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一
宿舍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宿舍内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用电安全意识,我校制定了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宿舍电器设备的购置与使用
1.宿舍内电器设备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确保设备质量可靠、安全性能良好。
2.宿舍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由学生自行购置,禁止使用私拉乱接电线或私设电源插座。
二、宿舍电器设备的摆放与使用
1.宿舍内电器设备应放置在稳固的台面上,并且与易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2.禁止在床上使用电热毯、电热宠物垫等加热设备。
3.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水壶、电热饭煲等。
三、宿舍用电安全常识宣传
1.学校将定期组织宿舍用电安全知识讲座,向学生普及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和技巧。
2.学生会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将在宿舍楼内张贴宣传海报,提醒学生注意用电安全。
四、宿舍用电设施的检查与维护
1.学校将定期组织对宿舍内电器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2.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用电设施的清洁与整洁,定期检查插座和电线,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
1.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危险用电行为,学校将视情况予以纪律处分,并要求学生立即整改。
2.对于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甚至取消其宿舍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宿舍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学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拉私设电源插座。
通过制定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学校将有效提高学生的用电安全意识,保障宿舍内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用电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希望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该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宿舍环境。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二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宿舍电器设备的购置与使用
1.宿舍内电器设备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生应选择质量可靠、安全性能良好的电器设备。
2.学生应自行购置宿舍内电器设备,禁止使用私拉乱接电线或私设电源插座。
二、宿舍电器设备的摆放与使用
1.宿舍内电器设备应放置在稳固的台面上,与易燃物品保持一定距离。
2.学生不得在床上使用电热毯、电热宠物垫等加热设备。
3.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水壶、电热饭煲等。
三、宿舍用电安全常识宣传
1.学校将定期组织宿舍用电安全知识讲座,向学生普及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和技巧。
2.学生会和宿舍管理委员会将在宿舍楼内张贴宣传海报,提醒学生注意用电安全。
四、宿舍用电设施的检查与维护
1.学校将定期组织对宿舍内电器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2.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用电设施的清洁与整洁,定期检查插座和电线,确保其正常使用。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
1.一旦发现学生存在危险用电行为,学校将视情况予以纪律处分,并要求学生立即整改。
2.对于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甚至取消其宿舍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宿舍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学生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拉私设电源插座。
该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学生的用电安全意识,保障宿舍内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用电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学校将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执行,希望全体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宿舍环境。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宿舍员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
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
7、住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学生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等大功率的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一经发现,违章电器予以没收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与使用人处分。
第三条、使用电源插座应随插随用,用后立即
拔掉插销;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况下,应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四条、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床头,在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蜡烛或蚊香等时应置放于安全的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禁止擅自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照价赔偿。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收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八条、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向后勤处管理人员报修,并由其派人维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条、学生宿舍内用电设施由该宿舍学生使用管理,因违章用电造成寝室控电开关跳闸或使供电线路及其它设施损坏的,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由电工修理,视责任承担工料费;如属人为故意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宿舍人员均摊赔偿。
第十条、学生宿舍统一由总务科按规定采取限量用电管理,学生公寓照明供电为7度每人/每月,用完后需交费续电。非供电时间严禁强行启动电闸。
第十一条、总务科与学生科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公共电器设施的完好和损坏;普通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拉电线现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烧废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煤饼炉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第十二条、宿舍管理人员、总务科及保卫科相关人员经学生科允许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第十三条、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阻止和妨碍正常检查工作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放假离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学离开时,应检查宿舍电源开关、用电设施、插座等情况,锁好舍门,做好离校登记。学校将为留校的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没有学生留宿的房间将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树立安全用电的意识,对违章用电行为。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篇五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插座已更换完毕,以后再有插座烧坏自己购买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职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