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现金管理制度【优质3篇】

时间:2013-04-07 04:10: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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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对于企业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为了提高企业的现金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一套合理的现金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介绍最新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现金资金。

首先,最新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应该明确现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现金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足额地支付各项费用,并合理利用闲置现金进行投资。在制度中应明确企业的现金流量管理原则,包括现金流量的预测、监控和分析,以及现金的合理运用和投资。

其次,最新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应规范现金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制度中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例如,制度中可以规定现金流量的预测和监控由财务部门负责,现金支付和收款由专门的现金管理人员负责,现金投资由投资部门负责。

此外,最新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还应强调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制度中应包括现金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措施,以避免现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损失。例如,制度中可以规定现金支付需要经过多级审批,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现金管理中的风险问题。

最后,最新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还应注重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现金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制度中应规定使用现金管理软件进行现金流量的预测和监控,以及现金支付和收款的管理。同时,应建立健全的现金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现金管理的数据安全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最新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应明确现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规范现金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强调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注重信息化建设。只有制定一套合理的现金管理制度,企业才能够更好地管理现金资金,提高现金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最新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篇三

最新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范本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二、现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二)出差人员差旅费;

  (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三、现金收付原则

  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相关负责人审批的、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四、现金收入和支出

  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五、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个人购汇所借现金,应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还清。

  六、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十四条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十八条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第十九条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七、处罚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人员处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八、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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