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行政上诉状 篇一
行政上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用于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上诉,以维护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上诉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合理、清晰地呈现事实和理由。本文将介绍常用的行政上诉状的写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首先,行政上诉状的开头应注明主体身份和行政机关名称,明确自己的诉求。接着,应简要陈述与行政机关的纠纷事实和纠纷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利益受损情况。在陈述事实时,要客观、准确地描述,避免夸大或歪曲事实。
其次,行政上诉状的主体部分应重点阐述自己的理由和依据。理由应该合法、合理,具有说服力。可以引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关判例等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同时,要分析行政机关决定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并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第三,行政上诉状还要注重语言的规范和表达的准确性。行文要简练明了,避免使用太过复杂的法律术语和长句,以免增加读者的阅读难度。同时,要注意语气的客观中立,避免过度情绪化的表达。
第四,行政上诉状的结尾处应再次明确自己的诉求,并表达对行政机关的合理期望。同时,还可以提出要求行政机关给予答复的时间限制,以便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行政上诉状的附件应包括相关证据材料,如有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还可以在行政上诉状中陈述自己的证据收集和补充计划。
总之,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文书,写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对于维护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只有掌握了正确的写作方法,才能更好地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争取更好的结果。
常用的行政上诉状 篇二
行政上诉状是在行政诉讼中常用的法律文书,用于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上诉。在撰写行政上诉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要规范。行政上诉状应采用A4纸张,左右边距约为3厘米,上下边距约为2.5厘米。字体要选择普通的宋体或仿宋体,字号为小四。行文要工整,避免涂改和涂写。
其次,行政上诉状的标题要明确。标题应准确概括自己的诉讼请求,以便行政机关能够迅速理解自己的诉求。标题可以采用简洁的陈述方式,如“关于××行政机关××决定的上诉状”。
第三,行政上诉状的内容要清晰有序。行文应简明扼要,不要过多赘述。在陈述事实时,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将纠纷的起因、经过和结果逐步展开,以便行政机关能够清楚了解事件的全貌。
第四,行政上诉状的理由要合理有力。在阐述自己的理由时,应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合理的解释和分析。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判例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并指出行政机关决定存在的错误或不合理之处。
第五,行政上诉状的结尾要明确诉求。在结尾处,应再次明确自己的请求,并表达对行政机关的期望。可以要求行政机关给予答复的时间限制,以便及时了解处理进展。
最后,行政上诉状的附件要准备充分。附件应包括相关证据材料,如有需要,还可以附上自己的证人证言或专家鉴定意见。附件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行政机关查阅和核实。
总之,行政上诉状的撰写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只有合理、准确地陈述事实和理由,才能更好地向行政机关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更好的结果。希望本文提供的常用的行政上诉状写作要点能对您有所帮助。
常用的行政上诉状 篇三
精选常用的行政上诉状模板
导语:即使全世界都毁灭了,正义是不能没有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上诉状。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
行政上诉状【篇1】
上诉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作为被上诉人的,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被上诉人: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机关提起上诉,则应写明行政机关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
(如果一审原告、被告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则都列为上诉人)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书所列的案由),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字第______号判决(或者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要求上诉审法院解决的事由,如撤销原判;重新判决等)
上诉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正确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份
上诉人:_____(签字或者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行政上诉状【篇2】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____,男,65岁,汉族,____市人,________市____厂退休工人,住本市____、村____街____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市____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____,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____,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____区人民法院( )____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撤销___区法院( )___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
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上诉理由:
1.上诉人于___年___月___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___村___街___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 〕__建字第___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上诉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____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1.15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____年____月4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梭,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应予调查核实,不能轻信一方自述。
2.原审法院的《现场勘验笔录》大部分失实,但是造成这个失实的原因何在呢?原审法院不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连上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明(书证、调查笔录)也未详细调查核实,就以《现场-勘验笔录》为依据进行判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据上诉人所知,在建楼时由被上诉人现场勘验、打桩定位;在建楼一米高时,有其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当时及以后均没有提出异议。这方面的情况,为什么原审法院不给予考虑呢?上诉人建楼西侧留窗户,是原图纸就有的,只是门的位置安在南边,并不像原审法院《判决书》所说“原告申请图纸的西立面是向西开门,但楼房建筑向南开门。因此出现西侧窗”那样。原告楼门留在南面,被告及工作人员是知道的,是看过现场的,有关证据都证明了这一点。从(判决书》中提到“西侧窗”问题,也足以说明“西边1.15米处不要有任何建筑物”说法是荒谬的`。如果把门安在西侧,二层没走廊、房檐,又怎么进屋呢?再说为房檐发生纠纷时,被上诉人只说西房檐去掉10厘米即可,其他问题概不追究。这只能说明上诉人允许或默认建楼的现状,不作任何处理。现在被上诉人又出尔反尔,对这种行为原审法院就不应给予保护,更不应该作为定案判决的依据。
3.原审法院认为:“原告未按批准的《私房建筑许可证》施工,楼房确属违章建筑。”这是不能成立的。因《私房建筑许可证》是被上诉人根据上诉人的《私房建筑申请书》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在发证前,被上诉人都严格审查建楼图纸,作了必要的调查,进行了核实,才发给《私房建筑许可证》。特别是画线、打桩定位这些工作都在发证以前做了,(许可证》上并没有记载说明应遵守事项,这怎么能说我们是未按《许可证》施工呢?上诉人的建筑楼房是按《许可证》和现场画线、打桩定位进行:建筑,这怎么说是“确属违章建筑”呢?、
4.原审法院认为:“被告根据市人大通过的《____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____市《私房建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的处罚并无不当。”这一认定违反了《“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再看一下被上诉人的《处罚决定书》吧,上诉人是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找被上诉人的史____同志,史说:“过两天就给你盖章,可以换房证。”结果___年____月9日被上诉人却作出了所谓的《处罚决定书》。上诉人接到后向原审法院提出起诉,被上诉人引用法规条文不当,另外还有其他错误,自动撤销了《处罚决定书》,按被上诉人《关于办理私房建筑手续的规定》第六条,已超过时间,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在时隔近几个月的____年、月____日被上诉人又下达了所谓《处罚决定书》。上诉人又起诉到原审法院,而原审法院只听信被上诉人口述和《现场勘验笔录》,也没有落实有关证据就草率地作出了判决。《判决书》认为:“被告根据1986
年2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的《___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___市《私房建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的处罚并无不当。”而实际上,被上诉人在《处罚决定书》中所引用的法规是〔83〕国函字121号文和冀政〔1983」161号文及《____ _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可见,原审法院在审理此案中的工作是怎么做的!连被上诉人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都没弄清,这怎么能公正审理案件呢?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不以事实、证据为依据,而轻信被上诉人的口述作出判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上诉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
撤销原判决,并改判,责成被上诉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胡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上诉状副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