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首先,要制定招生政策和标准。招生政策应该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招生标准应该明确,能够客观地衡量学生的能力和潜力。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家庭背景、特长和其他因素,以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其次,要加强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学校应该积极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标准和招生计划,并提供详细的招生指南。同时,应该利用各种渠道,如学校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和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的家长和学生关注和选择。
第三,要建立健全的招生管理机制。学校应该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四,要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管和评估。招生过程中,要确保招生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或接受请托。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招生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
最后,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和交流。学校应该主动与家长和社会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同时,也要通过家长会、座谈会和公开听证会等形式,邀请家长和社会代表参与到招生工作中,共同监督和推动招生工作的改进。
总之,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孩子的教育权益。只有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才能让每个孩子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篇二
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面临着招生入学的新挑战。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首先,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宣传。招生政策应该与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相符合,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有机会接受教育。招生政策应该明确招生的标准和程序,避免任意性和不确定性。同时,要加强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标准,提供详细的招生指南,让家长和学生了解招生流程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应该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对于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第三,要加强与家长和社会的沟通和交流。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沟通渠道,主动听取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家长会、座谈会和公开听证会等形式,与家长和社会代表共同讨论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寻找解决办法,提升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四,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招生工作人员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该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惩治不良,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评估和改进。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定期对招生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同时,要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和学校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提升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每个孩子的教育权益。只有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才能让每个孩子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实现自己的梦想。
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篇三
【#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0年山东威海环翠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欢迎大家的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的公正公平。®从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为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威教基字〔2020〕7号)的精神,做好环翠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环翠区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
2020年环翠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整体调控、合理分流”的原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招生对象
环翠区户籍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安排
2020年起,环翠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与大数据中心合作,通过网上入学报名、现场证件确认、录取结果查询一体化管理的模式,实现与公安、不动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达成一网通办。环翠区直中小学新生入学证件由环翠区教体局组织现场确认;镇(街)中小学由镇(街)政府牵头,各中学组织现场确认。
招生政策
(一)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坚持控制班额招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学位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根据生源总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招生能力等,科学划定各学校招生区域,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3、严格控制跨区入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规定,高区户籍居民子女和经区户籍居民子女符合到古寨中小学、张村镇、羊亭镇和新苑学校就读的,由高区、经区教体处负责证件审核后,统一报环翠区教体局备案,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不符合会议纪要规定的高区、经区、临港区户籍居民子女仍按原划定区域入学,不得跨区择校。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第二实验小学、环翠国际中学、大光华国际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学校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计划人数的,剩余学位上报市教育局备案批准,面向学校审批地或属地之外、威海市域内招生。
(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环翠户籍居民子女入学。环翠区户籍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优先安排房户一致且房户主均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对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所在招生区域学校的招生能力、时间、类型等统筹安排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环翠区房产证(含不动产登记证、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的原件;需提交户口本、同一法定监护人的正式居住证、劳
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单据(或环翠区市场监管局备案的年检材料、环翠区税务局备案的纳税材料)。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学位实际情况,结合提交的有效证件,统筹安排入学。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应持境内签证、居留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体检报告等资料,到环翠区教体局申请备案,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会同残联等有关部门对残疾儿童少年是否具备接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鉴定,对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予以备案。依法保障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2、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学。对持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三联三服人才卡子女、烈士子女、驻威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不超省定班额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安排。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对省、市卫健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结合招生的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协调到公办学校就读。
(四)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建立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做到应入尽入。
(五)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1、严格落实纪律要求。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规定,严禁“人籍分离、学籍造假、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产生。
2、加大违规查处力度。落实教育部、省、市文件通知中的“十项严禁”和执纪问责纪律要求,规范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严格审查报名证件的真实性,与多部门联合,实现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的方式,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需服从调剂入学安排,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录取时间安排
8月24日,公布环翠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8月29日,登录环翠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办学校结果查询”或“个人中心-入学详情”,查询新生入学录取学校。8月30日,中小学一年级新生持电子版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或自行打印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报到时,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测体温、出示绿码、不聚集、戴口罩、保持间隔距离。9月1日,环翠区中小学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