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篇一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家委会是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桥梁,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家委会的设立与运作需要有相应的章程和明确的职责。本文将介绍家委会制度的章程及职责。
一、章程
1. 家委会名称:家委会的名称应明确,能够体现其组织性质和目的。
2. 家委会成立:家委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家委会的成立需要得到学校的支持和指导。
3. 家委会成员:家委会的成员应由家长代表组成,他们应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能力。成员的选举和任期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
4. 家委会理事会:家委会理事会的成员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的职责是协助家委会主席开展工作并监督家委会的运作。
5. 家委会主席:家委会主席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主席负责组织和召开家委会会议,协调家委会的工作,并代表家委会与学校进行沟通。
6. 家委会会议:家委会会议应定期召开,会议的议程和决议需要记录并保存。会议应充分发挥家长代表的作用,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并决定相关事项。
7. 家委会经费:家委会经费来源和使用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8. 家委会解散:家委会的解散条件和程序需要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一般需要家委会成员多数同意。
二、职责
1. 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家委会的职责之一是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良好沟通。家委会可以组织家长会议、座谈会等形式,与学校交流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了解家庭的需求和期望。
2. 代表家长利益:家委会应代表家长的利益,关注家长的关切和需求,与学校沟通协商,争取家长的合法权益。
3. 参与学校决策:家委会应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通过与学校协商和合作,共同制定和改进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4. 组织家庭活动:家委会可以组织家庭活动,增进家庭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家庭教育和家庭的团结。
5. 监督学校工作:家委会应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进和发展。
6. 宣传家庭教育理念:家委会可以通过宣传和推广家庭教育理念,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
家委会制度章程的制定和家委会的职责的明确,对于家委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家委会的工作,学校和家庭可以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篇二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家委会是学校和家庭之间的桥梁,旨在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合作。为了确保家委会的顺利运作,需要有相应的章程和明确的职责。本文将介绍家委会制度章程的制定和家委会的职责。
一、家委会制度章程的制定
1. 制定背景:家委会制度章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家委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家委会的权责和职责。
2. 制定程序:制定家委会制度章程需要经过广泛的讨论和协商,确保家长代表的意见得到充分的听取和反映。
3. 内容要点:家委会制度章程应包括家委会的名称、成立条件和程序、成员组成和选举、职责和权力、会议制度和经费管理等内容。
4. 审议和通过:制定家委会制度章程需要经过家委会成员的审议和通过,确保章程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二、家委会的职责
1. 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家委会的职责之一是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良好沟通。家委会可以通过组织家长会议、座谈会等形式,与学校交流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了解家庭的需求和期望。
2. 代表家长利益:家委会应代表家长的利益,关注家长的关切和需求,与学校沟通协商,争取家长的合法权益。
3. 参与学校决策:家委会应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通过与学校协商和合作,共同制定和改进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4. 组织家庭活动:家委会可以组织家庭活动,增进家庭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促进家庭教育和家庭的团结。
5. 监督学校工作:家委会应对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反馈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进和发展。
6. 宣传家庭教育理念:家委会可以通过宣传和推广家庭教育理念,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促进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
家委会制度章程的制定和家委会的职责的明确,对于家委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家委会的工作,学校和家庭可以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篇三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在每学年开始时,要及时发动、组织家长成立新一届家长委员会。
2、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积极支持家委会、家长工作小组,经常交流情况,共商教育方法。
3、幼儿园领导及各班老师要通过家委会及家长小组及时、虚心听取家长对幼儿园、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后对每个幼儿进行家访,以后每学年普访一次。
2、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幼儿在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小结,并确定接待日,与每位家长面谈。
3、开展家长咨询活动,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的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多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每学年开始召开新生家长会,介绍幼儿园情况及办园指导思想。
2、成立家长学校,健全组织机构,每学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期家长学校教育活动。
3、期初或期末召开一次家长会。
4、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参与的半日活动(或开放周活动)。
5、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园同乐活动,如节日活动、春、秋游等。
6、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篇四
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与完善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促使家校双方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成立桑园子学校家长委员会,具体制度如下:
一、设立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家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由秘书处秘书长负责,再聘请二名兼职干部负责处理秘书处日常工作,秘书处下设信息宣传组,专家咨询组,家校通业务指导组和政务服务组处理家长委员会常务事务。
二、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委员会,情况特殊时可增加次数,听取学校的工作汇报,征求家长对学校意见,并且广泛交流学校、班级的学习、活动情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将所了解到的新信息、新观念及时反馈学校相关部门或班级中去。
三、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学校常务委员会,常委将学校的会议精神贯彻到各班。
四、举办家长学校,建立家长学校通讯、家校联系卡。
五、建立家长学校有关制度。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组成人员由班主任提名推荐或家长自荐,由校方领导审定。家委会成员可自由来校参与学校相关领域的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七、认真开展好家长学校工作,真正体现学校的“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办学思想。
八、家长委员会职责:
1、听取、联系、反映全校家长所关注的问题,如教师师德、教育水平、教育质量、学生发展水平等问题,采取口头汇报、书面建议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信息进行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意见、建议提供给学校领导或老师,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2、积极跟进学校各级管理层对家长们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家长。
3、宣传学校教学成果和向学校提供教学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舆论的氛围。
4、向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目的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的观念。
5、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策划,提供挖掘周边资源,帮助促进学生发展。
6、积极参与,配合学校和班级开展各类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7、有义务主动为学校的公益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篇五
一、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本园的工作。
2.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家长委员会的人选:
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成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本园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幼儿园搞好有关工作,可随时代表家长向幼儿园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家长委员会的人选在各班推选家长代表的基础上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应热心、关心幼儿园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长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有一定的业余时间。
三、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在促进本园办园质量提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四、家长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定期听取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园工作计划、工作情况的介绍,学期结束听取本园工作总结汇报。
2.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广泛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教学工作、教师师德、幼儿园后勤等方面的意见,以便家园教育同步发展
4.参与或主持幼儿园的大活动,参加本园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评课)。
5.为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6.参加或召开家长会、家长代表会,协助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或进行家庭教育讲座。
7.组织交流和推广家庭教育先进经验。
8.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9.开展评选好家长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义务,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做出榜样。
10.商讨社区、家庭、幼儿园教育工作如何配合、协调。
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 篇六
一、总则
1、为了更好地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把我校办成有特色的优质学校,特成立xxx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全体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助学、沟通学校与社会、家庭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二、组织机构
1、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关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
2、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年级家长委员会推出“家长委员会候选人”,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常务委员会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物。
4、家长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调整。
三、权利与义务
1、支持关心学校的办学,有不定期到学校各部门了解管理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问题的权利,有察看学校教学设施、安全制度,对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作出评价的权利。
2、有了解学校办学思路、设想和有关制度及重大决议的权利。有动员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参与家长学校学习和班级活动以及学校重大文化活动的权利。
3、有利用家庭广泛联系社会的优势,尽可能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的义务;有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形象,利用一切合法的途径,帮助学校排除发展的障碍,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义务。
4、有收集汇总家长意见,归纳家长反映的问题,并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对事关学生重大利益的问题有向学校提出质疑的权利。
四、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事先应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经同意后可临时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成员满额。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例会。
3、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委员。
4、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相关工作,出席人数应超过2/3,表决决议时以超过半数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