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篇一
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是为了管理和规范员工的出勤和休假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政策。这个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同时也考虑到员工的个人需求和权益。以下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考勤规定:
-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并在下班前完成工作任务。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的旷工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 员工需要在公司内部系统上打卡进行考勤记录,包括上班打卡和下班打卡。员工应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并及时纠正任何错误。
- 员工如果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享受假期。
2. 休假政策:
- 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来确定年度假期的天数。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需要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经过批准。
- 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假期,具体天数根据公司规定。员工在休假期间仍然会继续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 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申请额外的休假时间,如婚假、产假、丧假等。这些额外的休假时间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司政策进行安排。
3. 请假程序:
- 员工需要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在请假申请表中注明请假的起止日期和请假原因。
- 直属上级会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员工是否批准。员工应在收到批准通知后正式请假。
-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回应公司的紧急需求或与工作相关的事宜。
4. 处罚措施:
- 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公司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停职等。
- 如果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公司有权扣除相应的工资或作出其他合理的处理。
我们公司的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司运作的正常和高效,同时也关注员工的个人权益和需求。我们相信,一个明确和公正的制度可以为公司和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员工的个人成长。
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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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员工的请假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按期报送部门员工月度考勤表;
3、综合服务部负责汇总考勤报表;
4、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定月度考勤报表。
四、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综合服务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2、业务部门(客服部、工程部、环境部)实习综合工时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具体上下班
时间由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五、考勤术语
1、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前脱岗;
3、旷工: 未经审批无故缺勤或申请假期未获批准擅自离岗
4、病假:因身体不适原因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5、事假:因个人事务申请休假并经审批通过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请离开工作区域外出办理公务并经审批通过
六、考勤管理
(一)员工请假审批管理
1.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
1.1公司一般员工与部门副经理的假期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各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部门负责人
2.1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内(含)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2.2各部门负责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领导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3.高层领导
3.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假期向总经理申请,经董事长审批,报综合服务部备案后执行。
4.公司外派人员
4.1公司外派人员的请假审批根据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子公司总经理的请假由总经理进行审批,其他外派人员的请假由子公司相关高层进行审批。
(二)员工销假管理
假期满后,要及时通过面谈或电话的形式向综合服务部销假。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需于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向相关人员申请,根据假
期天数,经相应审批后方可请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请假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请假
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请负管理责任,如公司员工
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主管领导承担责任。
(四)员工因公外出审批手续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外出办公,必须事前通过文字形式(书面申请、电子邮件
或短信)向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进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允许后方可外出办公,
如发现没有文字形式申请凭证的情况,则一律视为旷工。
(五)月度考勤报表报批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员工考勤报表的填报工作;
2.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月度考勤报表的审核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于每月13日下午5点前向综合服务部报送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未报考勤
者本单位本月将不发放工资,等考勤报表报送后下个月补发。
4.审核后的月度考勤报表报综合服务部备案,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当月薪酬发放
的依据。
七、考勤监督
公司综合服务部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抽查结果对考勤月
报进行监督与处罚。
八、假期及管理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10元;
2.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未提前说明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二)旷工
1.旷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发当日工资;
2.旷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属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三)事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事假当日9:00前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事假结束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事假超过15天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四)病假
1.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于病假当日电话通知直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告分管领导,并在病假结束上班第一天携相关看病材料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的病假,按旷工处理。
2.病假期间发放50%的工资。病假不足4个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个小时,不足8个小时的按一天计算;
3.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须办理停薪留职或离职手续,特殊情况则另行酌情处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2.如因公必须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视为有效加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对有效加班,公司将安排等量时间的调休,对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将给予加班补贴;
(六)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工伤假
以上假期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九、附则
1.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考勤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