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简单刑事上诉状【优秀3篇】

时间:2019-07-02 07:43: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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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简单刑事上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上诉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现因一审判决不公,特向贵院提起上诉,请求贵院依法予以纠正,对一审判决作出适当的修改。

一、案件基本情况

1. 案件名称:XXX诈骗案;

2. 一审判决文书号:XXXXX;

3. 审理法院:XXXXX;

4. 审判日期:XXXXX;

5. 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不服,请求贵院改判。

二、事实与理由

(此部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填写)

在一审期间,原审法院对本案事实认定存在明显错误,且不符合证据证明标准,导致对被告的定罪及量刑判决不公正。

首先,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根据本案的审理过程及相关证据,可以清楚地证明被告并非故意诈骗,而是出于无奈被迫做出某些行为。然而,原审法院未能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而是过于片面地将被告的行为归咎于故意诈骗,导致对被告的判决不公正。

其次,一审法院在证据收集和审查上存在严重不足。在本案中,原审法院未能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审查相关证据,而是仅仅以某些证据片段作为定案依据。这样的不完整和片面的证据无法准确地证明被告的故意和犯罪事实,导致对被告的定罪及量刑判决存在明显错误。

最后,被告在一审过程中未能得到充分的辩护权利。原审法院未能真正保障被告的辩护权利,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程序性错误,导致被告无法有效地行使辩护权,从而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

综上所述,鉴于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错误、证据收集和审查不足以及被告未能得到充分的辩护权利,本上诉人特向贵院申请修改一审判决,以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恢复正义。

三、上诉请求

本上诉人请求贵院:

1. 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审理本案;

2. 公正、客观地审查收集的证据,并依据证据作出公正合理的事实认定;

3. 保障被告的辩护权利,确保被告能够有效行使辩护权;

4. 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确保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特此上诉。

上诉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经典简单刑事上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上诉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我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对判决的不公正性提出上诉。请贵院审查本案,并对一审判决作出适当的修改。

一、案件基本情况

1. 案件名称:XXX盗窃案;

2. 一审判决文书号:XXXXX;

3. 审理法院:XXXXX;

4. 审判日期:XXXXX;

5. 上诉请求:对一审判决不服,请求贵院改判。

二、事实与理由

(此部分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填写)

我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的理由如下:

首先,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根据本案的审理过程及相关证据,可以明确证明我并非盗窃的实施者。然而,原审法院未能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而是过于片面地将我作为盗窃案的主要嫌疑人并作出定罪判决,导致对我的判决不公正。

其次,一审法院在证据收集和审查上存在严重不足。在本案中,原审法院未能全面、客观地收集和审查相关证据,而是仅仅以某些不完整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这样的证据收集和审查不足无法准确地证明我与盗窃案有关的犯罪事实,导致对我的定罪及量刑判决存在明显错误。

最后,我在一审过程中未能得到充分的辩护权利。原审法院未能保障我充分行使辩护权利,我未能有效地提供辩护意见,从而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院对一审判决作出适当的修改,以保障我合法权益的得到保障。

三、上诉请求

本上诉人请求贵院:

1. 撤销一审判决,重新审理本案;

2. 公正、客观地审查收集的证据,并依据证据作出公正合理的事实认定;

3. 保障我的辩护权利,确保我能够有效行使辩护权;

4. 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特此上诉。

上诉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经典简单刑事上诉状 篇三

  导语: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事上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

  刑事上诉状【范文一】

  上诉人:某某,男,1983年9月14日出生,汉族,XXX人,初中文化。2004年12月31日因涉嫌盗窃被某公安局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05年5月24日经某城区人民法院决定被逮捕,现羁押于某看守所。

  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某城区人民法院(2005)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05)城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量刑。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影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1、上诉人不慎参与的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盗窃的犯罪成员中作用明显有区别,应当分清主从、公正量刑。

  在上诉人参与的盗窃犯罪中,犯意的产生者、成员的组织者、犯罪主要工具特别是车辆的准备者都是第一被告人某某,每次销赃后的赃款保管者都是第二被告人某某。上诉人在盗窃过程中仅仅在开发区那一起他们三人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叫上诉人一起搬动赃物,其余多次上诉人只是为他们开开车门,仅仅起到较小作用,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显属于辅助和次要性质,应当依法认定上诉人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由于一审判决在主从犯事实上的认定不清,直接导致上诉人这一法定从轻情节在量刑时被忽略,加重了对上诉人的'量刑。

  2、上诉人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通知,就及时主动到公安机关,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盗窃犯罪事实,上诉人的这种情节应当在量刑时得到酌情考虑,一审判决对此没有认可。

  3、为了体现上诉人的悔罪态度,上诉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按照司法机关要求随叫随到,并且说服家人积极交纳了罚金5

000元,在上诉人参与盗窃金额4736.1元的情况下,交纳罚金的表现也应当在量刑时得到体现,一审判决对此体现不够。

  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适用法律不公,量刑畸重,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上诉人犯罪情节,对上诉人可以宣告缓刑,以体现我国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量刑原则。

  1、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2、上诉人在犯罪情节上具有从犯法定情节,又有相当于主动归案的表现,且能全额及时交纳罚金,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要求;从上诉人的犯罪过程可以看到,上诉人是在受人引诱的情况下,没有理智辨别是非,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的,四次盗窃行为集中在2004年8月16日至9月2日的半个月内,此后直到上诉人被取保上诉人没有再参与一次犯罪,上诉人属于第一次违法、是偶犯初犯,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

  上诉人年仅21岁,走上犯罪道路非常后悔,上诉人对不起父母亲人、对不起社会,上诉人有信心改过自新、从新做人,恳请二审法院正确适用法律,积极体现我国法律“惩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改判上诉人缓刑。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某

  年 月 日

  刑事上诉状【范文二】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或被告人,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字第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份

经典简单刑事上诉状【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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