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管理制度【优选3篇】

时间:2016-03-06 03:42:2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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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它是电力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电力系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通过制定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例如,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电力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电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对于社会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通过制定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电力企业的运行和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应,避免供电中断和电力不稳定等问题的发生。例如,制定电力设备维护制度、电网运行管理制度、电力调度管理制度等,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秩序。

最后,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电力是现代工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制定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例如,制定电力市场管理制度、电力价格管理制度、电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可以促进电力市场的竞争和发展,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繁荣。

综上所述,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电力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服务,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本文将从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意义非常重大。电力系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建立电力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明确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电力安全管理制度还可以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它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岗位设置等。安全管理制度是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措施是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它包括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

最后,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仅需要电力企业的自觉遵守和执行,还需要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才能推动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康发展,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电力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电力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在各个方面加强合作和努力,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做出积极贡献。

电力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00]64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01]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478号)。

  3 管理职能

  3.1 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 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 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 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 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4.4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5 安全生产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 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 安全教育管理

  4.7.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对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股室,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7.3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监股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7.4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实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7.5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 安规考试管理

  4.8.1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4月份进行。

  4.8.2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8.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察机构。

  4.8.6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0%人/次。

  4.9 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

  4.9.1“三措”计划,应在每年的6月份前编制完成。“反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安措”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三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4.9.2各生产单位每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两措

”计划,并报生技股,安监股。部门,单位不能实施的计划,需报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实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监股分别制订“三措”计划报州局。

  4.9.3因资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响本年度部门,单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计划内容,在下年度“三措”计划中列入完成。

  4.9.4生产副经理,安监股,生技股和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监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每季进行一次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将对“三措”计划未完成的单位,部门,按省公司(1997)148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4.10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10.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 ,严肃认真,反对草率行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10.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10.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安监人员和事

  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相关公司领

  导和安监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10.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安监股报告,

  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由经理组织安监,生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理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10.7凡发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责任的),二类障碍由股室领导组织调查。

  4.10.8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股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4.10.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安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股,安监股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10.10事故,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股有权对其给予处罚(处罚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11安全报表管理

  4.11.1安监股必须按州局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督部。并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事故(障碍)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统计卡片,违章下岗统计表,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11.2安监股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11.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监股。月内交书面报告。

  4.11.4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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