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篇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医疗方面的基本需求。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通过缴纳一定的保险费,职工可以享受到一定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待遇。这对于那些无法负担高额医疗费用的职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障措施。在面对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时,职工可以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减轻了经济负担,提高了疾病治疗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保障职工的健康,是保障职工整体生活质量的重要一环。通过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职工可以享受到更加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慢性病的治疗、康复护理等。这不仅提高了职工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有助于减轻社会的医疗负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费用不断上涨,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要负担。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将部分医疗费用纳入保险范围,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缓解了社会的医疗压力。
然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保险待遇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待遇往往无法满足职工的真实需求。其次,参保范围的不完善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范围仍然有限,很多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工无法享受到这一制度的保障。此外,保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也面临一定的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改进管理机制。
综上所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解决。只有不断完善和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医疗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篇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的健康和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首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过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覆盖了城镇职工,而现在已经逐步扩大到了农民工和城乡居民。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享受到医疗保险的保障,提高了全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其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险待遇不断提高。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原有的保险待遇已经不能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险的资金投入,提高了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保险金额。这使得职工在面对疾病时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护理,减轻了经济负担。
此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提升。通过推行电子社保卡、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等措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变得更加便捷和高效。职工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网上平台查询医保信息、报销记录等,享受到更加便利的服务。
然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保基金的负担不断增加,如何保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其次,医保报销的流程和标准不够统一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同地区和不同医院的医保报销标准不一致,给职工的用医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综上所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才能更好地满足职工的医疗需求,推动全民的健康事业向前发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篇三
医疗保险制度及医药卫生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实施中必须统一领导,协调行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务院部署的今年必须完成的重大改革任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规划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迳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关于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国发[1998]44号文件的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省各地存在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不同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进行同步改革,在今年内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广大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合理负担,建立新的筹资机制和费用约束机制,增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起点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职工按规定个人负担一定比例以后的住院费用。在管理条件较好的统筹地区,对部分门诊费用高的病人可从统筹基金中予以一定帮助。发挥统筹基金的社会共济及个人帐户的积累和自我约束作用。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设立医疗保险资料核查制度,遏制医疗资源浪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全部员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不变,资金来源及管理办法仍执行原规定。
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
各地在制定医改方案时,要按照国发[1998]44号文件的规定,单位缴费严格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具体比例,由各市在制定实施方案时根据测算情况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测算低于6%的,按实际测算结果确定;高于6%的,要从严控制,不能完全照顾现在实际的医疗消费水平;个别城市缴费率需超过6.5%的,要周密论证,专题报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简称省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再制定方案细则;过去的'试点城市缴费率过高的,如一次性将费率降下来有困难,报经省医改领导小组批准,要通过扩大覆盖面,加强管理等措施,逐年将单位缴费率降下来。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再享
受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省医改领导小组拟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些特定行业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方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鼓励单位和职工参加商业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医疗费用。单位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职工人个缴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四、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和医疗消费水平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为便于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启动,在同一地级市内,各县(市)之间社会平均工资和消费结构区别较大的、或社会保险管理条件较差的,可以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但在同一地级市内,各统筹单位实施方案地原则规定要基本一致。
省直单位和社会保险关系已移交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的中央行业所属单位及职工都要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点
根据我省医疗保险的现状,为保证今年内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改革工作中一要着重抓好地级城市的医疗保险改革,发挥地级城市的辐射作用和示范作用;二要着重抓好企业劳保医疗的改革,以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要着重抓好统筹基金的管理,发挥互济、互助、抗风险的能力。
六、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步骤及进度
根据国务院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原则上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各级政府及省直单位传达贯彻国发[1998]44号文件和国务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粤府[1999]15号通知的要求,做好具体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3月初-5月中旬),调查测算,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方案。在对各类参保职工比例、工资水平、医疗消费水平、人员年龄结构、职工就医情况、医疗机构现状等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确定统筹层次,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第三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对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作更深入的研究、论证和推演,同时着手制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套文件。
第四阶段(12月30日前),完成基本医疗保险方案审批工作,并择机实施。
已经开展医改试点的深圳、珠海、佛山、东莞、遂溪、英德、中山7个市、县要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精神,尽快修订医改方案,并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方案报批工作,7月份按新方案实施。
过去已进行过医改工作有关测算,并已草拟了医改方案的韶关、肇庆、茂名等市要在上半年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尽快报批,于9月末实施。
其它市,今年第三季度要完成医改方案的制订和报批工作,择机实施。
省医改领导小组将在4月上旬抽查部分市、县传达贯彻国发[1998]44号文件和初步调查、测算工作的情况,5月下旬检查各市制定实施方案的情况,8月中旬召集尚未上报实施方案的统筹地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12月份着手总结此项工作,并提出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七、医药卫生改革
医疗机构改革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步配套进行。对各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贯彻执行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积极推进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调整医疗机构的收入结构,降低药品收入占医药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大型医疗仪器检查费用。
改革医院运行机制。加强医院管理,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加快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步伐,实行评聘分开制度,逐步实行医院后勤工作社会化管理。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对现有卫生资源要按照标准坚决进行调整,新增卫生资源要严格控制审批。
发展社区健康服务,尽快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健康服务网络,形成完整合理的医疗机构体系。
建立健全对医疗机构的合理补偿机制。在医疗机构改革中,应该由政府补助的,各级政府一定要承担;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的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使医疗机构主要通过医疗技术服务的收入取得补偿。
社会保险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核查。定点医疗机构要配备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制度,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加强交流和协作,做好有关的申报、审核、结算等业务工作。
要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降低医药成本。
八、组织领导
医疗保险制度及医药卫生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在实施中必须统一领导,协调行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已成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规划,指导各地医疗保险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市、县政府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各级社会保险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财政、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新闻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导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维护社会稳定。在调研测算期间,要慎重宣传。方案确定后,要及时向群众解释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取得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要不断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改革工作的情况反馈和经验交流。省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珠海市和遂溪县(省医改领导小组重点联系城市)的检、指导,及时掌握医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工作。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计信息等基础性管理工作从一开始就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