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纠纷上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李某,通过此上诉状,我要对一起最新的医疗纠纷进行上诉。我作为患者,曾在被告医院接受治疗,然而,由于医院的过失和不专业的行为,我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我希望通过这个上诉,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公正和合理的赔偿,同时也能够引起社会对于医疗纠纷问题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我要对被告医院的不专业行为和过失提出指控。在我就诊期间,医院的医疗团队没有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没有给予我必要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导致我的病情恶化和并发症的发生。据我了解,医院的医生在我的病情处理中存在明显的错误和疏忽,严重违反了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这不仅对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也对我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其次,我要对被告医院的不诚信行为提出质疑。在我的治疗过程中,医院没有充分告知我治疗的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也没有给予我足够的选择权。相反,医院故意隐瞒了真相,误导了我的判断和决策,让我陷入了被动和危险的境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也对医疗行业的信誉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最后,我要对被告医院的赔偿责任提出要求。根据我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我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同时,我也希望法庭对医院的行为进行惩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防止类似的医疗纠纷再次发生。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公正和客观的。我希望通过这个上诉,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和正义,也能够引起社会对于医疗行业的关注和改革。我坚信,只有通过法律的力量,才能够让医疗行业回归到应有的正轨,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请尊敬的法官审理我的上诉,对于这起医疗纠纷给予公正和客观的判断。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原告:李某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最新医疗纠纷上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王某,通过此上诉状,我要对一起最新的医疗纠纷进行上诉。我作为患者,在接受被告医院治疗的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医疗事故,并因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我希望通过这个上诉,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公正和合理的赔偿,也能够引起社会对于医疗纠纷问题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我要对被告医院的医疗事故提出指控。在我就诊期间,医院的医生未能正确诊断我的病情,并做出错误的治疗决策,导致我的病情进一步恶化。据我了解,医院的医疗团队在我的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疏忽和不专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标准。这不仅对我的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也对我的家庭和工作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其次,我要对被告医院的医疗纠纷处理提出质疑。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没有及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赔偿和补救。相反,医院还试图掩盖真相,逃避责任,对我进行了无理的推诿和拖延。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背了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职责和使命,也给我带来了更大的伤害和痛苦。
最后,我要对被告医院的赔偿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根据我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我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同时,我也希望法庭能够对医院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防止类似的医疗纠纷再次发生。
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公正和客观的。我希望通过这个上诉,能够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和正义,也能够引起社会对于医疗行业的关注和改革。只有通过法律的力量,才能够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
请尊敬的法官审理我的上诉,对于这起医疗纠纷给予公正和客观的判断。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原告:王某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最新医疗纠纷上诉状 篇三
导语:患者因医疗事故和医院发生纠纷的可能性非常大,毕竟谁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遇到医疗事故纠纷首先应该是找到解决纠纷的办法,如协商、起诉等法律途径,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最新医疗纠纷上诉状模板,欢迎阅读。
最新医疗纠纷上诉状 篇四
上诉人:张某某。
被上诉人:某某县第一人民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某某县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某某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某某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经济损失:医疗费761
14元、误工费3424、5元、护理费4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60元、营养费2400元、交通费1546元、上诉人之女死亡赔偿金299640元、丧葬费16453元、鉴定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460937元。
2、案件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一、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的医疗诊治行为违反医疗常规及相关规定的明显过错视而不见,认定案件事实显然错误。
一审庭审中,上诉人提交的2012年6月27日复印的被上诉人编号为1207475及1207510的病历显示被上诉人的医疗行为存在以下十个方面的过错:
1.上诉人2012年6月13日因“妊娠足月G1POLOA”待产入住被上诉人医院,医院检查后确定上诉人的生命体征是平稳的,胎儿情况也未见明显异常。上诉人入院时间是当天下午18:43分,但病历显示,当时医院未对上诉人进行产前常规检查,也没有胎心、宫缩记录,产妇凝血功能不详,即医院对上诉人入院时确定的生命体征平稳,胎儿情况未见明显异常的检查结论是主观臆断,而非建立在行常规检查基础上所得之结论。
2.医院治疗经过显示:院方对上诉人2012年6月14日进行相关检查及化验、检测胎心胎动后确定,上诉人未见明显异常,但突然出现了胎儿宫内窘迫及上诉人宫腔感染,以至于决定要对上诉人行剖宫产手术,术后又对上诉人诊断为脓毒血症、产后溶血性尿毒症、急性肾功能障碍、甚至决定转三级医院进行治疗。上诉人病情短时间内急转直下,究竟是什么原因?产前检查与产后诊断相差如此之大,院方并未有病理原因分析。说明医院对上诉人的诊治、分娩措施是仓促的、盲目的,违反了医疗常规中明确诊断的要求。
3.新生儿(上诉人之女)出生时羊水量为400ml,清亮,胎位为LOA,Apgarl评分为10分,与医院对上诉人术前诊断的“妊娠足月G1POLOA”,羊水偏少的诊断不相符,新生儿评分Apgarl10分说明婴儿是正常的,这与医院治疗过程确定的胎儿宫内窘迫相矛盾。说明医院对上诉人及胎儿产前诊断有误。
4.胎儿宫内窘迫意味着必须急行刨宫产手术,以确保胎儿及产妇安全。但由于医院对胎儿宫内窘迫的诊断依据不足,导致刨宫产的手术方案错误,即医院对上诉人进行刨宫产的依据是不足的。
5.医院对上诉人术前未充分进行病情、手术风险告知及说明义务。
6.医院对上诉人进行刨宫产手术后没有详细的诊断、检查及护理过程记录。
7.为确保新生儿健康,Apgarl评分应在1分钟、5分钟、10分钟各评一次,但医院在1分钟评分后,未在5分钟时进行评估,即将胎儿送入病房,违反医疗常规,这应是导致患儿出现颜面、口唇轻度发绀的原因,以至于可能导致了吸入性肺炎而不能得到及时的诊治。
8.转院治疗时上诉人家属口述:上诉人尿成血色,医生讲病人发高烧,尿色红时正常反应,14日下午17时30分尿色变深后,医生建议转院。说明上诉人的病症是家属发现的,医院在上诉人出现病症时不做病理分析即匆忙做转院决定,医院对上诉人产后病症诊治缺乏责任感及严谨科学的医疗态度。
9.上诉人之女出生时,Apgarl评分为10分,但很快出现呻吟,医院确诊为吸入性肺炎,孩子在医院出生,在医院治疗,吸入性肺炎产生的原因及病理分析均没有。不排除由于医院原因导致上诉人之女出现吸入性肺炎等病症。
10.治疗经过显示:对上诉人之女出现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医院只有吸氧、抗感染、改善微循环、呼吸等治疗,而没有详细的会诊记录及抢救措施记载,尤其没有彻底清理呼吸道的记载。说明医院对上诉人之女诊断依据不足及治疗抢救方案不明,措施不到位;婴儿症状无缓解是匆忙决定转院,这违反了危重病人不得轻易转院的规定,同时转院途中又没有进行吸氧及充分输液的治疗措施,这直接导致了婴儿不能及时得到救治而最终死亡。医院的救治措施违反医疗常规。
由此可见,被上诉人在对上诉人及上诉人之女进行诊治的过程中,诊疗行为不符合我国诊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诊疗行为违反医疗常规及规范,存在明显过错,这种过错造成了上诉人及上诉人之女的损害结果。按照《侵权责任法》54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对造成上诉人及上诉人之女的伤害结果应当承担责任。但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此明显的过错视而不见,单纯以法医学会甘法医司鉴中心(2013)鉴字第103号鉴定意见书及答复意见判案,是一种典型的以司法鉴定代替司法审判的做法,认定案件事实是片面的、错误的。
最新医疗纠纷上诉状 篇五
原告: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被 告:
地 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xx万元、误工费xxx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xx元、陪护费xx万元、残疾生活补助费xx元、残疾用具费xx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xx万元、交通费xx元、住宿费xx万元,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2. 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x元。
3. 判令被告赔偿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原告近亲属(2人)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共计人民币xxx元。
4.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医疗事故鉴定费及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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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由于被告方医务人员违反诊疗常规,严重失职,延误了原告宝贵的治疗时间,从而直接导致了完全不能康复的后果并间接导致原告目前反复并发症的状况,原告认为被告应为此承担过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有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不幸的原告及其家属做主,讨回公道!
此致
x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