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篇一
会议主题:社区矫正工作总结与展望
会议时间:2021年5月15日
会议地点:社区矫正中心会议室
会议主持: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会议记录:社区矫正中心秘书
与会人员:社区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会议内容:
一、工作总结
1.1 社区矫正工作回顾
主任首先回顾了过去一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对大家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他强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预防和减少再犯率方面的作用。
1.2 工作成绩与亮点
随后,各工作人员分别汇报了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和成绩。大家普遍认为,在过去一年中,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积极引导被矫正人员参与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活动,成功帮助多名被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实现了矫正的目标。
1.3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然而,与会人员也纷纷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个别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出现的违规行为引起了大家的关注,需要加强监管和引导力度。此外,由于人员资源紧张,社区矫正中心在开展工作时也面临一定的困难。
二、工作展望
2.1 加强监管和引导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加强对被矫正人员的监管和引导。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起更加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被矫正人员的社区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2.2 完善人员配备和培训
为了解决人员资源紧张的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的建议。社区矫正中心将加大招聘力度,引进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2.3 拓宽工作领域和方式
与会人员还讨论了拓宽工作领域和方式的问题。社区矫正中心将积极与企业、学校等社会机构合作,为被矫正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培训机会。同时,也将加强对家庭和社区的干预工作,为被矫正人员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总结:
本次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展望,提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更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篇二
会议主题:社区矫正工作新政策解读
会议时间:2021年6月10日
会议地点:社区矫正中心会议室
会议主持:社区矫正中心主任
会议记录:社区矫正中心秘书
与会人员:社区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会议内容:
一、新政策解读
主任首先介绍了最新颁布的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并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新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规范,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2.1 矫正对象分类管理
新政策对矫正对象进行了更加精细化的分类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的危险性、矫正需要和矫正条件等因素,将矫正对象分为高危、中危和低危三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矫正管理,更好地满足矫正对象的不同需求。
2.2 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新政策还提出了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措施。通过招聘、培训和考核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化、专兼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2.3 强化监督与评估
新政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与评估进行了强化。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公正、规范和透明。
三、新政策的贯彻落实
与会人员就新政策的贯彻落实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认真学习新政策的精神和要求,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行动。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要求和建议
主任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他强调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同时,他还鼓励大家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会议总结:
本次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新政策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新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要求。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按照新政策的要求,加强学习和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篇三
会议强调人民法院对适用于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进行宣判时应安排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见面,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推荐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篇四
会议时间:8月25日上午8:40
会议地点:春江新城社区二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雨花台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推进会
与会领导:雨花台区司法局局长——孙跃进、副局长——崔臻,雨花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陈萍,雨花台区八家街道司法所所长
与会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等
会议议程:
一、雨花台区司法局副局长——崔臻讲话
崔局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提升雨花台区社区矫正整体水平,构建法制雨花、和谐雨花,雨花台区司法局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新要求,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各家司法所认真组织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任务措施,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雨花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陈萍做题为《规范管理打基础,创新措施提成效》的工作报告。
三、板桥司法所所长做题为《适应形势,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创新》的工作汇报。
四、西善桥司法所副所长做题为《西善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管理创新》的工作汇报。
五、宁南司法所所长做题为《严把两关,真情助矫,确保矫正工作实现新突破》的工作汇报。
六、雨花台区司法局孙局长讲话。
1、首先,孙局宣布雨花台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成立。
2、接下来,孙局强调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明确社区矫正的任务、目的和职责。
3、最后孙局指出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多方配合,形成合力,鼓励大家争当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
七、主持人崔局做总结发言。
崔局指出要树立一个理念,即: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抓住两个环节,即:入矫环节和解矫环节;落实三大措施,即:公益劳动、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崔局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到“稳步推进、积极创新”。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深受感触,受益匪浅。
此次雨花台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推进会取得圆满成功!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篇五
一、漆桥镇社区矫正季度评议流程
县司法局领导宣读社矫人员减刑裁定书→社矫人员上台汇报思想报告→社矫监督人旁听、评价(村主任担任)→县领导总结社矫人员基本情况,给予鼓励。
二、双月考核通报
张局提出工作要求:
(1)重视社区矫正工作
(2)社区矫正工作态度加强
(3)平台通报
其中登记表、矫正方案(情况分析、工作思路、矫正措施)、计分考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公益劳动、出境控制、工作走访、监督者反馈、心理矫治、帮困解难、下落不明都有所扣分。
三、漆桥司法所孔所汇报司法所行政工作
(1)社区矫正方面严格执行
(2)社区矫正对象经费建立保障
(3)组织社区矫正队伍、工作间
(4)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工作
(5)各村主任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严密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工作,不出现社区矫正人员托管、漏管现象。
(6)对于解教人员也持有重视,定期走访落实,防止二次犯罪
(7)积极组织公益劳动,发觉劳动公益基地,开建公益劳动,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开展工作。
四、市局提出工作项目
三项重点工作●人民调解(大调解)
●社会管理创建(社矫工作按比例)
●公正执法(社区矫正工作体现)
五、王局提出工作要求
司法所应抓好加强行政工作,了解掌控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动向
对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假释人员着重)必须清楚动向,社区矫正履行规章制度应严格执行,
平日加强滋生法律法规的必要性。
六、市局领导提出工作要求与建议
思维模式●树立敢管思想,为维护社会治安,地方平安做出努力
针对目前平日工作问题的建议:
(1)对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问题处于被动
(2)表扬、矫积人员漏洞(存在申报人数居多,与实际不符)
(3)治安处罚漏洞(矫正人员动向存在下落不明,例于实际考核不存在收监人员)
(4)对矫正对象应做到定期走访(有其对新入矫的人员)
(5)矫正对象进出境漏洞(针对严管对象不准出境人员)可查看平台项目历史轨迹,3-5日内的动向,可增强工作效率。
(6)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登记漏洞(体现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限内从入教→解教期间管理等级一致)
七、检查机关发言:检查机关属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单位之一,执行检查矫正期内对于违法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部门。
八、杨局总结
今后司法所工作做到不出现虚假现象,日常管理、平台维护都着重加强
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凝聚社会力量,完善开展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
二、加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像县局汇报工作、提出方案、措施)
三、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端正态度
经总结,今后我所定向漆桥司法所社区矫正良好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加强自身法律法规的必要性,为维护社会治安、地方平安作出努力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纪要 篇六
20XX年10月21日,副市长姜伟华主持召开盘锦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市开展社区矫正的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通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部署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权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扩大非监禁刑、减少监禁刑,降低国家行刑成本的重要内容。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做到组织、机构编制落实。各县(区)司法局及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各县(区)司法局内设社区矫正股。要召开各县(区)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二、要尽快开展工作。要求各县(区)司法局与公安局展开对接,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对象接收到司法所。同时要求人民法院要在非监禁刑适用前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充分采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条件规定。人民检察院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档案交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主动将矫正对象的档案移交给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部门;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程序,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司法行政机关做为社区矫正工作牵头单位切实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在公、检、法等部门配合下,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确保矫正对象尽早回归社会。其他各部门要支持、配合、保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经费保障问题。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四、人力保障问题。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权就今后如何开展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社区矫正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牵头部门是司法行政机关,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一项让人民满意的工程。特别是法院、公安局、财政局、编办、新闻媒体等部门,一定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搞好审前社会调查、档案交接、经费保障、机构和人力保障、舆论宣传等项工作,便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顺利。二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市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参加会议的有: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局长王秀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邢越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