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优质6篇】

时间:2012-07-02 05:20:2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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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本文将从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定义、内容和意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规范食品经营者的行为,制定的一系列有关食品经营的制度和规范。这些制度和规范包括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到食品安全追溯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办法和规定。

其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非常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要求和管理要求进行明确,例如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和健康证明,并要求其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其次,对食品采购的要求进行规范,要求食品经营者只能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保证采购的食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再次,对食品贮存和加工的要求进行规定,要求食品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在贮存和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最后,对食品销售和食品安全追溯的要求进行规范,要求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够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最后,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意义非常重大。首先,它能够保障食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它能够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让人们吃上放心的食品,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再次,它能够提高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最后,它能够提高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和管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它的完善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了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被提出并逐渐完善。本文将从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背景、建立过程和建立的挑战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背景是因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添加剂超标、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食品的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始积极行动,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其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首先,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权责和食品经营的规范要求。接着,政府开始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食品市场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最后,政府通过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提高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最后,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食品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较弱,执行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积极性不高。其次,食品市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无法覆盖到每一个食品经营者,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再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综上所述,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我们需要加强食品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量,完善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共同努力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配备专门的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4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关单等票据。

  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健食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七、产品召回制度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八、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为保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法定证照。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采购食品严格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并如实记录购进(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进(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购销台帐保存两年以上。

  四、严格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经营“三无”、过期霉变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标签管理规定。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报告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七、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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