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典6篇)

时间:2013-05-01 09:35:4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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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场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为一种重要途径。本文将从活动内容、组织策划、宣传推广以及评估反馈等方面提出一套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

1. 多元文化展演:邀请各族群众展示自己的传统艺术表演、民族歌舞、乐器演奏等,以增进了解和尊重。

2. 民族风情体验:组织参观民族文化村、民俗博物馆等地,让参与者亲身体验不同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

3. 交流座谈会:邀请各族代表和专家学者就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意义和方法进行研讨,倡导相互理解和包容。

二、组织策划

1. 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活动的筹备、实施和后续工作。

2. 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和预算,并分工合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 联络各方资源:与各民族团体、社团组织、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

三、宣传推广

1. 制作宣传物料:设计海报、横幅、传单等宣传物料,内容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与方式,以及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

2. 利用多种渠道宣传:通过社交媒体、电视、广播、校园广播、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传播活动信息,吸引更多人参与。

3. 邀请媒体报道:与当地媒体建立联系,邀请记者参与活动并进行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评估反馈

1. 设立反馈机制:建立沟通渠道,鼓励参与者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活动的效果和问题。

2. 进行活动评估:根据参与人数、参与度、满意度等指标对活动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3. 撰写活动报告:将活动的过程、成果和问题整理成报告,向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汇报,以促进更好的民族团结进步。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可以有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升各族群众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和尊重,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同时,这也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团结、进步、和谐的社会氛围。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三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三、工作任务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XX﹞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XX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四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XX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4、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有针对性地把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提倡移风易俗。同时,要编好民汉混合班、混合宿舍、相互学习、尊重和了解对方风俗习惯,相互学习语言文字,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月至11月完成)。

  5、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强化排查工作力度,确保使全年不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3月至11月完成)。

  6、要进一步做好“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把民族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之中,不断充实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文本资料和音像资料,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现代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大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国家、公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阵地(3月至11月完成)。

  7、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意识(3月至11月完成)。

  8、要按照地区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积极做好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媒体报刊的投稿、信息报送和发送工作(3月至11月完成)。

  三、自评整改和推广阶段(20XX年5月至6月)

  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对照《全国民族团进步模范地区(市、盟)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和自验工作,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并准备好相应的档案材料。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因而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和为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做出应有的贡献(6月份完成)。

  四、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8月至9月)

  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印发《阿勒泰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完成好创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并认真逐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地区(市)测评指标体系》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部队验收标准》,做好迎接地区和国家民委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8月至9月完成)。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五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广大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始终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切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在全乡持续掀起民族团结创建热潮,喀拉希力克乡结合20XX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将在20XX年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现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领,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组织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在此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群众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结合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活动,教育职工维护好全乡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单位创建活动。20XX年我乡已成功创建阿克布勒根村、喀拉希力克村、恰特别依特村、阿克铁列克村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XX年我乡将持续掀起创建热潮,将我乡6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乡直各单位、各站所80%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四)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为主,选树一批在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孝老爱亲、致富能手、最美阿勒泰人等方面的典型模范人物,让村民自己评选,扩大知晓面、营造舆论声势。

  (五)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与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一同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强调部署阶段(20XX年1月至2月)

  围绕20XX年已开展

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召开20XX年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分配今年的创建任务,要求未创建的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同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层层动员,不留死角,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8月)

  三月份: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文体活动、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主题日活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把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月份:观摩学习交流。采取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对20XX年已创建好的单位创建中的优秀经验进行推广交流,提高整体水平。

  五月份:安排部署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使教育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通过座谈会、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模范,见行动”活动,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六月份: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乡民族团结协调推进会,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各站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宣传动员和工作推进情况。

  七月份:扎实推进“细胞工程”,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细胞工程”实施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自下而上、层层推进,由个体点上的创建上升到整体面上的达标。掀起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宣传高潮,扩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八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进机关、村(社区)、学校、卫生院、宗教场所“活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总体推进,努力在全乡各单位中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围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九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故事会、身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推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十月份:在全乡范围内命名一批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村(社区)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做好典型选树、营造舆论氛围。

  十一月份:切实做好自查自验。按照阿勒泰市下达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测评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八进”验收标准要求,乡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验,确保通过创建工作任务百分之百落实。

  十二月份:迎接市、地区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三民”活动相结合,与各驻村工作组相配合,与创建和谐喀乡相结合,深入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为全乡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四)强化督办落实。创建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先争优的工作动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篇六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城关镇具体工作要求,结合老户村工作实际,经村委会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至11月,在全村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扎实推进我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现就老户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为构建和谐幸福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现决定成立老户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马学忠担任,副组长由马少红担任,成员由王瑶、王丽、马丽及各队队长组成,马学忠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开展。

  三、活动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11日—6月11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情的村民族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满腔热情地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及时反映他们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友爱,充分利用村内资源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建立一个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并向他们提供各种支持。不断调动他们参与各项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四)重视做好少数民族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形成一支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热心民族工作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

  (五)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纠纷。认真制定和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时化解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风,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解决在基层。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法律尊严。

  (六)制定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研究村民族工作,分析村民族工作形势,解决村民族工作的重点问题。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通报本地区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并认真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每年至少通报一次,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建立联系联谊制度。村班子成员要分层次与少数民族中重点对象结对子、交朋友,定期走访慰问。逢年过节,特别是重大民族节日组织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有计划组织参观学习活动,促进交流,增进共识。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对民族工作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每年至少集中学习宣传两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记录在册,并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建立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民族工作档案,建立少数民族、来村流动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名册和代表人物库,了解掌握情况,搞好动态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经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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