小学校中,所有实际在校有正式学籍和临时学籍的学生。
(二)学生卡所有权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三)学生卡的使用权属学生本人。
三、学生卡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学生卡管理工作由市、区县、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二)学生卡市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统筹规划管理全市学生卡的制发和应用;协调解决全市学生卡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区县级卡管理部门的工作;监督学生卡读写机具的制作。
(三)学生卡区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县各中小学学生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管理维护区县级卡管理系统并通过该系统监控日常卡管信息;按业务流程汇总、检验、报送、管理本区县各校制卡、发卡数据;制作、补发小批量证件卡。
(四)学生卡校级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本校学生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通过CMIS及校级卡管理系统生成、校验、上报、管理制补卡及发卡数据;完成学生卡的日常管理、统计及学籍卡的个人化工作;在需要时检验回收学籍卡。
四、学生卡制卡数据和数据的上报
(一)制卡数据包括校名、学生姓名、性别、学籍号、身份证号、学生数字照片,所有数据由CMIS生成。为保证学籍号的唯一,学籍变更后该学生的'原学籍号不得分配给其他学生。学生数字照片为内容整洁、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彩照(头部宽度及高度占照片宽度及高度的60%―70%,色彩深度为24位,分辨率为640*480点的JPG文件,并将压缩选择为最优质量)。
(二)制卡数据由学校和区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逐级上报,上报的所有制卡数据如发现错误必须经CMIS系统修改后,由校级卡管理系统重新导出。
(三)各级卡管理责任人要对数据的准确、上报数据文件的安全无病毒负责,对于数据出错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责任。
五、学生卡的保管及使用
(一)学生卡由学生个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各级卡管理部门不得扣留学生卡,不得以代为保管等名义收回学生卡。
(二)学生卡的各类应用应遵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用于校内“一卡通”系统时应在卡管理部门或学校的指导下使用。使用时应防水、防污、防高温,防强电磁场,不要弯折打孔。
(三)对伪造、冒用学生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学生卡兼有的市政交通一卡通电子钱包功能的开通和使用由学生监护人自行决定。相关的市政交通应用,应按照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事宜需向公交部门咨询。
六、学生卡的发放、补办、挂失及注销
(一)学生初次领到的学生卡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免费提供,并经区教委通过学校向学生发放。区、校两级卡管理部门自上级领到学生卡到下发的时间不应超过10个工作日。
(二)学生卡丢失后应及时到学校卡管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在两个工作日内在校内生效,挂失期为10天。挂失期间如需使用学生卡,可由学校卡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卡,如果未按规定办理挂失,或挂失尚未生效而导致卡被误用,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卡中的市政交通一卡通电子钱包不记名、不
挂失,请持卡者妥善保管。(三)学生卡如丢失或因学生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应到学校卡管理部门申请补卡,并依照京发改[2007]623号文件(收费编码174011)交纳补卡费用。新补办的学生卡在20个工作日内下发。学籍卡经学校卡管理部门咨询检测确属卡片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故障,可免费更换。
(四)学生因转学、升学而进入北京其他中小学校时,必须将学生卡带至新校报到注册。如丢失损坏,应回原就读学校补办学籍卡。证件卡由新校制作。
(五)学生须持学生卡在每学期开学时刷卡注册,未注册的学生卡将在每年的3月20日、9月20日后自动失效。
(六)已超过使用期限的学生证件卡由学生本人留存。转学和辍学的学生证件卡由校级卡管理部门注销。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市教委印发的《关于推广使用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和做好发放中小学学生卡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4〕24号)中“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