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一
辅导员是高校中非常重要的一份工作,他们承担着广泛的工作职责,旨在帮助和指导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以下是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的一些重要方面。
首先,辅导员的职责之一是提供学术和职业指导。他们应该了解学校的各种课程和专业,并能为学生提供关于课程选择和职业规划的咨询。他们可以通过与学生进行个别会谈或组织职业规划讲座等方式,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并帮助他们制定学业和职业发展的计划。
其次,辅导员还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支持。他们应该能够识别和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辅导员可以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等服务。他们还可以与学生家长和其他专业人士合作,共同关注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此外,辅导员还承担着学生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他们应该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辅导员可以组织各种活动,如学生社团和志愿者活动,以帮助学生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交能力。他们还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资源,如奖学金和就业机会等。
最后,辅导员还应该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他们可以参与学生工作的决策和规划,提出改进学生服务的建议,并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辅导员可以参加各种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总之,辅导员的工作职责非常广泛,旨在帮助和指导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他们在学术、职业、心理健康和学生服务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他们的努力和帮助,学生可以更好地面对挑战,实现自己的潜力和目标。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二
辅导员是高校中非常重要的一份工作,他们是学生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指导者和支持者。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涉及多个方面,如学术指导、生活管理、心理支持等。以下是辅导员工作职责的一些具体内容。
首先,辅导员应该提供学生学术方面的指导。他们应该了解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并能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和专业。辅导员可以和学生进行个别会谈,了解他们的兴趣、能力和目标,并为他们制定学业规划和选课计划。他们还可以组织职业规划讲座和学术辅导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技巧和解决学业问题。
其次,辅导员还承担着学生生活管理方面的职责。他们应该了解学生的生活条件和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辅导员可以组织学生活动,如社团招募、公益活动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体验和发展机会。他们还可以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如解决宿舍问题、解决人际关系问题等。
此外,辅导员还需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他们应该能够识别和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并引导他们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辅导员可以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并为他们提供心理问题的解决方案。
最后,辅导员还应该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他们可以参与学生工作的决策和规划,提出改进学生服务的建议,并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辅导员可以积极参与各种培训和研讨会,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总之,辅导员的工作职责非常广泛,旨在帮助和指导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他们在学术、生活管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他们的努力和帮助,学生可以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发展自己的潜力和实现自己的目标。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三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四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九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楼,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动态,关心学生的实际问题,经常以个体谈心、小组座谈等形式,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潜力,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3次,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深入谈心1次,与重点学生至少谈心3次。
第十条主题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把握教育契机,策划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召开1次班会课,其中一半以上要用于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做好学生党员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用心向上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群众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学生骨干队伍的会议,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
第十二条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育人工作。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导师进行关于学生状况交流。
第十三条用心拓展网络育人平台。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BBS、班级论坛、班级博客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网上讨论,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引导,鼓励辅导员开设辅导员博客,透过MSN、QQ等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二、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级(楼)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建立规范的班级(楼)规章制度,合理运作班级(楼)事务,做到制度育人,至少要制定《德育评定细则》、《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制度》、《奖学金评定制度》、《紧急事务处理条例》4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德育分和奖学金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礼貌卫生环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和申诉工作,及时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帮困助学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帮困工作,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身心疾患等)学生的基本状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做好助学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开展成才扶助工作,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忙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用心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辅导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学习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观教育,引导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潜力,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潜力,指导学生用心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小型社会科学研究;用心参与学生学习预警工作,与导师沟通,帮忙学习困难学生界定学习问题、建立解决策略、改善学习状况。
第二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有针对性地帮忙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学生的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适时提醒心理问题严重的同学进行咨询和治疗,用心参与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知识,调动各方主体和资源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协助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做好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带给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四、素质潜力提升
第二十三条用心参与各类培训。新任辅导员须参加新任辅导员培训并透过考核方能上岗,在职辅导员须根据学校的辅导员培训计划,有选取地参加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每位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6次以上辅导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辅导员工作职责 篇五
辅导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潜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资料的学生德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等思想政治教育;
(三)重视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按照学校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班级党团建设,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用心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和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潜力;
(四)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运用多种载体,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礼貌建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风建设,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掌握学生的学习、出勤和考试状况,关心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育环节;
(六)持续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联系,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了解教与学的状况和学生在社区的日常行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七)围绕校纪校风建设,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品德评语、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体检、献血、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就业等各项工作;
(九)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应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或其他课程的教学及相关科研工作,并撰写有关学生工作的研究论文;
(十)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实行坐班与值班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第十条
青年大学毕业生新任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在第一个任期内原则上应与学生“三同”(同吃、同住、同学习)。实行“三同”的学生政治辅导员,应确保每周日至周四晚上在校内或学生社区内值班,负责夜间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专职学生政治辅导员承担“思想品德”、“形势政策”、“就业指导”等以外的其他课程教学或科研工作,每周占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学时或校外进修每周占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
第十二条
学生政治辅导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做到:熟悉所带班级每个学生的基本状况,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每周至少三次深入到学生宿舍和学生班级、召开一次班干部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至少指导学生开展一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与所带班级各位任课教师联系2次以上,每年至少写一篇调查报告或工作论文。
第十三条
学生政治辅导员在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学生工作处和所在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所带班级的学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平时应做好工作记录,学期末应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写出个人工作小结,学年结束时写出学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