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为了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地质勘查成果的及时传播和共享,我局决定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地质勘查是我国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地质勘查成果是决策与规划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局在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通报不及时、通报内容不完整、通报渠道不畅等,导致地质勘查成果无法及时传播和共享,影响了地质勘查的进展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因此,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对于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地质勘查成果的及时传播和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体措施
1.通报时间:将地质勘查成果的通报时间规定为勘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确保通报及时性。
2.通报内容:通报内容应包括地质勘查的基本情况、勘查区域的地质特征、勘查结果及评价、勘查中的困难和问题等,确保通报内容的完整性和详尽性。
3.通报渠道:通报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发布在地质勘查官方网站、地质勘查报刊、地质勘查会议等,确保通报的广泛性和公开性。
4.通报评价:对于通报的质量和效果,我局将定期进行评价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通报制度,确保通报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组织实施
1.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按时按要求进行地质勘查成果的通报工作。
2.地质勘查官方网站、地质勘查报刊等媒体要积极配合,提供通报的宣传和推广渠道。
3.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内部协作,确保通报内容的准确和完整。
4.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建立健全通报评价机制,加强对通报制度的监督和改进。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通报制度的贯彻落实。
2.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通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推动地质勘查成果的共享和合作利用。
五、总结
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推动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提高决策与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通报工作的各项准备和安排,确保通报制度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地质勘查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为了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地质勘查成果的及时传播和共享,我局决定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地质勘查是我国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地质勘查成果是决策与规划的重要依据。然而,目前我局在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通报不及时、通报内容不完整、通报渠道不畅等,导致地质勘查成果无法及时传播和共享,影响了地质勘查的进展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因此,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对于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地质勘查成果的及时传播和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体措施
1.通报时间:将地质勘查成果的通报时间规定为勘查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确保通报及时性。
2.通报内容:通报内容应包括地质勘查的基本情况、勘查区域的地质特征、勘查结果及评价、勘查中的困难和问题等,确保通报内容的完整性和详尽性。
3.通报渠道:通报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发布在地质勘查官方网站、地质勘查报刊、地质勘查会议等,确保通报的广泛性和公开性。
4.通报评价:对于通报的质量和效果,我局将定期进行评价和总结,及时改进和完善通报制度,确保通报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组织实施
1.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按时按要求进行地质勘查成果的通报工作。
2.地质勘查官方网站、地质勘查报刊等媒体要积极配合,提供通报的宣传和推广渠道。
3.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内部协作,确保通报内容的准确和完整。
4.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建立健全通报评价机制,加强对通报制度的监督和改进。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通报制度的贯彻落实。
2.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通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推动地质勘查成果的共享和合作利用。
五、总结
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推动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提高决策与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地质勘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通报工作的各项准备和安排,确保通报制度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地质勘查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 篇三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以便及时获取并发布地质工作成果信息,引导调控投资方向与勘查布局,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各类主体在我国境内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完成的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进展。矿种范围为非油气矿产(油气矿产勘查成果统计工作另行部署)。二是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开展矿产勘查完成的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取得的工作进展。三是矿产勘查重大成果介绍。
通知指出,全国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填报和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制由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负责组织开展,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本辖区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按时填报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审核、汇总并提交。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分半年报和年报,分别在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开展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提交工作,并分别于当年第三季度和次年第二季度对外公开发布。
通知有效期5年。原《关于建立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
完善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 篇四
国土资规〔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中央管理地勘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
06〕4号)要求,为及时获取并发布地质工作成果信息,引导调控投资方向与勘查布局,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与服务能力,部决定对原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作适当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的主要内容
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类主体在我国境内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完成的'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和取得的工作进展。矿种范围为非油气矿产,油气矿产勘查成果统计工作另行部署。
(二)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境外开展矿产勘查,完成的资金投入、实物工作量、取得的工作进展。
(三)矿产勘查重大成果介绍。
二、编报组织形式
部地质勘查司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填报和地质勘查成果通报编制等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开展全国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本辖区内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按时填报地质勘查成果数据,审核、汇总并提交本省(区、市)数据,编制并发布省级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有条件的省份,应定期对本省(区、市)成果数据填报、审核人员进行培训。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和中央管理地勘单位负责填报、审核、汇总和提交本单位(系统)地质勘查成果数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分半年报和年报,分别在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开展数据填报、审核、汇总和提交工作。
(二)地质勘查成果数据通过在线方式采集,网址:http://219.142.81.28:8080/cgw/login.jsp。
(三)半年和年度全国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分别于当年第三季度和次年第二季度对外公开发布。省级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布。
(四)可参照附件1编制省级地质勘查成果通报,按照附件2编制矿产勘查重大成果简报。
四、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建立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5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地质勘查形势分析半年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0〕6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