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最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首先,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取消了城乡差别待遇,实现了制度的统一。过去,由于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养老保险待遇也存在差异,造成了不公平现象。而新的制度取消了这种差别待遇,将城乡居民纳入同一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了所有居民的权益。
其次,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引入了个人账户制度,增加了个人养老金的积累。根据新的制度,每个参保人员都会有一个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将直接存入个人账户,而不再像过去一样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这样一来,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将会得到更好的积累,为将来的养老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第三,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新的制度,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将与工资挂钩,实行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确保养老金的水平与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相符。这样一来,参保人员在退休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更好地维护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最后,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还加强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基金的运营效率。新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对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还加强了对基金的监督,提高了基金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对于改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取消城乡差别待遇、引入个人账户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以及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新的制度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篇二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解决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最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过去的制度中,由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养老保险待遇存在不公平现象,城乡居民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新的制度取消了城乡差别待遇,将城乡居民纳入同一养老保险制度,使制度更加公平。
此外,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引入了个人账户制度,增加了个人养老金的积累。过去的制度中,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个人无法直接获得养老金积累。而新的制度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存入个人账户,个人可以直接获得相应的养老金积累,为将来的养老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还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新的制度,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将与工资挂钩,实行按比例计算的办法,确保养老金的水平与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相符。这样一来,参保人员在退休后能够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更好地维护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最后,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加强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基金的运营效率。新的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对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同时,还加强了对基金的监督,提高了基金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对于改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取消城乡差别待遇、引入个人账户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以及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新的制度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为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篇三
关于最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按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由人社部于2012年11月底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截止至2012年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现行的三种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转化条件是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转换内容是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申请过程简单,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然后经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居保)的合并实施,抚州在全市范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县(区)将根据相关办法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今年11月,我省下发《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抚州正式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实施办法》增设了缴费档次,把原来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设置的100元至500元5个缴费档次和100元至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比原来增设了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
为鼓励城乡参保居民多缴费,《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参保缴费激励机制,规定从缴费100元给予30元补贴起步,对缴费200元至4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30元基础上分别增加5元;对缴费500元的,补贴标准为60元;对600元及以上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在60元基础上增加5元,最多补贴95元。
为鼓励参保人长缴费,体现长缴多得,《实施办法》规定,将原来缴费年限超过15年,每超过1年,每月增发1元基础养老金的增发办法调整为每月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使增发金额可随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而“水涨船高”,更具科学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150.6万人,1-11月累计收缴保费1.07亿元,为35.86万名60岁以上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2.22亿元,个人账户养老金544.02万元,发放率
100%。拓展阅读: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2、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3、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内容
3月15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徐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公布。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全市400余万农民将实现老有所养。
新农保基金构成
按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有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鼓楼、云龙、泉山和九里区基础养老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贾汪区基础养老金由省、市财政承担50%,贾汪区财政承担50%;徐州经济开发区基础养老金由市财政承担25%,开发区财政承担75%;六县(市)基础养老金由省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给予补助。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参保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选择的'缴费档次确定,每人每年30元至7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补助标准,补助水平限低不限高。另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其中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50元。六县(市)参保补贴和为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养老金支付终身
按规定,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最低为60元,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地方财政支出。本办法实施前,已按老农保政策领取养老金的60周岁以上人员,待遇高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可继续执行原标准;低于按新政策计算养老金水平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55周岁至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另外,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当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