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实用3篇)

时间:2013-04-05 03:14:4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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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 篇一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推进与展望

江西是一个拥有丰富水资源的省份,拥有众多河流和水库。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水污染、水资源浪费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江西的水环境面临严重挑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江西省于2017年开始实施河长制,通过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河流的管理和保护。本文将介绍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江西省将设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还将建立健全河长制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级河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江西省将通过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水质和水量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广节水型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此外,还将加大对水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保护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推进河流生态修复。江西省将加大对河流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修复受损的河道、湿地和水生态系统,恢复河流的自然生态功能。同时,加强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高人们对水生态环境的意识和保护意识。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江西省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和河流治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河长制的实施中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格局。

展望未来,江西河长制的实施将会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随着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江西省的水环境将会得到有效治理和保护,水资源利用效率将会得到明显提高,河流的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有效修复和保护。同时,河长制的实施也将为江西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综上所述,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推进将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河流生态修复、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江西河长制的引领下,江西的水环境将会得到有效改善,为江西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 篇二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效果与挑战

江西省自2017年开始实施河长制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效。通过建立起河长制管理体系,加强对河流的管理和保护,江西的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然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本文将分析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效果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通过加大治理力度,取缔违法排污行为,江西的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水质指标得到了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其次,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通过推广节水型技术和设备,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江西省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水资源的供应状况得到了改善。最后,河流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修复。通过加大河流生态环境的治理力度,修复受损的河道、湿地和水生态系统,江西的河流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修复,河流的自然生态功能得到了恢复。

然而,江西河长制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河长制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还不完善。江西省在实施河长制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级河长的职责和权限,保障河长制的顺利运行。其次,河长制的监管和考核机制还不健全。江西省需要建立健全河长制的监管和考核机制,对各级河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公众参与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江西省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和河流治理工作。

针对上述挑战和问题,江西省可以采取以下对策。首先,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江西省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制定出一套适合江西实际情况的河长制法规和操作规范。其次,加强监管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的监管和考核机制。江西省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做法,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管和考核机制,对各级河长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最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江西省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河长制的认识和理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水资源保护和河流治理工作。

综上所述,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在水环境质量改善、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河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着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不完善、监管和考核机制不健全以及公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江西省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推进河长制的实施,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 篇三

  【江西省2016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江西省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保护江河湖泊,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湖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清河行动”是响应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

  通过在全省范围内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清河行动”涵盖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的10个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及任务要求如下:

  1.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

  2.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调查了解全省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各地抓紧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调查了解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物集中处理情况,督促养殖企业开展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对影响大、累教不改者进行处罚,直至强制关停。

  4.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省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5.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加快建设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由县级城管环卫部门具体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6.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港口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头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7.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排查江河湖泊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情况,拆除平毁河湖水域滩地违法修建的矮堤、丁字坝、建筑物,清除违法植树造林,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码头、堆场、汽车坡道,打击灞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8.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非法采砂特别是交界监测断面周边非法采砂场所专项治理,整顿河湖采砂秩序,规范采区管理,对超许可船数、超许可采量、超许可采区范围、超许可时间、超功率采砂船采砂以及无证采砂等非法采砂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顿利用河滩地建设装运场地、堆放商品砂石料、堆放碍洪废弃料,维护河势稳定和良好水事秩序。

  9.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核实排污口设置、污水排放情况,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

  10.全省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教育渔民群众依法捕捞持证生产、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贩卖运输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鄱阳湖区发现的机动捕螺渔具、电捕

网、机动底拖网和“绝户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港捕鱼行为等。

  三、职责分工

  根据《江西省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按照牵头单位主抓、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和配合单位明确如下:

  1.省水利厅牵头组织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行动(省国土资源、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厅配合);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省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厅配合);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省环保、住建、农业厅配合)。

  2.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省工信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厅配合)。

  3.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省环保、水利厅配合)、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省环保厅配合)、全省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4.省住建厅牵头组织城镇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行动(省环保厅配合)。

  5.省委农工部、省住建厅牵头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省环保、农业、水利厅配合)。

  6.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省环保、水利厅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湖泊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行动”,旨在解决河湖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2016年“清河行动”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

  4-8月:牵头单位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报省河长办备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省河长办备案。市、县(市、区)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辖区内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8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

  9-12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省河长办会同牵头单位组织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河长制各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6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动员。省委宣传部要统筹抓好“清河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省两台一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积极开展“清河行动”的宣传动员,积极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以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防污治污等为重点的河湖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

  (三)加大督查力度。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加强对“清河行动”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慢、实施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直至通报批评。

  (四)强化工作保障。省、市要建立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县(市、区)要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协调执法”模式,抽调工作力量,集中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确保“清河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为“清河行动”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生态安全、暴力阻扰“清河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抓好长效管理。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政府和责任部门的作用,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通过“清河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的江河湖泊,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

江西河长制实施方案(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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