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处理处分决定【精选6篇】

时间:2018-03-04 02:37:4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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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理处分决定 篇一

近日,我们公司就某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了处理处分决定。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严肃的调查和讨论,公司决定对该员工进行严厉的处分,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该员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违背了公司的信任和期望。经调查发现,该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不诚信行为,包括擅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私自处理公司的财务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对其他员工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对该员工进行处理处分。

根据公司的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决定将该员工降职,并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工资和奖金。同时,公司还要求该员工接受必要的培训和监督,以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并避免类似的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公司相信,通过这样的处理处分,该员工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重新投入到工作中,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处理处分决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员工,更是为了引起其他员工的警示和警觉。公司希望通过这个案例,提醒所有员工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坚守底线,不轻易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够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员工才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对于公司处理处分决定,我们应该保持客观和公正的态度。作为员工,我们应该时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实现个人的价值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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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处理处分决定 篇二

近日,我公司就一起严重违规事件作出了处理处分决定。这起事件的发生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对公司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公司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分。

经过调查和核实,我们发现该责任人在工作中存在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贪污公司财务、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对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员工的权益,公司决定对该责任人进行处理处分。

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公司决定解除该责任人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其归还所贪污的财物。同时,公司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以便对其进行更严厉的惩罚。公司相信,通过这样的处理处分,能够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员工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从而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公司处理处分决定,我们应该保持警惕和警醒的态度。作为员工,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坚决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实现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良好发展。

公司处理处分决定 篇三

公司属各单位:

  李贵福因被追究刑事责任,由所在单位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意见,经征求公司工会同意,公司决定给予李贵福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现通知如下:

  李贵福,男,1956年7月1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原系离退休管理中心内退职工,李贵福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5月23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依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给予李贵福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请相关单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离厂手续。

  以上处理决定从下文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诉。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20**年3月14日

公司处理处分决定 篇四

  由于xxxx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xx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xx1000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xx500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xxxx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公司处理处分决定 篇五

  本院员工______,在20xx年1月9日晚在院舍106里屋喝酒,违反本院院舍规定:当班时间不许喝酒。处罚其从20xx年1月10日起停职、停薪反省。综合其喝酒事件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其在上月护理先锋大赛中表现突出,积极配合院舍工作、其在反省期间表现良好,故对其处罚结果如下:

  将其停职停薪一周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7日 除以严重警告处分一次如在违反院舍规定直接开除 扣除工资500元

  处分人:

  龙福宫广东路院

  20xx年1月17日

公司处理处分决定 篇六

xx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负责监理的东方明珠二期B1号楼工程,由森源实业

(随州)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地址位于明珠路北侧。在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你公司未按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理,导致一层柱砼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行为发生。

  20xx年12月10日,市质安站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层柱存在质量问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告知你公司一层柱砼下部存在大量蜂窝、孔洞、露筋的现象,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其行为已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2月27日,我委依法立案查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你公司给予警告、对总监理工程师责令停止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1月20日

公司处理处分决定【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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