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资料征集启事 篇一
尊敬的读者们: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展示社会各层次人物的生平故事,我们诚挚邀请您为我们提供人物资料。无论是普通百姓、成功商人、杰出学者还是伟大艺术家,他们的故事都是我们共同的财富。通过您的参与与分享,我们将能够探索更多人物的真实和多样性。
如果您身边有任何值得关注的人物,无论是您亲朋好友,还是您所关注的公众人物,都请您积极向我们推荐。我们对于各个领域的人物都感兴趣,无论是社会活动家、创业家、科学家、艺术家还是体育明星,他们的经历和成就都有着无限的魅力。
请您提供以下资料:
1.人物姓名:请提供完整的姓名,包括姓和名。
2.人物背景:请提供人物的基本背景信息,如年龄、性别、国籍、所在地等。
3.人物故事:请详细叙述人物的生平故事、成就和经历。
4.联系方式:请提供您的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我们将对您提供的人物资料进行评估和录用。如果您的推荐被采用,我们将与您进一步沟通,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和授权。您的参与将为我们的读者带来更多精彩和感动。
请将您推荐的人物资料发送至我们的邮箱:xxxxx@xxx.com。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分享!
谢谢!
人物资料征集启事 篇二
亲爱的读者们:
我们诚挚邀请您为我们提供人物资料,以便我们更好地展示和记录各个领域的杰出人物。无论是他们的成就、故事还是经历,都能够激励和启迪我们的读者。
我们对于人物资料的征集范围非常广泛,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公众人物,无论是成功创业者、行业领袖、科学家、作家还是艺术家,他们都值得我们的关注和了解。他们的生活和事业经历,不仅对于个人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也能够为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如果您身边有任何令人敬佩的人物,或者您自己就是一个杰出的人物,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分享他们的故事。请您提供以下资料:
1.人物姓名:请提供完整的姓名,包括姓和名。
2.人物背景:请提供人物的基本背景信息,如年龄、性别、国籍、所在地等。
3.人物故事:请详细叙述人物的生平故事、成就和经历。
4.联系方式:请提供您的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我们将认真评估您提供的人物资料,并尽快向您反馈结果。如果您的推荐被采用,我们将与您进一步沟通,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和授权。
请将您推荐的人物资料发送至我们的邮箱:xxxxx@xxx.com。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和分享!
谢谢!
人物资料征集启事 篇三
人和物。人类与其生存环境中的他物。被认为有突出贡献的人。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宋·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毛泽东《沁园春·雪》例句:恺撒是个伟大的历史人物。西人之画,则人物必有概范,山水必有实景。--蔡元培《图画》
人物资料征集启事 篇四
当前,xx正处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共xx市委宣传部、xx日报社、xx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在全市开展“20xxxx市年度新闻人物”评选活动,凡是xx籍人士或团体以及在xx工作、生活的非xx籍人士或团体均可参与评选。
评选要求参评者需在本年度经中央、省、市等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还应具备关注度、影响力和号召力。凡符合条件者均可通过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在2015年1月1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活动官方邮箱xwrwpx@163.com并递交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置在市广播电视台4012室(地址:
xx市雨山中路350号,农工商超市旁)。
材料要求含有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1张及不少于800字的.事迹材料。需注意的是,单位推荐者需在参评材料中加盖单位证明公章,注明推选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供核实。自荐者登录活动官方的网站xx声屏网(www.massp.cn)下载推荐表格,由参评者本人拟写并报送。联系人陈婷:0555-2354747/18955504169。
最终活动将评选出“xx市年度新闻人物特别奖”、“xx市年度新闻人物奖”、“xx市年度新闻人物提名奖”等奖项予以表彰。
“20xxxx市年度新闻人物”评选组委会
20xx年12月30日
人物资料征集启事 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东海县志(1990~2010)》艺文编资料征集编写工作,东海县方志办向县内外广泛征集地方文献史料。
一、征集范围
涉及东海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史料,包括书籍、论著、谱录(宗谱、族谱、家谱)、碑志、印章、人物传记以及其他地方史料都在征集之中。
二、征集要求
1、国家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物( 2010年12月31日前出版)。
2、文献史料要求尽可能完整无缺,极具有文史价值的除外。
三、应征方式
提供者可将文献资料直接送至县志办公室,若是外地持有者,可邮寄。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对征集到的文献史料,由东海县志办公室予以收藏,颁发捐赠证书,不愿意捐赠的,使用后退回原持有人。
20x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