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答辩状格式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上诉人,有关原审判决书的上诉事宜,我已收悉。特此答辩如下:
一、关于事实和证据的认定
原审判决书中所述的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我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和事实,我对原审判决书中的认定提出异议。
1.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事件经过的描述存在严重偏差。根据我的了解和相关证据,事实并非原审判决书所述,关键证据被掩盖或者错误解读。
2.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证据的认定存在明显错误。我提供的证据被忽略或者错误解读,导致对事实的认定有误。
3.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关键证人证言的采信存在问题。原审判决书未能充分考虑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导致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
二、关于法律适用的错误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法律适用存在错误。根据我的理解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对原审判决书中的法律适用提出异议。
1.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我认为原审判决书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
2. 原审判决书中未能充分考虑相关先例和法律解释。我认为原审判决书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疏漏,未能充分考虑相关先例和法律解释,导致判决结果不准确。
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
鉴于以上理由,我请求贵院重新审理本案,并将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情况充分考虑在内,进行公正的判决。
特此答辩。
被上诉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民事上诉答辩状格式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被上诉人,对于原审判决书的上诉事宜,我已收悉。特此答辩如下:
一、关于事实和证据的认定
我对原审判决书中所述的事实和证据的认定提出异议。根据我所掌握的相关证据和事实,我认为原审判决书中的认定存在错误。
1.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事件经过的描述存在严重遗漏。根据我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和事实,原审判决书未能全面了解事件经过,导致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
2.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关键证据的解读存在问题。我提供的证据被错误解读或者被忽略,导致对事实的认定有误。
3. 原审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言未能充分考虑真实性和可靠性。原审判决书未对证人证言进行合理的审查和分析,导致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
二、关于法律适用的错误
我对原审判决书中对于法律适用的错误提出异议。根据我的理解和相关法律法规,我认为原审判决书中的法律适用存在问题。
1. 原审判决书中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存在偏差。我认为原审判决书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存在错误,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
2. 原审判决书中未能充分考虑相关先例和法律解释。我认为原审判决书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疏漏,未能充分考虑相关先例和法律解释,导致判决结果不准确。
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
鉴于以上理由,我请求贵院重新审理本案,并将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情况充分考虑在内,进行公正的判决。
特此答辩。
被上诉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民事上诉答辩状格式 篇三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民事上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一审原告,被上诉人):胡聪花,女,1967年4月5日出生,汉族,罗平县人,家住云南省罗平县老厂乡舍迫村委会下舍迫村,联系电话:18308807840。
上诉人因与答辩人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罗平县人民法院(20**)罗民初字第45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答辩人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予维持。
1、上诉人诉称没有接触到答辩人,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罗平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的调查笔录中答辩人的陈述、杨堂权的证言、杨贵芳的证言和一审法院调查的杨保堂的证言相互印证的事实为“20**年2月17日15时许,原告胡聪花的丈夫杨堂权因其弟杨春堂扩宽村内道路占用土地事宜,发生厮打,后经胡聪花劝阻,双方各自回家。
后被告贺家粉到杨堂权家门前吵闹,胡聪花上前劝阻,贺家粉推攮胡聪花使其跌倒在地,致胡聪花受伤,后
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2、上诉人诉称答辩人受伤是因为抱着其丈夫而导致的,这更是无稽之谈。
3、关于报销新农合是因为答辩人家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而采取的'无奈之举,并不能证明上诉人就没有伤害着答辩人。
4、关于杨贵芬的证言,答辩人认为其证人证言与其他证人证言及答辩人的陈述是相互印证的,并无虚假之处。
所以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应予维持。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法院审判,符合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并无不当之处。上诉人作为一个公民其享有合法的诉讼权利本无可厚非,但是她不能借着合法的诉讼幌子,在诉讼过程中无中生有、搬弄是非、造谣生事,给一审法院、答辩人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上诉人的这些行为是对其诉讼权利的滥用。
?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判决本案是有理有据,是合理合法。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恳请二审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原判。
此致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胡聪花
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