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离婚 篇一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出生于1980年5月15日,现工作于某公司,住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被告是我的丈夫,出生于1978年9月10日,工作于某厂,住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我们结婚已有十年,婚姻关系已经丧失,无法维持下去,因此我以此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一、婚姻关系已经丧失
我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和矛盾,丧失了继续维持婚姻的基础。首先,被告在婚姻中长期以来对我进行身体和心理上的虐待。他经常对我进行言语上的侮辱和威胁,甚至动手打我,给我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其次,被告不负责任的态度使得我们的婚姻无法持续下去。他经常外出不归,不顾家庭和孩子的需要,也不关心家庭的经济状况。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婚姻关系,使得我们无法再相互信任和依赖。
二、无法修复的矛盾
我们已经尝试过多次沟通和婚姻咨询,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解决婚姻中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已经彼此失去了信任和尊重,再也无法重新建立起健康的夫妻关系。我们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无法再挽回。
三、子女抚养问题
我们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XX岁和XX岁。我要求法院判决我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我愿意承担子女的日常抚养和教育费用,但希望被告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合理的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四、财产分割问题
我们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我要求法院判决公正地将财产进行分割,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恳请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判决我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同时,我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起诉状离婚 篇二
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出生于1985年3月10日,现工作于某企业,住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被告是我的妻子,出生于1987年7月20日,工作于某公司,住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我们结婚已有六年,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因此我以此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一、婚姻关系已经破裂
我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矛盾和不和谐,无法再维持下去。首先,被告对我的家庭暴力行为屡屡发生,给我和我们的孩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恐惧。她经常对我进行殴打和辱骂,甚至动手打孩子,这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婚姻关系。其次,被告对家务和孩子的照顾缺乏责任心。她经常外出不归,不顾家庭的需要,也不关心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已经让我无法再继续忍受下去。
二、无法修复的矛盾
我们已经尝试过多次沟通和婚姻咨询,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解决婚姻中的矛盾和问题。我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不同,再也无法重新建立起健康的夫妻关系。我们的婚姻已经到达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三、子女抚养问题
我们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XX岁和XX岁。我愿意承担子女的日常抚养和教育费用,但希望法院判决我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按照自己的经济能力支付合理的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四、财产分割问题
我们在婚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我要求法院公正地判决财产进行分割,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恳请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判决我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合理的抚养费。同时,我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起诉状离婚 篇三
以下是小编为各位同学收集和整理有关起诉状离婚,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写作有所帮助!
离婚起诉状【1】
原告:陈某,女,汉族,1982年3月4日出生,住岳阳市某某小区
被告:江某,男,汉族,1976年11月20日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女儿江小美归被告抚养;
3、判决位于岳阳楼区某处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2年相识,不久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由于原告的父母考虑到被告与原告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差距较大,加之对被告的人品方面也有所担忧,因此极力反对原告与被告恋爱,并多次劝说原告与被告分手。
但原告坚信自己找到了终身的依靠,最终顶着家里的巨大压力与比自己大6岁的被告走到了一起。
2004年5月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3月20日原告生下女儿江小美。
原告以为婚后的生活能苦尽甘来,被告也会更加珍惜与原告的感情,但事与愿违,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让原告根本体会不到丈夫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
2004年原告怀孕期间,行动不便,正是需要丈夫悉心呵护的时候,但被告甚至连原告去医院例行产检都不愿陪同,任由原告挺着大肚孤身前往,完全致原告及腹中胎儿的安危于不顾。
尽管被告的态度让原告觉得很委屈,但原告仍希望孩子出生后,被告能够对家庭尽到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被告来自农村,有非常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原告生下女儿后,被告甚至连家都很少回了,根本谈不上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其行为甚至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女儿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被告根本不管不问,照顾女儿的重担全压在原告一个人身上。
平时原告除了上班,还要经常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幼小的女儿往返奔波于省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
现在女儿7岁了,可以说完全是原告单独抚养长大的,也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长大的。
2006年被告去广东经商,从此以后,原告与被告长期分居。
在分居期间被告极少过问原告及女儿的情况,偶尔归家对原告也是漠不关心,在外的生意、经济收入状况更是不让原告知晓。
更令人伤心的是,原告通过他人了解,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婚姻生活,原告曾多次提出协议离婚,被告虽然也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却因财产问题与原告无法协商一致而迟迟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原告提出离婚,则让原告分不到一分钱。
时至今日,原告认为,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没有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且分居多年,加之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忠实的义务,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原告认为女儿年幼时体弱多病宜由原告抚养,现女儿已满7岁,身体逐渐结实,如仍与原告继续生活,势必长期缺少父爱,对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十分不利。
加之被告的经济状况较好,能够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故现在应交由被告抚养为宜,被告也应当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弥补对女儿的`亏欠。
在财产的分割上,原告认为,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原告对家庭的多年付出,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则依法分割。
终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2】
女方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离婚起诉书是引起离婚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
下面为您推荐相关的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及注意点,仅供参考:
原告:姓名: 性别:女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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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
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
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
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离婚起诉状【3】
原告:陈某,女,汉族,1982年3月4日出生,住岳阳市某某小区
被告:江某,男,汉族,1976年11月20日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女儿江小美归被告抚养;
3、判决位于岳阳楼区某处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2年相识,不久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由于原告的父母考虑到被告与原告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差距较大,加之对被告的人品方面也有所担忧,因此极力反对原告与被告恋爱,并多次劝说原告与被告分手。
但原告坚信自己找到了终身的依靠,最终顶着家里的巨大压力与比自己大6岁的被告走到了一起。
2004年5月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2005年3月20日原告生下女儿江小美。
原告以为婚后的生活能苦尽甘来,被告也会更加珍惜与原告的感情,但事与愿违,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让原告根本体会不到丈夫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
2004年原告怀孕期间,行动不便,正是需要丈夫悉心呵护的时候,但被告甚至连原告去医院例行产检都不愿陪同,任由原告挺着大肚孤身前往,完全致原告及腹中胎儿的安危于不顾。
尽管被告的态度让原告觉得很委屈,但原告仍希望孩子出生后,被告能够对家庭尽到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
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被告来自农村,有非常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原告生下女儿后,被告甚至连家都很少回了,根本谈不上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其行为甚至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女儿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被告根本不管不问,照顾女儿的重担全压在原告一个人身上。
平时原告除了上班,还要经常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幼小的女儿往返奔波于省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
现在女儿7岁了,可以说完全是原告单独抚养长大的,也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长大的。
2006年被告去广东经商,从此以后,原告与被告长期分居。
在分居期间被告极少过问原告及女儿的情况,偶尔归家对原告也是漠不关心,在外的生意、经济收入状况更是不让原告知晓。
更令人伤心的是,原告通过他人了解,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婚姻生活,原告曾多次提出协议离婚,被告虽然也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却因财产问题与原告无法协商一致而迟迟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原告提出离婚,则让原告分不到一分钱。
时至今日,原告认为,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没有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且分居多年,加之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忠实的义务,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原告认为女儿年幼时体弱多病宜由原告抚养,现女儿已满7岁,身体逐渐结实,如仍与原告继续生活,势必长期缺少父爱,对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十分不利。
加之被告的经济状况较好,能够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故现在应交由被告抚养为宜,被告也应当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弥补对女儿的亏欠。
在财产的分割上,原告认为,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原告对家庭的多年付出,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则依法分割。
终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二0
xx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