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因为食品安全事关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旨在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各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例如,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规定了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规定了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食品安全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的管理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监管机构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管机构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机构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监管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包括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等环节。监管体系通过对食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及时向公众通报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是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和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它们规定了食品的成分、质量、卫生要求和标识等。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二
食品安全是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各国纷纷出台了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各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食品药品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例如,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资质,规定了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规定了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食品安全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的管理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监管机构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管机构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机构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合作,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监管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包括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等环节。监管体系通过对食品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评估食品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及时向公众通报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是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和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它们规定了食品的成分、质量、卫生要求和标识等。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全面的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三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四
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五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二、建立食品安全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每人。
三、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四、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经常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卫生知识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4..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7.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2.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3.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6.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7.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8.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9.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5.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6.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