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优质3篇)

时间:2011-08-01 02:23:2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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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对原告方的二次起诉离婚一事,我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原告方对于我们夫妻关系的矛盾和问题,没有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而是选择了直接起诉离婚。我们的婚姻虽然面临困难,但我一直相信沟通和理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然而,原告方却没有给我们夫妻关系的发展留下任何的机会。

其次,原告方在二次起诉离婚的理由中提到了我对家庭责任的怠慢。但是,我想指出的是,这是一个双方都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我一直在努力工作来维持我们的生活,并尽力承担起家庭责任。然而,原告方并没有给予我足够的理解和支持,反而对我进行了不公正的指责和抱怨。我认为,这种不合理的指责和抱怨是对我们婚姻的不负责任的表现。

另外,原告方在二次起诉离婚的理由中提到了我们之间的沟通问题。我承认,在我们的婚姻中,沟通确实存在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沟通和理解来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我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们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来修复我们的婚姻。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我们的婚姻并不只是一个个人的问题,而是关系到我们俩的家庭和孩子的未来。离婚不仅会对我们夫妻关系带来伤害,也会对我们的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我希望法庭能够考虑到这一点,并给予我们更多的机会来修复我们的婚姻。

以上是我对于原告方二次起诉离婚的答辩意见。我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审理这个案件,并做出符合法律和道义的判决。谢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方

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被告方,对原告方的二次起诉离婚一事,我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原告方在二次起诉离婚的理由中提到了我们之间的沟通问题。但是,我认为沟通并不是我们婚姻中的唯一问题。我们的婚姻还存在其他的矛盾和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并不是由我一个人所引起的。我希望法庭能够全面地审理我们的婚姻问题,而不仅仅局限于沟通问题。

其次,原告方在二次起诉离婚的理由中提到了我对家庭责任的怠慢。但是,我要澄清的是,我一直在尽力承担起家庭责任。我工作辛苦,努力赚取家庭的生活费用,并尽量满足我们家庭的需求。我并没有怠慢家庭责任,相反,我一直在为我们的家庭努力奋斗。

另外,原告方在二次起诉离婚的理由中提到了我们夫妻关系的矛盾和问题。但是,我想强调的是,夫妻关系的矛盾和问题是双方共同造成的。我们的婚姻存在问题,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我希望法庭能够客观地看待我们的婚姻问题,并给予我们公正的判决。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离婚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心平气和地沟通和协商来解决我们的矛盾和问题。我相信,只要我们夫妻双方真诚地面对问题,并共同努力,我们的婚姻是可以修复的。

以上是我对于原告方二次起诉离婚的答辩意见。我希望法庭能够认真审理这个案件,并做出符合法律和道义的判决。谢谢法庭的审理。

被告方

二次起诉离婚答辩状 篇三

  原告XX,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

  电话:

  被告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

  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平均分割属于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和首饰;请求分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存款1万元,股金61000元(因股金无法取出,可折现为现金方式由被告补偿给原告)共计71000元的一半(即35500元归原告)。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件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XX年11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男方经常玩至凌晨,婚后因此事常常吵架,20XX年3月底女方怀孕后,男方还是经常玩至深夜,女方因此事经常与男方争吵,于5月下旬女方流产,女方一再包容认为他会改,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男方竟然说如果女方再说,就把女方掐死,女方彻底死心。

  短短一年,因被告单位要入股,女方承担了家庭费用及吃住都由女方承担,男方理所当然。

  家务事也都是女方一人承担,男方没有一点责任感,让女方心理上和身体上受到伤害。

  经女方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

  原告面对被告的冷漠无情和无动于衷,双方因为矛盾激烈,于20XX年11月分居。

  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且被告对婚姻的破裂有着重大的责任,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

  原告为解脱在这名存实亡的婚姻家庭继续生活下去,于20XX年2月21日向通海县人民法院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通海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没有达完全破裂的程度,仍有和好可能,于20XX年4月18日以(2011)通民一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离婚。

  但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至今,原被告双方仍分居至今,没有任何和好之可能。

  综上,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多次发生矛盾后,双方性格不合、观念差异及被告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导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20XX年2月21日提出离婚请求,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已超过六个月,但原被告双方现仍在分居,已完全无和好的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因此,原告特依法提出上列诉讼请求,恳请法院给予判准为谢。

  此致

  通海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民 事 答 辩 状【2】

  答辩人:XXX,女,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汉市XXX区XXX大道XXX号。

  诉讼代理人:XXX,湖北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XXX,男,XXX年XXX月XXX日出生,住武汉市XXX区XXX路XXX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XXX年相识恋爱,经过XXX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XXX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XXX年XXX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XXX的女青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

  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在这种情况下被答辩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对答辩人保证不再做出对不起被告的事情,还对答辩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认了对妻子不忠的事实,并下决心改正,答辩人也因此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

  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

  二、(夫妻共同

财产的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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