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状(通用5篇)

时间:2016-04-07 02:50:13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民间借贷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我以此诉状向贵庭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

一、基本事实和理由

我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XXXX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然而,到目前为止,被告尚未归还任何金额。

二、举证材料

1. 借款合同:附上原件及复印件;

2. 公证书:附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借款合同的真实性;

3. 聊天记录:附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曾就借款事宜进行过交流。

三、请求判决

1. 被告归还借款本金XXXX元及利息;

2. 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请求法院判决!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我以此诉状向贵庭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

一、基本事实和理由

我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XXXX元。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然而,到目前为止,被告尚未归还任何金额。

在借款过程中,被告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甚至拒不偿还。我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但被告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我受到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

二、举证材料

1. 借款合同:附上原件及复印件;

2. 公证书:附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借款合同的真实性;

3. 银行转账记录:附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我曾向被告转账;

4. 微信聊天记录:附上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曾就借款事宜进行过交流。

三、请求判决

1. 被告归还借款本金XXXX元及利息;

2. 被告支付我因此纠纷所产生的损失;

3. 被告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请求法院判决!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诉状 篇三

  导语:社会进步有信号,一环不准放火炮。劳资纠纷解决好,家庭和睦生个宝。房东老板太抠门,合同细节怕漏掉。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诉状范本。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

民间借贷诉状 篇四

  原告:苏丹青,女,1971年1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宁海县桃源街道华庭家园4幢101室。电话:13506888135

  被告:徐胜钱,男,1963年5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住宁海县桃源街道窑山路42弄11号。联系电话:15869511128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并从起诉日起按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法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9年8月28日, 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由被告徐胜钱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按印。嗣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无款为由予以搪塞,分文未还。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之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迟迟不予还款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诉请,谨请依法受理,支持诉请。

  此致

  宁海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苏丹青

  20xx年8月31日

  证据目录

  一、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证明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适格。

  二、借条复印件

  证明:证明 向原告借款30000元及由被告徐胜钱提供担保的事实。

  提交人:苏丹青

  20xx年8月31日

民间借贷诉状 篇五

  原告:甲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乙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000元整,并自2009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

  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10年5月8日,被告乙某因资金紧张,提出向原告借款,经协商,原告当天即借给被告20000元。被告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率按4分计算。而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由于该债务是在被告乙某、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000元整,并自2010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乙某、丙某迄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20xx

  起诉人:甲某 年7月24日

民间借贷诉状(通用5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