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工作制度 篇一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机关单位就业。而机关食堂作为机关单位内部的重要服务设施,其工作制度对于提供优质餐饮服务以及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都起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关食堂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益。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素养和技能,能够根据不同的餐饮需求提供适宜的服务。制度应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包括食堂的运营管理、食品卫生安全、餐饮服务等方面。同时,制度还应确保员工的权益,包括合理薪酬、休假制度、劳动保障等,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其次,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注重食品安全和卫生。食品安全和卫生是机关食堂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度应明确食品的采购、储存和加工等环节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质量安全。此外,制度还应规范食堂的卫生管理,包括清洁卫生、废弃物处理、食品残留物和垃圾的处理等方面,以确保食堂环境的整洁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再次,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关注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餐饮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度应规定员工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技能等方面。此外,制度还应提供员工的发展机会,鼓励他们通过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实现个人职业发展和晋升。
最后,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与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相协调。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对于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有着直接的影响。制度应确保食堂在机关单位工作时间内提供餐饮服务,并在机关单位休假期间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制度应明确员工的休假制度和调休安排,以保障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对于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和保障员工的权益至关重要。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权益,注重食品安全和卫生,关注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并与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相协调。只有如此,机关食堂才能更好地满足机关单位内部人员的饮食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机关食堂工作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关食堂在机关单位内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要保证机关食堂的正常运营和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一个完善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明确食堂的运营管理模式。机关食堂的运营管理模式直接关系到食堂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度应明确食堂的运营模式,包括自助餐、点餐制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餐饮需求。此外,制度还应规定食堂的营业时间和休息时间,确保食堂能够按时提供餐饮服务,并给予员工充分的休息时间。
其次,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明确食品采购和供应链管理。食品采购是机关食堂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制度应明确食品采购的渠道和标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制度还应规定供应链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包括食品的配送、储存和加工等环节,以确保食堂能够及时供应新鲜、安全的食品。
再次,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注重食品安全和卫生。食品安全和卫生是机关食堂工作的核心内容。制度应规定食品安全和卫生的管理标准和要求,包括食品的质量检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留样和检测等方面。此外,制度还应规范食堂的卫生管理,包括食堂的清洁卫生、废弃物处理、员工的个人卫生等,以确保食堂环境的清洁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最后,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关注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机制。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素养和技能,能够为机关单位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制度应规定员工的培训计划和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技能等方面。同时,制度还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对于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营和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至关重要。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应明确食堂的运营管理模式,规范食品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注重食品安全和卫生,关注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机制。只有如此,机关食堂才能更好地满足机关单位内部人员的饮食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机关食堂工作制度 篇三
以下是关于机关食堂工作制度全文内容,敬请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机关食堂工作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思想,做到主动热情、周到、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办好伙食,保障供应。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分配,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请假制度。
3、讲究职业道德,敬岗敬业,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学习,努力提高员工政治和业务修养。
4、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制度,杜绝食物中毒。
5、上班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帽,持证上岗,文明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谈天、干私活。
6、加强采购和财产设备的使用管理,定时供水、供气,减少浪费,堵塞漏洞,降底成本,提高效益,严格把好物品燃料进出关,做好物品燃料的登记,并责任到人。
7、严格按照工作顺序操作,安全用电,安全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8、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真正做到分工不分家,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9、努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食堂服务公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
2、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真心、诚心、礼貌。
3、充分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开饭,不提前关窗,尽量多开窗口,减少排队时间。
4、夏天做好降温工作,增加冷饮、冷食,冬天做好保温工作,保证热饭、热菜、热汤的供应。
5、加强成本核算,精打细算,注意节约,降低成本,稳定价格。
6、按规定出售饭菜,不缺斤少两,做到老少无欺,生熟一样,内外相同。
7、虚心接受就餐者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机关食堂卫生公约
1、严格遵守和学习《食品卫生法》,熟悉和了解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2、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帽、围裙、袖套等;环境卫生必须定人、定时、定点进行清理、打扫,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做到食品卫生“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员不验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4、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半成品严禁装筐,应专用盛器装盛,并离地,设备及时清洗,场地保持干净。
7、食具盛器用后清洗干净,做到无油腻、锈斑;严禁食品盛具他用(洗拖把、抹布)。
8、凡熟食间(卤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穿工作服、帽和口罩。
四、机关食堂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坚持以“五讲、四美 、三热爱”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3、发扬开拓、进取、务实、团结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工作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任务。
4、努力学习业务,不断提高水平。
5、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制度,服从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6、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7、加强团结,融洽合作,关心同志,尊重顾客。
8、讲究文明,举止端正,注重礼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以礼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9、讲究职业道德,严禁有损公司利益和声誉的行为发生。
五、机关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区管理局和公司领导对伙食管理的指示精神组织、规划、实施餐饮部各项工作。
2、认真抓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
3、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在不违背公司管理办法前提下,主持制定本部范围内的管理办法。
4、鼓励员工大胆开拓进取、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并在实践中培养一批餐饮管理人才。
5、加强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膳管会议或随时深入机关工作人员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
6、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和就餐育人环境,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
7、加强增收节支,杜绝浪费,降低成本,抓好水电、燃料、粮油、用具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做好人员调配,使有不同特长的人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9、必须履行职责,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把好食品卫生关,严禁病从口入或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
10、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周到、文明服务。
11、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布置工作,出色完成区管理局和公司交给的任务。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班长岗位职责
1、全力协助机关食堂经理做好餐厅的管理工作。
2、严格考核制度,自觉、主动检查各岗位人员对岗位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3、当好机关食堂经理的参谋,为机关食堂工作献计献策。
4、积极主动搞好本餐厅设备、用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5、虚心听取就餐者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6、严格要求,大胆行使机关食堂经理授予的权力,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组长岗位职责
1、对本范围内的工作负总责。
2、加强对本组职工的管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
3、工作中以身作则,督促本组职工,自觉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4、协助班长抓好本组工作,保质、保量、保安全、保卫生,按时完成本组任务。
5、管理好本组职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6、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7、听取就餐者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
2、深入市场调研,及时了解市场供应信息,确保采购物品价廉物美,大宗物品实行招标采购。
3、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工作责任心,熟悉采购业务,懂得伪劣、假冒商品的鉴别方法,以杜绝损失。
5、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回扣”或“好处费”必须如实上交,杜绝私下交易中的损公肥私现象,严禁单个洽谈交易,加强透明度。
6、广开采购渠道,严格把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7、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验收员岗位职责
1、验收是商品进出第一关,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饮食卫生规定,严格把关,不殉私情,秉公办事。
2、严格验收制度,做到先验质价,再过称,保证质价量相符。
3、实事求是,诚恳负责,对不足量产品及时要求补偿,超量商品应予退还。
4、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懂得商品质量鉴别方法,杜绝质次价高商品入库。
5、验收商品时,要注意检查商品数量、规格是否符合、一致,检查商品的厂家、厂址、商标、商品有无腐烂,变质,是否过期(查看生产日期、使用日期、有效期)等。
6、具有下列情况,使用部门有权拒收商品:
(1)商品无厂家、无商标、无厂址;
(2)商品有效期已超过;
(3)商品规格不符;
a、商品品牌、厂家不符;
b、商品非使用部门所需;
c、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况。
7、开饭期间严禁进货、验收、领料,不准在办公室处理验收业务(月底盘存结帐例外),必须上窗口参加供应。
(六)、保管员岗位职责
1、熟悉保管业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存放保管制度。
2、根据不同商品的特点、性质,做好保管工作。
3、坚持做到库存商品(含冰库)先进先出,按层堆放,分类放置(如冰库存放,有污血的放下层,无污血的放上层等)的原则。
4、严禁食品、用具、药品混放,以防意外。
5、认真做好仓库(含冰库)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翻晒,防止商品变质。
6、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库存情况(每周五一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协助领导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库存商品进出必须有人验收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8、开饭期间严禁领料,不准在办公室处理保管业务(月底盘存结帐例外),必须上窗口参加供应。
(七)、洗、切(配)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卫生制度等。
2、清洗前,认真清理原料中杂质和残枝烂叶。
3、清洗后,装入干净盛具,严禁随地放置。
4、讲究洗、切(配)卫生,对加工前的任何原料,必须做到先洗后切。
5、按菜肴制作要求,注重切、配规格,不偷工减料。
6、洗切(配)中,加强场地卫生工作,不随地扔物,及时清洗设备和清扫环境。
7、配制菜肴,做到营养、色、型,主配料的搭配合理性,以保证菜肴质量。
8、认真钻研业务,力求准确、快速,不断提高洗切配水平。
(八)、烹饪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烹制要求、规则。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色、香、味、型的烹制水平,不断推出美味可口的特色菜肴。
3、根据不同食物的性质、特点,注重烹制火候和时间,以保证菜肴质量。
4、严格对剩余食品的处理,要做到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
5、菜肴下锅前,应注意清除因洗切把关不严所余留杂质。
6、加强锅台及周边卫生工作,及时清洗、清扫,以保持锅台及周边干净整洁。
(九)、清洁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餐饮中心的规章制度。
2、对本人所属范围内工作负总责。
3、负责餐厅卫生工作人员,要做到窗口明亮,餐桌排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为就餐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4、负责环境卫生的人员,要求随时清扫,做到地面无积尘,无纸屑,无烟蒂,无苍蝇,无饮料(食品)包装袋(盒),无残枝烂叶。
5、负责环境卫生的人员,还负有对餐厅周围花草的保护和将周围自行车停放到指定位置上的责任。
6、清洗餐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原则。
7、增强节约意识,做好清洁卫生工具的自制、自修和保管工作。
8、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餐具清洗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餐饮中心的规章制度。
2、清洗碗碟盘认真、仔细、彻底、符合要求,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杜绝损坏现象。
3、凡经清洗的碗碟盘不得含有油渍、污渍、残渍。
4、清洗干净的碗碟盘按指定地点存放,严格实行餐具消毒制度。
5、洗刷结束后搞好周围卫生。
(十一)、窗口服务岗位职责
1、平时用膳者对餐饮服务态度的优劣评价,基本上都是从窗口中得以体现,故窗口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餐饮形象的窗口,窗口服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的思想,以“假如我是用餐者”来鞭策自己工作。
2、摸索工作规律,加快工作节奏,提前做好开餐的准备工作,并注意窗口服务的仪表仪容(穿戴整齐、干净卫生、服务牌规范)。
3、严格执行窗口服务规章,做到微笑、热情、耐心、仔细、不厌其烦,以尊重师生而赢得顾客对自己的尊重。
4、认真学习,不断总结,提高准确、快速出售水平。
5、服务中,集中精力,认真负责,若有不慎出现差错,应立即改正并主动道歉。
6、保持开餐时的窗口卫生,对掉在窗台上的羹或剩饭(菜)应及时清扫,掉入盛具外的食物,严禁再出售。
7、及时做好开餐结束工作,搞好窗口卫生,清洗出售工具,处理剩余食物等。
(十二)、会计、出纳、核算及打卡员岗位职责
(详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六、机关食堂服务人员考核办法
1.以分计奖,根据不同岗位工种、职称、职务,决定其基本分。
2.依据有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计算考分和扣分标准。
3.对违纪造成基本分不够扣分,下月补扣。病事假等以天数扣分,不得负分。
4.对虽能遵纪,但工作效率低者,可采取一次性相应扣分法。
5.日常工作中不该发生条文中的事项,部门负责人有权给予100元之内的处罚。
6.考核采取直接罚款形式,对违规行为每次罚款起点为20元。
7.对下属考核形式采取不定期、不定形式进行。
七、机关食堂服务人员劳动纪律、服务态度及奖罚条例
(一)、窗口供应
1、售饭菜少打金额,多给饭菜,每次扣20元;
2、开饭前未做好准备,延误开饭时间5分钟以上,每次扣责任人20元;
3、不写菜牌,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价格档次比例供应,每次扣责任人20元;
4、开饭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使用禁语,每次扣责任人20元;
5、开饭时,与就餐者吵架,对骂,泼汤泼水,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6、与就餐者打架(正当防卫除外),除赔偿医疗费、公物损失外,每次扣责任人当月奖金;
7、不遵守开饭时间,提前开饭或关门,每次扣责任人20元;
8、有意戏弄就餐者,每次扣责任人20元;
9、开饭时,不站立服务或撤离岗位,或无故不参加开饭,每次扣20元;
10、服务态度恶劣,引起就餐者公愤的,每次视情况扣20元以上;
11、收到就餐者批评(口头或书面),经查属食堂责任的,每次扣20元;
12、因特殊情况(如停水停电等)造成不能按时开饭,应及时向用餐者通报,反之,扣食堂负责人20元以上;
13、吵架者,视情况酌情扣20-100元/人,打架者每次酌情扣20-100元/人,若打人致伤、致残、除外以罚款外,赔偿医疗费和营养费,情节严重的,追究肇事人的法律责任;
14、因伙食供应,窗口服务等引发就餐者贴大、小字报,每次扣直接负责人和负领导责任者各100-500元;引起罢餐,联名上访等严重不稳定情况发生的,扣直接责任者和负领导责任者各200-10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工,开除和免除职务的处分;
15、开饭时间必须保证免费菜场、调味品的供应,否则每次罚款20元。
(二)、劳动纪律
1、私自将食堂原料、设备送给他人,按所给数量的3倍罚款;
2、上班时间看电视、打牌、下棋或干私活,每次扣20元;
3、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换班,调休或由别人代请病、事假(特殊情况例外),每次扣20元;
4、工作时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扣20元;
5、非特殊情况,带小孩上班,每次扣20元;
6、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每次扣20元;
7、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用工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用工作辞退处理;
8、在考勤工作中弄虚作假,扣责任人20元;
9、不服从上级安排,不服从检查人员检查,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拖延不办的,每次责任人扣10元;
10、辱骂领导和检查人员,每次扣10元;
11、殴打领导和检查人员,视情节给予罚款20-1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2、各级负责人,发现违纪违章的人和事不劝阻、不制止、不批评,听之任之,或知情不报,掩盖护短,或不照章办事,酌情罚责任人20-100元;
13、凡属本职范围内事宜直接上推了之(如指使下级或客户直接找上级的)发现扣10元;
14、造谣、撒谎、欺骗领导或同事,搬弄是非,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损害本单位声誉或同事之间的团结,每次酌情扣20-100元;
15、炊事员不按照规定时间进餐(特殊情况经餐饮主任批准除外),每次扣10元;
16、把自己的一份饭菜送给别人吃或带回家吃,每次扣10元;
17、偷吃菜肴,特别是高档菜,每次扣10元;
18、不按规定用菜,而擅自为自己炒菜或配置菜肴,每次扣10元;
19、食堂职工在食堂和餐厅不得饮酒,违者每次扣10元;因饮酒而影响工作,从重处罚;
20、馒头剥皮吃,包子只吃馅,多打饭菜吃不完等浪费行为,每次扣10元;
21、进餐时,往地上乱丢骨头、鱼刺、饭渣,每次扣10元;
22、未经批准,随意串食堂吃饭,每次扣10元;
23、边工作边偷吃食物的,每次扣10元;
24、超越权限,擅自扩大在食堂进餐人员的范围,或提高就餐标准,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5、非食堂工作人员进餐时必须刷卡,违者每次扣10元;
26、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接待标准,每次扣责任人10元;
27、未经批准,擅自接待外来人员,由责任人自付接待费用;
(三)、餐厅服务
1、服务员未按规定着装,每次扣10元;
2、顾客用餐后未及时结帐每次扣1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3、酒席上菜不报菜名每次扣10元;
4、酒席未达到客人要求却不解释原因的每次扣10元;
5、酒席上菜有错漏,每次扣10元;
6、酒席上餐具不齐,未按规定摆放每次扣10元;
7、将破损餐具摆放上桌每次扣10元;
8、服务态度生硬,一问三不知,每次扣10元;
9、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客人争吵,每次扣10元;
10、服务时间内,服务员不在岗,或者在岗不主动为客人服务,每次扣10元;
11、遗忘客人订餐,每次扣责任人10元,造成经济损失,酌情赔偿;
12、供应菜肴有异味,或变质每次每道菜扣10元;
13、客人到齐后10分钟,第一道菜仍未送上,每次扣责任人10元;
14、主食质量有问题,每次扣10元;
15、不按规定时间开门,拒客人于门外的',每次扣10元;
(四)、勤俭节约
1、库存商品(指食物,不含用具)从进货到出库,库存期不得超过45天;反之作进货无计划论处,造成积压处20-100元罚款,如因积压造成浪费,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食堂对有一定保鲜期的商品,如易老、烂、黄的叶菜,每年5-9月份,当日消耗不完的;未经粗加工的不得超过15公斤,已经粗加工的不得超过5公斤,反之,视为无计划订购,处责任人20元罚款;
3、油桶未倒干净,在回收的油桶中,每桶倒出200克以上油,面袋未倒净,在回收中,每袋倒出120克以上米、面粉,每次扣责任人10元;
4、下班后,吊扇、排风扇、空调机(工作除外)、电灯、水龙头等仍开着,每次扣责任人10元;
5、出现长明灯、长流水、或灯坏、水管坏未及时修理,造成浪费的,每次扣责任人10元;
6、用完蒸气后未及时关好阀门,或阀门坏不及时修理(不报修),每次扣10元;
7、用水代替扫帚冲洗地面,每次扣20元;
8、冲洗饭车、菜盆、不先倒净残渣,每次扣责任人20元。
(五)、安全保卫
1、安全值班人员擅自离岗,每次扣20元,由此而发生的偷盗,照价赔偿;
2、食堂工作人员不准带家属、朋友进厨房,每次扣责任人20元;
3、集体宿舍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人,每次(天)扣责任人20元;
4、下班后,门、窗、水、电、煤气、音响、电视机等未关好,每次扣责任人20元;
5、擅自将饭厅租借给外单位使用,除收回租金之外,每次扣责任人20元;
6、煤气瓶倒置或用火烧,烧开油锅后人离位,高档原料及调料下班后未锁入冰箱或存入保管室,每次扣责任人20元;
7、贵重物品、现金、票证等未存放在规定的地方,发生事故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8、食品、药品、毒品未按要求分开存放,每次扣责任人20元,发生中毒事故,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9、违反操作规定使用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残、亡者,责任自负;
10、各单位出现不安全隐患(如漏电、门窗破损、漏汽等),必须在二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除外),每延迟一天,扣责任人20元,若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责任人从重处罚,扣1-3个月奖金;
11、发生安全事故,知情不报者或不及时上报,每延迟一天扣负责人20元;
12、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视责任大小,由责任人或负责人赔偿损失10-100%
13、下班后食堂、餐厅、办公室、加工厂(场)发生被盗,酌情扣值班人20-200元;
14、凡因违反规定,造成自身伤残事故,由本人负全责,若造成他人伤残,由违法(规)者赔偿,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扣当月奖金的100%外,还酌情给予停工、开除等纪律处分:
(1)、偷盗、窝脏、分脏、销脏或知情不报者;
(2)、道德,败坏,耍流氓行为者;
(3)、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4)、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受处罚者;
(5)、故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者;
(6)、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
(7)、在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擅离职守,贪生怕死,退缩躲避者;
(8)、其它较严重违章、违纪,造成较坏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者;
(9)、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警告处分的,酌情扣发全年奖金的20-100%。
(六)、物资采购
1、需求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物资需求计划或报计划不准确(多报、少报或漏报)而影响供应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造成积压变质的照价赔偿;
2、在正常情况下,未将有关单位所需的商品按时、按量购回并送达而影响供应的,每次扣100元;
3、因特殊情况物资暂时无法购回却又未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需求部门反映的,扣20元;
4、在物资的采购中,不坚持原则,违反规定,未经总经理批准收人情货、关系货,每次扣20元以上;
5、出现质次价高,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损失大小赔偿损失额的20%—100%,情节严重的调离采购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
6、在业务往来中,利用工作之便或手中职权,索取客户的物品、现金或私自截留回扣、礼品等,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100元以上罚款,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乃至依照法律处分乃至依照法律追究责任。
7、未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购进物资明显高于同类同质物品价格的,扣责任人20元或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8、在采购物资过程中,缺斤短量超过比例者,除补足外每次扣20元;
(1)蔬菜类每50公斤误差超过2公斤;
(2)荤食类每50公斤误差超过1公斤;
(3)干货类每50公斤误差超过0.5公斤;
(4)粮油每包(桶)误差超过1公斤,其它品种(以件计算的)误差2件内;
9、在物资的装卸、运输过程中,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物品摔坏或丢失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或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0、违反规定,私自采购物资,一切款项自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1、未经批准,利用为集体采购机会,私自为个人购物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
12、物资送达后,不按指定地点卸货,每次扣责任人20元。
(七)、物资验收和保管
1、进货不按规定验收,入库不按规定保管,每次处20元罚款,如造成损失,除相应赔偿外,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2、本人不到场,私自委托他人购物的,每次扣20元,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直接赔偿;
3、物资出入库,不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扣责任人20元/次,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帐面负责赔偿;
4、物资管理混乱,帐物不符,除可以查实原因外,扣责任人2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耗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6、未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出、随进随出”的原则,未及时采取清理、翻晒、防尘、消毒等有效措施,造成物资损坏的,扣责任人20元并酌情赔偿损失;
7、擅自将库存钥匙交给他人,每次扣20元,造成经济损失直接赔偿;
8、擅自挪用、外借销售物资的,除追回物资外,每次扣2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9、私分物资,除追回外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或免除职务,并给予纪律处分;
10、偷拿偷吃,每次扣20元,将物资送人情,按物资价值10倍罚款;
11、拿私人物资与集体物资调换,除追回集体物资外,每次扣200元;
12、丢失物品,酌情赔偿20-100%;
13、不按规定做好库存盘点,或盘点弄虚作假,每次扣责任人20元;
14、当天消耗不完的菜,不解捆,不倒包上架,不除去腐烂部分等以上防止损失扩大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责任不明确的扣单位负责人20元;
15、节假日期间,停火的食堂(餐厅)未及时处理不便存放的物资,每次扣食堂(餐厅)负责人2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赔偿。
(八)、劳保用品管理
1、违反规定,擅自购置劳保用品的,除不予报销外,每次扣20元;
2、擅自扩大劳保用品的发放范围,滥发劳保用品,除收回已发的劳保用品外,(损坏的照价赔偿),每次扣20元;
3、未及时收取(或从工资中扣除)劳保用品押金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酌情赔偿,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4、不按规定建立劳保用品登记制度、建立帐户,导致管理混乱,每次扣责任人20元;
5、拿劳保用品当人情,每次扣2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6、不按规定对劳保用品进行保管,不分类堆放,不定期盘存,不遵循先进先出,易坏先出原则,导致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九)、设备管理
1、未经认真的可行性论证,购置的设备不好或不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按设备总购价的10%罚款,完全不能发挥作用的功不能用的,按购置总价的100%赔偿,并处100元罚款;
2、未经批准,擅自将设备转借他人或拿走自用,除必须立即收回外每次扣责任人20元,若造成设备和用具不能回收,照价赔偿;
3、未经批准擅自购置设备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两次以上重犯的,调离岗位并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4、未经检查,随便报损未到期尚能使用的设备,每次扣责任人20元;
5、未经批准,擅自低价处理固定资产和设备,除追回已处理的固定资产设备外,每次扣责任人20元,若追不回来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6、新购置设备,不按规定启封(如有专业人员在场,由厂方派人安装、调试),扣责任人20元,若因此而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酌情赔偿20-100%;若造成人员伤害,由责任人负全责;
7、未认真验收设备,使用后发现设备自身有质量问题,每次扣验收人20元,若造成经济损失,则赔偿100%;
8、非指定人员私自操作设备,不了解设备性能、使用方法,盲目操作设备,不按操作规定使用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的每次扣20元,并酌情赔偿损失;
9、不按要求定期保养维护设备,导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提前损坏报废,扣责任人20元,并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10、新购设备因操作不当而导致损坏(非设备本身原因)的,扣责任人20元,并视情况由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若无明显责任,则从使用部门奖酬金中支付修理费、材料费;
11、在使用期间,设备因使用、保养、维护等原因提前报废,酌情扣责任人20-100元,并视情况由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若无明显责任,则从使用部门奖酬金中支付修理费、材料费;
12、不懂设备维修,随意拆修设备,每次扣20元,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13、擅自改变设备用途(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外),每次扣责任人20元,若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14、擅自将设备作散架处理,每次酌情扣责任人20-200元;
15、用水冲需防水的设备,每次扣2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16、以设备用为发泄私愤工具,乱摔乱打,每次扣2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17、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18、设备损坏未及时查明原因,每次扣责任人20元。
(十)、现金管理
1、按规定不准收取现金的单位,擅自收取现金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所收现金归公司财务部作其他收入进帐;
2、私分现金,扣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元,并追回所分全部现金,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免除职务;
3、不按规定时间上缴现金,每次扣责任人20元,若因此而出现现金被盗,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4、现金保管数量超过规定标准,每次扣责任人20元,若出现被盗,由责任人全额赔偿超额部分;
5、收取的现金中出现假钞,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6、擅自挪用公款,除立即追回全部公款外,扣责任人1-3个月奖金,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款遗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8、采取各种手段擅自套取现金的,除如数收缴外,扣责任人和负责人各2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不按照钱、帐分开原则管理现金的,扣责任人20元,经教育不改的,调离岗位;
10、若单独销售未计数物资,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到场,一人售货,一人收款,所收款项放入箱内,不得放入个人包内,售货完毕,必须两人共同清点,违者扣责任人20元。
(十一)、本条例规定以外的,不该发生的现象均属被禁之列,反之,将同样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