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最新4篇】

时间:2014-03-09 03:37:3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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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减少人员聚集,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决定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就公司当前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交流和讨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星期X)XX时XX分

二、会议方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会议平台为公司内部统一使用的在线会议平台,请大家提前准备好网络设备,并确保网络畅通。

三、会议议题:

1.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

2. 公司业务运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 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确定。

四、会议要求:

1. 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议汇报准备;

2. 请各部门负责人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连接情况;

3. 请各部门负责人将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备给组织部,以便统一安排。

五、其他事项:

1.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请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将请假原因告知组织部;

2.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需及时总结会议内容,并根据会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3. 请各部门负责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通知,及时了解会议相关信息。

请各位领导、同事务必重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并做好会议前的准备工作。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能够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公司的发展进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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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同事:

大家好!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决定召开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就公司当前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交流和讨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星期X)XX时XX分

二、会议方式: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会议平台为公司内部统一使用的在线会议平台,请大家提前安装并熟悉会议软件的操作流程。

三、会议议题:

1. 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

2. 公司业务运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 下一步工作计划和目标的确定。

四、会议要求:

1. 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做好会议汇报准备;

2. 请各部门负责人确保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并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连接情况;

3. 请各部门负责人将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备给组织部,以便统一安排。

五、其他事项:

1.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请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将请假原因告知组织部;

2. 会议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需及时总结会议内容,并根据会议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3. 感谢各位同事的配合与支持,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能够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请大家务必重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希望通过本次会议,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谢谢大家!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篇三

  一、会议内容

  xxx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话,总结团xxx述职有关情况,对下xxxx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时间

  xx月xx日(星期xx)上午xx:00—xx:00

  三、地点

  xxx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xxx

  各分会场参加人员:xxx

  五、有关要求

  1、xxx

  2、xxx

  3、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x

  附件:

  1、回执(下载)

  2、全国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下载)

  xxxxx办公厅

  xxxx年xxxx月xxxx日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及 2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书记处决定,8月4日上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陆昊代表团中央书记处讲话,总结团省(区、市)委向团中央年中述职有关情况,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时间

  8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三、地点

  主会场设在团中央机关412电视电话会议室(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团委所在城市。

  四、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在京系统团委主要负责。

  各分会场参加人员:各省(区、市)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含正、副职),各地(市)团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新疆自治区团委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省(区、市)团委统一组织省内与会准时参加会议。

  2、请各省级团委将与会人员出席情况于7月31日16:00前报团中央办公厅。

  3、省级团委班子成员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以省级团委名义报送请假说明。新疆自治区各地(市)团委书记是否与会,请自治区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电视电话会议期间不录音、不录像。

  联系人:黄 鹤

  联系电话:(010)85212301 67018120 67013305(传真)

  附件:

  1、回执(下载)

  2、全国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9年7月30日

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篇四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省级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召开全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月13日(周五)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在杭州(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设主会场,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杭州主会场

  1.在杭省级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负责人;

  2.省科技厅及相关处室负责人;

  邀请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参会。

  (二)各市县分会场

  1.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局长和相关负责人,请市、县(市、区)科技局邀请当地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会。

  2.驻地的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部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

  3.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城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1.本次视频会议利用省电信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杭州主会场设在省人民大会堂国际会议厅,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市、区)电信分公司电视电话会议室。

  2.请在杭州主会场参加会议的各单位于2月11日(周三)下班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省科技厅条件处。联系人:楼新明,0571-87051079;传真:0571-87054677,87055402。

  3.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落实分会场场地,并通知相关单位参

加会议;

  附件:

  1.参加杭州主会场单位

  2.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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