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案例【实用3篇】

时间:2018-06-09 07:18:29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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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案例 篇一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XXX公司的法务经理,特此向贵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状,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仲裁处理。

我公司与XXX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合同约定供应商负责提供我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交付。然而,自从合同签订以来,供应商一直存在交货延迟、交付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生产计划和产品质量。

根据合同,供应商应当在每个月的10号前将原材料交付给我公司。然而,在过去的六个月里,供应商只有两次按时交付,其他四次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延迟。这种交货延迟导致我公司生产线停工,无法按时完成客户订单,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此外,供应商还存在交付不足的问题。合同约定每次交付的数量为1000吨,但供应商多次交付的数量都不足合同约定的数量。这不仅导致我公司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还使得我公司不得不临时寻找其他供应商进行补充采购,增加了采购成本和运输成本。

我公司曾多次与供应商协商解决这些问题,但供应商未能积极配合,态度消极,对我公司的诉求置若罔闻。鉴于此,我公司决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经济仲裁,要求供应商赔偿我公司因交货延迟和交付不足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根据我公司的计算,供应商应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逾期交货的赔偿金共计XXX万元。我们希望贵仲裁委员会能够审理此案,并依法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贵仲裁委员会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XXX公司法务经理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企业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案例 篇二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我是XXX公司的法务经理,特此向贵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状,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仲裁处理。

我公司与XXX客户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向客户提供特定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进行交付。然而,自从合同签订以来,客户一直存在未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经济利益。

根据合同,客户应当在每次交付货物后的30天内支付货款。然而,客户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多次延迟支付货款,甚至出现了拒绝接收货物的情况。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流动,导致我公司无法按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进而影响到了我公司的供应链和生产计划。

除此之外,客户还存在恶意扣减货款的情况。合同约定的货物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但客户却以货物质量不达标为由,扣减了大量货款。经过我公司多次检验和客户的自行检验,证明我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客户的扣减行为纯属恶意。

我公司曾多次与客户协商解决这些问题,但客户未能积极配合,态度消极,对我公司的诉求置若罔闻。鉴于此,我公司决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经济仲裁,要求客户支付我公司拖欠的货款及恶意扣减货款的赔偿金。

根据我公司的计算,客户应向我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及赔偿金共计XXX万元。我们希望贵仲裁委员会能够审理此案,并依法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贵仲裁委员会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

XXX公司法务经理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企业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案例 篇三

  申请单位:××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区 电话:63543号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 址:××区 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接楼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价每平方米为人民币210元,(包干)总计是111316.80元;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

  (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

  (3)省建委对某工厂

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企业公司经济仲裁申诉状案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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