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一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及建立方法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是指对一个社会或组织进行全面管理、综合治理的一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旨在协调各部门、各个层级的工作,增强工作效率,提高治理水平。在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变得尤为重要。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多个方面的方法。首先,要确定治理的目标和范围。明确治理的目标能够使各部门和层级在工作中有明确的方向,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定治理的范围能够避免工作重叠和资源浪费。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是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基础,只有通过共享信息,各个部门和层级才能够了解到其他部门和层级的工作进展和需求,进而协同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实现。
再次,要完善协调机制。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到各个不同的部门和层级,而这些部门和层级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和资源竞争。因此,建立协调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协调机制可以包括制定协调规则、设立协调机构等。
最后,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监督和评估是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监督和评估可以通过设立监督机构、建立评估标准等方式实现。
总之,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对于一个社会或组织的管理和治理至关重要。通过确定治理的目标和范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协调机制以及加强监督和评估,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治理水平,实现社会和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二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内容及执行方法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是指对一个社会或组织进行全面管理、综合治理的一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旨在协调各部门、各个层级的工作,增强工作效率,提高治理水平。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和层级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职责和权限可以避免工作重叠和责任不清的情况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制定工作流程和标准。工作流程和标准是指明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使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工作质量。再次,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是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基础,只有通过共享信息,各个部门和层级才能够了解到其他部门和层级的工作进展和需求,进而协同工作。此外,还要建立协调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协调机制可以解决部门和层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和资源竞争,提高工作效率;监督评估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执行方法也有多种。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和教育体系。通过培训和教育,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使其更好地执行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其次,要建立奖惩机制。奖惩机制可以激励工作人员主动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对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惩罚,保证制度的执行。再次,要建立监督机制。监督机制可以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此外,还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推广,使工作人员能够充分理解和接受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建立健全的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才能够实现社会和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三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四
一、学校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与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二、学校领导每期专门研究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三、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所属综治办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校内治安动态。
五、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召开会议制订预案,做到超前部署。
六、节假日,校领导要值班巡逻,做到问题发现早,反馈快,整改及时。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八、门卫室要经常将社会治安动态,带给给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用心提出工作推荐。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篇五
综治工作各项制度
一、专职治安巡逻员的管理制度
1、社区要建立专职治安员登记簿,并建立治安员档案。
2、治安巡逻员参加社区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
3、用心参加市里组织的专职治安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二、巡逻制度
1、负责社区日常治安巡逻和重点防范工作。
2、负责社区治安秩序稳定,防止发生刑事犯罪案件
3、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社会治安,及时带给线索。
三、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1、社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有计划、有资料、有时间、有记录。
2、学习《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宪法》、《婚姻法》等法律为主要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落实。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四、国家安全防范制度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2、加强社区安全“联络员”队伍,制定国家安全工作细则,会议制度,工作状况报告制度,提高“反渗透、反窃密、反策反、反破坏、反心战”意识。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和法规。经常对社区干部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
2、预防重大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
六、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1、对流动人员进行登记、造册。
2、宣传各项法律规章制度。
3、参与社区各项组织活动。
七、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签订出租房屋协议书。
2、通知限期内出租双方到社区报到。
八、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管理制度
1、社区及时掌握居民生活动态,有状况及时上报。
2、做好精神病人监护人员的工作。
3、认真执行精神病人防治和监护管理制度。
九、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员报告制度
1、及时掌握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有状况第一时间内报告办事处。
2、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结果及时反映给上级部门。
3、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综治办职责
1、制定本辖区综治工作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发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3、用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承担牵头职责,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扎实开展基层建立活动,抓好长效管理。
5、组织协调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安置帮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6、加强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7、认真做好本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奖罚兑现、检查、考核工作,严格实施领导职责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推荐权。
8、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河南街道综治办
治安员工作职责
治安员应当在各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重点防范和日常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在辖区内开展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
二、预防、制止破坏社会秩序和扰乱平安建设的行为向
公安机关报告案件线索,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至公安机关。
三、了解、发现辖区内的平安隐患和漏洞,及时向相关
部门反映,并用心采取措施消除平安防范意识。
四、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化解民间纠纷,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为群众带给治安和其它救助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河南街道综治办
辖区社会面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优良的社会治安环境、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人文环境,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本辖社实际,做如下规定:
1、协助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社会治理工作。
2、协助专职治安员,把各街小巷治安工作做好。
3、利用好本辖区内的义务巡逻员把小区的治安工作做好。
4、有状况及时反映,第一时间内报到综治办处理。
5、做好辖区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
6、定期走访驻街单位,了解生产、安全、防范工作状况。
7、要求驻街单位有状况要报到综治办,并按照年初考核细则处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河南街道党工委
群防群治工作职责
1、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
2、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
3、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4、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5、对广大群众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密切群众关系。
6、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河南街道综治办
平安协会职责
一、配合警务区、治保会、调委会和专职、义务巡逻员,开展规范化建设,共同处理好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将各种事故隐患和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与治安巡逻防范相结合,努力构建集矛盾纠纷调解、
突发事件处置、信息收集、安全管理、巡逻防范、服务群众等功能为一体的协会工作网络。
三、合法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用心
开展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五、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
六、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河南街道综治办
出租房屋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和职责
协管员在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和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每人管理70-100间/套出租房屋的工作量,实行非标准工作时间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搞好所管辖区内出租房屋的调查拱摸底工作;
(三)在社区出租房屋管理站的领导下,做好房屋租赁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做好出租房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
(五)做好出租房屋业主及承租人的法制宣传,并督促出租屋业主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的有关手续;
(六)协助房管、公安、工商、税务、计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出租房屋税、费征收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
(九)收集群众对出租房屋管理方面的意见和推荐,及时汇报并不断改善服务和管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市、区(县)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协管员的岗位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学习房屋租赁、治安、消防、计生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每年集中培训1-2次;房管、公安、工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从自身职能出发,认真落实对协管员的培训资料,并加强对协管员培训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